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大成——韩非子

那是在“战国七雄”争霸的时代,韩国是七雄中比较弱小的一个国家。到了战国晚期,韩国却出了一个非常强大的思想家、哲学家、政论家,他就是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对当时韩国的社会产生了重要的积极的影响。

韩非出身韩国贵族,与后来成为秦国丞相的李斯,一同在儒家大师荀子门下求学。荀子虽然身为儒家,但他的思想中已经包含了法家思想的主要特征之一“人性本恶”。韩非从这点出发,融合商鞅、申不害的法家学说,将刑名法家思想推向顶峰。

韩非所处年代,正是战国末期社会发生剧烈变化的年代。他眼见国家政治腐败,在强秦进攻面前一再割地受辱,于是他多次上书韩王,提出“修明法度”等富国强兵的改革建议,可惜不为韩王所采纳。于是,韩非退而著书,写成55篇10余万言的《韩非子》。

《韩非子》内容共20卷,分为55篇,总字数达10多万言。在体裁上,有论说体、辩难体、问答体、经传体、故事体、解注体、上书体等7种。在内容方面,重点论述“法”、“术”、“势”、“君道”等,用意深刻。其中以下列5篇最能代表作者思想:

《孤愤》论述韩非对法家变法之志难抒的愤慨。

《说难》论述对君主进谏的困难,反映韩非对君主的心理分析。

《奸劫弑臣》前半部论述奸臣的奸行及治奸之法,后半部则反对儒家思想,倡导法家思想治国之道。

《显学》批判儒家与墨家,阐扬法治,该篇是韩非对法治思想的代表作,也是我国古代哲学思想的重要史料来源。

《五蠹》中的“五蠹”是指5种蛀虫,比喻在国家内部危害整体的木中之虫。这韩非看来,儒家、纵横家、墨家侠者与侠客、怕被征调作战的人、工商买卖者,是扰乱君王法治的5种人,应除掉他们。本篇亦为历史上公认的韩非子代表作。

韩非认为人生来就是好利的,只有“利”才是推动社会发展,促进人群合作的唯一力量,利害关系才是人类唯一的社会关系,趋利避害乃人之常情,也是国家执行赏罚、法令的依据。

《韩非子》在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人民众而货财寡”会带来的社会问题的观点,具有相当的远见卓识。

《韩非子》还提到了很多关于中央集权的政治思路,比如: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意思是说,具体事务应交由各级负责人去执行,而君主应保证中央权力的巩固。只要君主能准确把握全局,那么四方的臣民就会效劳。

《韩非子》还提出了君权问题,主张君王不要放权:

使杀生之机,夺予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

意思是说,生杀予夺之权落在臣下手中,如此一来君主就有失势的危机。

书中反对政治治理的原则建构在私人情感联系与当代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上,主张将人的自利本性作为社会秩序建立的前提,强调君主统治权视为一切事物的决策核心,君权是神圣不可侵犯,君主应当运用严刑峻法重赏来御臣治民,以建立一个君主集权的封建国家。

后来,《韩非子》传到秦国,秦王嬴政,也就是后来的秦始皇,拍案叫绝,爱不释手。为了得到韩非,嬴政发兵攻打韩国,韩王只好把韩非送到秦国。韩非的思想在秦国丞相李斯手上得到了实施。

韩非吸收了儒、墨、道等诸家的精华观点,所著《韩非子》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经验,形成了以法治思想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被称为法家之集大成者。韩非极其著作为我国封建统一事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旁注]

荀子 (约公元前313年~公元前238年),名况,战国末期赵国人。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政治家,儒家代表人物之一,时人尊称“荀卿”。曾在齐国3次担任稷下学宫祭酒的重要职务。荀子对儒家思想有所发展,提倡性恶论,对重新整理儒家典籍也有相当显著的贡献。

申不害 (约公元前385年~公元前337年),亦称申子,战国时期韩国著名的思想家。他在韩为相19年,使韩国走向国治兵强。作为法家人物,他以“术”著称,是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中的代表人物。《史记》评价他“国治兵强,无侵韩者”。

中央集权 我国古代的政体——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主要特征是皇帝个人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到行使军、政、财大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在统一六国后就着手建立,此后,这种政治体制在我国延续2000多年。

李斯 (约公元前284年~公元前208年),秦朝丞相,协助秦始皇统一天下。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秦统一之后,李斯实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提出并且主持了文字、车轨、货币、度量衡的统一。他的政治主张奠定了我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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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螳螂捕蝉”是《韩非子》中的寓言故事:园中有一只知了在榆树上准备吮吸露水,却不知道有只螳螂正在它的背后,而螳螂却不知道黄雀就在它的后面,黄雀也不知道榆树下面有个拿着弹弓的小孩,把皮筋拉得长长的,正在瞄准它。孩子一心想射杀黄雀时,却不知道前面有个深坑,后面还有个树桩子。

这都是贪图眼前利益,而不顾身后隐藏着祸患的表现,它的寓意是:目光短浅的人在追求眼前利益的时候,往往忽视了后面隐藏着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