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世界军事新格局的形成1.凡尔赛条约下的德国
- 限制与挣脱
第一次世界大战产生了两个最重要的后果,一个就是凡尔赛体系的建立,另一个则是出现了社会主义的苏联。它退出了欧洲及世界的资本主义体系。这两大后果对后来的全球形势,欧洲形势的发展变化,以及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都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主要是英、法、美等国,为维护和扩大自己的利益,经过了 5 个多月的激烈争吵,终于在 1918 年 6 月 28 日,同德国代表在凡尔赛签署了和约,巴黎和会宣告结束,凡尔赛体系正式确立。
凡尔赛和约的一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确保德国不能再次发动一场新的全面战争,因此,和约对德国来说是非常严厉的,规定禁止德国实行普遍义务兵制,德国只能拥有 10 万名官兵的军队和 36 艘军舰,不得拥有军用飞机,
只许保留 140 架飞机和 196 台发动机商用。不得拥有坦克和潜艇。德国要拆除西部边境线上的防御工事,但有意思的是可以保留东部边境的防御工事。和约还规定,德国放弃一切殖民地,阿尔萨斯和洛林归还法国,萨尔煤矿交给法国开采 15 年,萨尔区由国联代管 15 年,莱茵河西岸由协约国军队占领
15 年,东岸 50 公里以内区域划为非武装区。在东部,波兰取得一条狭窄的通海地带,格但斯克成为国联统治下的“自由市”,比利时、丹麦、捷克等国也都得到了一些领土,德国失去了原有领土的 1/8。另外,德国在海外的殖民地也被英、法、日等国家瓜分。
关于战争赔款,和约没有就数额做出最后决定,但规定德国在 1921 年 5
月 1 日以前付清第一期赔款 200 亿金马克。
在此之后,德国又与战胜国之间签定了一系列的条约,国际联盟在美、英、法、意、日等国的操纵之下成立,由此构成了战后资本主义世界大部分地区新的国际关系体系,即把第一次大战中形成的帝国主义之间的力量对比固定下来。但各个列强国家的利益不仅是不同的,而且是相互冲突的,他们之间的矛盾在新的条件下很快就会突出和激化起来,而战败国,特别是德国,在新的形势发展之下,也会出现新的变化,希望用固定的模式制约不断变化发展的国家关系和力量对比,历史证明它是失败的。
德国在战时损失最为惨重,战死了 180 万人,被俘受伤者达 667 万,工业产量下降 50%。战后,霍亨索伦王朝被推翻,建立了魏玛共和国。但在整个 20 年代,德国在凡尔赛体系的束缚之下,始终处在十分尖锐复杂的政治、经济和民族矛盾中,社会动荡,政府不稳。
虽然凡尔赛和约对德国军队进行了近乎苛刻的限制,使相当多的德国人和军官们都感到耻辱,但迫于压力,在最后的时刻,德国代表还是在和约上
签了字。但从一开始,德国的军队就开始规避和约的限制,尽管这时期德国军队的胆量远不如后来希特勒那么大,但他们确实是心有不甘。具有军国主义传统的容克贵族军官团,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很快就采取各种措施重建军队。1925 年,德国陆军和海军的军费为 49090 万马克,1929 年则增至 82700 万马克。根据凡尔赛和约规定保留下来的 10 万国防军,实质上已成为训练军官的学校,而转入预备役的军官和军士,也都参加了“钢盔团”、“国旗社”及其它军事组织,继续接受军事和政治训练。早在 1926 年,德国陆军就拟定一个代号为 A 的扩军计划,要求以 1934 年为期,把 7 个步兵师秘密扩充到 21 个,但由于无法获取足够的武器,因而于 1932 年重新修订
了计划,将完成期限推迟到 1938 年。
德国的空军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由于凡尔赛和约的严厉管束,已被基本消灭了。德国的航空工业,在 1919 年时,已具有生产 1.4 万架飞机的能力,但根据凡尔赛和约,德国必须结束军事航空工业,德国必须取消军事航空部队。德国向协约国交出了所有的航空器和有关装备,只保留了 140 架
飞机和 196 台发动机作商用。和约还禁止德国制造各种飞机。但德国军界并
不甘心自己的失败,特别是 1921 年,杜黑提出了《制空权》理论之后,德国军队深受其影响,千方百计地谋求恢复空军,德国当时的陆军总司令冯·西克脱将军在 1923 年的一份备忘录中提出,未来的德国空军必须是武装部队中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要重新创建德国空军。德国航空工业的恢复是从滑翔机开始的(因不受和约的限制)。1922 年,协约国虽取消了不准德国制造民用飞机的禁令,但仍有种种严格限制,德国的厂商无法在制造大型飞机方面取得经验。后与苏联签定条约,秘密在飞机制造方面进行合作。德国在苏境内设立飞机制造厂,从事研制和生产。1925 年,英、法、德、意等国签定
《洛迦诺公约》,在此之后,德国与协约国关系缓和,于 1926 年签定航空协定,撤销对德国民用飞机的限制。很快德国的道尼尔公司研制的 D0—X 型飞机,容克公司研制的 Jn—38 型发动机民用飞机都达到了当时的国际先进水平,为后来的军用航空工业的发展打下了重要的基础。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的海军也被严格束缚,凡尔赛和约只允许保留战列舰、巡洋舰各 6 艘和驱逐舰、鱼雷艇各 12 艘,不许建造潜艇和新的战列舰。如何挣脱这个束缚,加速重新武装,是德国考虑的中心问题。大战结束不久,德国海军档案局就出版了《1914—1918 年海战》,德国海军将领狄比兹也写了回忆录,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海军,突出强调“制海权的概念”,在希特勒上台之前,海军已经开始偷偷在芬兰、荷兰、西班牙等国家建造凡尔赛和约所禁止的潜艇以及新的 2.6 万吨的巡洋战舰(超过凡尔赛和
约规定的 1 万吨的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