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道之学——清代官箴

从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开始,知识分子们撰写的统御之道多是纲领性、思想性、学术性典籍,后来逐渐发展为倾向于服务于帝王的教科书。到了清代,这类作品越来越罕见,代之而起的是如何为官从政、如何察言观色、如何识人辨人的官箴书。

清代知识分子把宦海沉浮的经验和教训总结成文,一方面展示自己的才华和观点,希望借此革新吏治、拒绝庸才;另一方面又能给同僚或后进以帮助和启示。现身说法,使这些著作长期受到关注和欢迎。

从政教训——从政遗规

那是在清代雍乾时期,有位朝廷大员名叫陈宏谋,在他长达47年的仕途生涯中,曾在地方上从政30余年,历任12省21职,做过知府、驿盐道、布政使、按察使、巡抚和总督等职。他任巡抚时间之长,整个清代无人可比。

清乾隆初年,由于陈宏谋屡奏广西虚报垦荒地亩问题,受到降三级的惩处,后来起复,由吏部尚书授协办大学士,再至东阁大学士,又加太子太傅衔。去世后谥“文恭”。

陈宏谋在清代官员中地位之所以重要,并不在于其任上骄人的政绩,而在于他作为一个官员的典型意义,以及他对经世之说的阐释。

陈宏谋在受到不公正待遇时,编辑了《五种遗规》,其中的《从政遗规》是一部专门针对官员进行道德教化的文集。

《从政遗规》分上、下两卷,采录了宋代到清代几十位政治家和学者有关从政的言论和事迹,加上陈宏谋本人的按语编辑而成。主要选录了居官怎样清廉公正,怎样审理公务无误,怎样处理上下级关系,怎样动用刑法得当等内容。这些内容反映了清代一些官员正统精英的从政思想。

仕风和吏治直接关系到社会风气、社会稳定。在清乾隆前期,吏治问题就已经相当突出,如何扭转这种恶劣的官场风气,《从政遗规》中提到两点箴规:一要端正做官动机,二要正确对待钱财。

陈宏谋非常赞赏“仕非为贫”的观点,不能为了摆脱贫困而去做官,一旦心怀此念就会产生做官发财的念头,而变得“患得患失,何所不至”。更严重的是,还会堕落到搜刮民脂民膏以满足自身享受的地步。为了不致在生活上被打开缺口,陈宏谋还一再强调官员应保持简朴的生活。

陈宏谋深知当奢靡风气侵袭着一个王朝的上上下下、当绝大多数的社会成员乐此不疲地追逐享乐时,这个社会便失去向上的活力而跌入恶性循环的深渊。正是有感于朝野上下对奢华生活方式的追逐,他在编辑《从政遗规》时对于提倡俭朴内容的文字大量收录。

《从政遗规》中还讲了许多办事原则和方法。关于办事原则,《从政遗规》中强调:从政者要“以爱人为本”,“心不可有一毫之偏向”,要“为天下,不为一身。计久远,不计目前”,要“平易,便民”等等。

陈宏谋认为,这些办事原则都是为政的根本,官员一定要切记在心。关于办事方法,《从政遗规》中讲得更为具体,如“以通下情为急”,强调了通下情的紧迫性。又如“审而后发,发无不中”,指出了官员办事只有经过审查后再做决定,才能百发百中。

清代官场人际关系非常复杂,官员整天要和官长、同僚、群吏打交道,还要接触百姓中各种各样的人,如何处理好这些关系,《从政遗规》中也有很多忠告:官员应“事君如事亲,事官长如事兄,与同僚如家人,待群吏如奴仆,爱百姓如妻子,处官事如家事,然后为能尽吾之心。”

官员如果将上下同僚都视为一家人,像处理家事那样来处理公事,就能很好地与人相处。官员对上要忠和敬,对下要谦和。如果一味地谦和,就会受到下属的轻侮,只有“谦而庄”,才能使下属“爱而畏”。

《从政遗规》的著述,反映出作者陈宏谋试图借助道德教育的传统方式,寻找出解决吏治问题的途径。他的观点在当时和之后被普遍接受,清末以《从政遗规》为主的《五种遗规》被定为中学堂的修身读本,后被定为官员从政的必读书。

[旁注]

布政史 官名。明洪武朱元璋年间撤销行中书省,以后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的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康熙六年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均为从二品。

《五种遗规》 清陈宏谋辑。清代社会教育和蒙童教育教材,清末中学堂修身科教材。辑者有感于世上多有弊端,遂于公务之余,采录前人关于养性、修身、治家、为官、处世、教育等方面的著述事迹,分门别类辑为遗规5种:《养正遗规》、《教女遗规》、《训俗遗规》、《从政遗规》和《在官法戒录》。

[阅读链接]

陈弘谋任江苏巡抚的时候,曾经遇到一个案件:吴县富孀周张氏,19岁守寡,抚养遗腹子长大,不料儿子突然病亡。按礼法,应该为没有后代的死者“立嗣”。周氏宗族打算为周张氏的丈夫立一个嗣子,但周张氏却要为儿子立一个嗣子。由于周张氏家富,双方无法和解,形成诉讼,前几任知县都批由宗族公议,可宗族又争议不下,累积案牍厚达数尺,一拖竟拖了18年。新任知县的师爷汪辉祖问明情况,根据传统礼法,引经据典,确认批准周张氏的请求。

后来陈弘谋亲自过问此案,详细了解情况,认为师爷批文得体,表彰了知县和师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