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易燃物和易爆物的安全知识
易燃物一般是指易燃的气体、液体和容易燃烧、自燃或遇水可以燃烧的固体,以及一些可以引起其他物质燃烧的物质。如氢气、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酒精、硫、磷等。易爆物一般是指受热或受到撞击时容易发生爆炸的物质。如雷管、炸药等。
生产、使用和贮存易燃物和易爆物的厂房、仓库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要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和消除静电设备,要有齐备的消防器材,要禁绝烟火和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要采用防爆型的电器和照明设备,要与周围建筑物之间留有足够的防火距离,要定期进行防火、防爆检查,以防意外发生。
易燃物和易爆物的盛装容器要牢固、密封,容器外要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并标明物质的名称、化学性质和注意事项。易燃物和易爆物的存放,不能跟其他物质混存,不能将灭火方式不同的物质混存,不能露天存放。在搬运易燃物和易爆物时,要轻拿轻放。
生产、使用和保管及运输易燃物和易爆物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绝不允许违章操作。易燃物和易爆物严禁携带上火车、飞机、轮船、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确保旅客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