台湾官仓表

台湾府仓 一在府治镇北坊县署左,计七十六间;一在东安坊旧县署右, 计三十七间。储谷二十万石,其不足额则由台、凤、诸三县拨仓收存。

台湾县仓 一在旧县署左,计五十七间;一在县署右,计十四间;一在安平镇,计二间;一在罗汉门,计三间。储谷三万石。又有监仓,在县署左, 计二十间,乾隆二十四年奉文建。

凤山县仓 一在府治钱局,计二十八间;一在东安坊,计二十一间;一在大埔街,计二十间;一在安平镇,计二十五间;一在旧县治,计八间。乾隆五十四年知县常明修,储谷五万石。又监仓在旧县治仓后,计五间,乾隆二十四年建。

嘉义县仓 一在府治东安坊,计一百三十六间,一在县治,计八十间;一在笨港,计一百零九间;一在斗六门,计九间。乾隆五十五年,知县单瑞龙修,储谷五万石。监仓未建。

彰化县仓 一在县治半线堡,计十五间,康熙五十四年诸罗知县周锺瑄建,以储半线至竹堑兵米,则武仓也。雍正二年移归彰化县。嘉庆十六年, 知县杨桂森改建城内,一在鹿港米市街,计十六间;一在猫雾拺堡,计一间, 俱雍正年间建,储谷五万石。监仓未建。

淡水厅仓 一在竹堑,计十二间,康熙五十五年诸罗知县周锺瑄建,以储淡水至南崁兵米。雍正二年归淡水厅。嘉庆二十二年,同知薛志亮修。一在八里坌,计十二间,旋圮,移于艋舺。一在后垅,计一间;一在南崁,计一间,均经薛志亮修,储谷二万石。又有基仓二所,一在竹堑,计五间;一在厅署内,计六间。

澎湖厅仓 在厅治妈宫。雍正七年,议定拨储仓谷五千石,饬台、诸二县各先拨运正供谷一千五百石,候冬收后,各再运千石以足其数。嗣通判王仁以澎地潮湿,贮谷恐烂,请饬寄储原地,如遇岁歉,乃运至大府。不肯,始先运到二千石,尚缺三千石,久不补足。其后通判胡建伟详请知府查照旧案, 饬台、请二县各再拨运一千五百石,以敷原议之数。乾隆二十四年正月,诸罗县运到其额,而台湾县仍缺,故额存三千五百石,以备平粜。此外又有官捐之谷,每年三石,然今已无存,仓亦多塌。又有武仓,亦在妈宫,即从前碾支兵米之仓。向例澎营赴台运米每年七千二百石,储仓支给。乾隆二十年, 通判王祖庆禀称:“澎不产谷,唯借客米贩济民食,然风信靡常,每值市上缺乏时,幸赖月运兵米六百石,照期散给,互相调剂,而年来每至逾期。查妈宫现有武仓十间,缘澎地潮湿,储米易烂,请改为谷以一米二谷计之,凡七千二百石,贮存武仓,令文员管之,按月碾给,则于常例无违,而兵民两益。”奏准议行。其后改谷为米,由澎湖厅向台湾县支领米价,自行采办。同治年间,因接济迟延,戍兵索饷,始归台湾县,采办仍由澎湖厅发票监放, 各兵启向船舱支领,而武仓遂虚设,近亦多圮。

噶玛兰厅仓 一在厅治,一在头围。嘉庆二十一年,通判翟淦建,储谷二万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