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日军侵略上海,帝国主义各国力图限制,南京国民政府对外屈 从求和

“一·二八事变” 日本帝国主义在侵占东三省之后仍不肯就此歇手, 又企图在南京政府统治的腹心地区伺机启衅,迫使其进一步就范。1932 年 1

月 18 日,在上海化缘的五个日本和尚与中国居民发生冲突,造成伤亡。日方立即乘机扩大事态。19 日即有所谓“日本青年同志会”的成员 30 多人到出事地点聚众闹事,悍然放火烧毁附近的三友实业社并杀伤三名中国人。20 日下午,日侨 2000 多人公然集会示威,殴击中国居民,捣毁商店,砸坏电车及公共汽车。面对这种情况,日本驻上海总领事村井仓松不仅不对日本侨民的暴行进行劝阻,反而于 1 月 19 日向上海市政府提出要中国“严惩凶犯”和切实“保护”日本侨民等无理要求。上海市长吴铁城秉承南京政府“不与日本开衅”的宗旨,竟答应了日本要求,向日方道歉并下令市公安局限期缉拿“凶手”。即使这样,日方仍不满足。1 月 21 日,村井又向上海市政府提出五项要求:1.由上海市长出面向日方正式道歉;2.追捕凶犯;3.赔偿日方损失及伤者医疗费;4.取缔抗日运动;5.解散抗日团体。由于日本要求苛刻,吴铁城一时不敢照允,仅答可予考虑。日本军方即公开使用武力威胁。1 月 22 日, 日本驻沪海军——第三舰队第一遣外队司令官盐泽幸一少将发表声明,强迫上海市政府立即接受日方要求,否则将采取“适当”手段。但是在上海广大爱国军民的强烈抗议下,吴铁城在 1 月 25 日答复村井时仍称:解散抗日团体目前甚有困难,因为这类团体是由民众基于爱国热情而组织的,他们如无越轨行动,政府即无权干涉。希望日方稍假时日,待五天以后再作正式答复。村井闻言即威胁说:中国再事拖延,日本就要采取“自卫”手段。吴铁城屈从日方压力,于 1 月 27 日下令市公安局解散“上海市各界抗日救国委员会”、

宣布禁止反日活动。然而日方却又节外生枝,于 27 日晚八时向吴铁城发出最

后通牒:限令于 1 月 28 日下午 6 时以前对日本的全部要求作出“满意的”答复,并提出,解散抗日团体并非单指抗日救国委员会,而包括一切参与抗日活动的团体。28 日下午 3 时,吴铁城奉南京政府的指示“忍辱负重”,答复日方称他已接受日本全部要求,下令限期取消抗日团体。村井对此表示“满意”。可盐泽幸一却不肯罢休,日本海军早就想在侵华战争中一显身手,以

推动“南进”战略,当然不会轻易了结。于是盐泽在 28 日深夜 11 时 25 分通知上海市政府和公安局要中国军队立即由闸北撤退改由日军防卫。30 分钟后,日军就突然向正在奉令后撤的中国军队发动进攻。第二天,日本海军又出动飞机在上海狂轰滥炸,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到极大损失。中国当时最大的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及其附属的东方图书馆均遭毁灭,其所珍藏的宋元版书籍 10 万多册亦被焚毁。这就是闻名中外的一·二八事变。

一·二八事变爆发后,举国上下群情激愤。当时驻守在上海的十九路军奋起还击,受到全国各界的支持和赞扬。中共中央于 2 月 26 日作出决议,号召上海市民组织起来,坚决反对“退却”,全力支援前线,与日本帝国主义作坚决的斗争。十九路军在全国人民特别是上海各界人民的支援下,浴血奋战,抗击着凶焰正炽的日军,坚守阵地达月余之久。

日军进攻上海,战事日益激烈,蒋介石统治的中心—南京亦受到威胁。在这种形势下,蒋介石竟然拒不抽调“围剿”苏区的数十万大军支援上海,还一心想靠英美的调停来结束战争,但面对着全国人民的抗日洪流,他也不能不有所表示,便抽调沪宁线上的两个师组成第五军(军长张治中)驰援上海,宣称“抱宁为玉碎,毋为瓦全之决心,以与⋯⋯暴日周旋。”(49)2 月 1日,南京政府还以避受强敌胁迫为名宣布迁都洛阳,“长期抗战”。可是当日军攻势受挫,迫于形势表示可以接受英美等国的调停时,蒋介石立刻又在 2 月 4 日的日记中声称:“我方即可乘英美干涉之机,与之交涉,不可以各国干涉,而我反出以强硬,致坐不利影响也。”(50)足见其本意仍在妥协。上海是英美等国在华利益集中地,它们不愿意战事影响其利益,因此一

二八事变后对日本侵华的态度有明显变化。但是它们仅只关心上海一地的战事进展,且不愿“过分”得罪日本。战事一开始,由英美把持的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就声称对中日双方“严守中立”,但对日军在租界的自由调动却不予干预,而对中国军队甚至中国居民出入租界都严加限制。上海市长吴铁城因而于 1 月 30 日和 2 月 3 日两次致函工部局,抗议其允许日军以“租界区为根据地”进攻中国军队、“危及本国人民之生命财产”的行为。函件并称: 这种行为“与贵局所称严守中立之主旨不符,乃贵局⋯⋯未闻有任何制裁表示殊深诧异,⋯⋯(望)迅予设法制止”,“并严重声明,所有因此而发生之一切责备,当全由租界当局负之。”(51)工部局在 2 月 6 日的复函中推脱罪责,说是租界的中立是由各国“共同维持”的,日本也在其中,所以日本军队的行动自应由日本政府负责,“本局不便干预更不能负责。”工部局还表示:“工部局对于列强之军队,无任何威权或管辖权。故对于各该军队之行为,不能负任何责任。”(52)日军因有租界作掩护,在战局于其不利时就退入租界休整候援,伺机反扑,中方却不能入内“清剿”,显然处势不利。2 月 20 日,日军得到大批补充后,就连续向中国军队发起多次猛攻,中国军队

被迫后撤。3 月 1 日,日军又在浏河登陆,中国军队于 3 日撤至太仓、安亭一线据守。日军攻势告竭,其司令官白川义则大将旋即宣布攻势已达到预期目的,下令停止前进。战事告一段落。

“一·二八事变”与国联 “一·二八”事变爆发时,国联理事会例会正在日内瓦进行。因此中国出席理事会的代表颜惠庆于 1 月 29 日向理事会

提交议案,要求理事会依照盟约第 11 条、第 10 条和第 15 条对此事进行讨论, 并考虑对事变的责任作出判断及进行制裁的可能性。日本代表佐藤尚武立刻表示坚决反对。英、美、法、意四国则于 2 月 2 日联合向中日双方提议:双

方立即停战,军队脱离接触;在上海设立中立区域,由中立国共同护守;双方依照国联决议的精神迅开谈判,解决中日间的一切争端。英国驻国联理事会的代表托玛斯于同一天将此提议通告理事会,他并宣称:“联合王国政府认为不能允许远东目前的这种情势继续下去。⋯⋯国联会员对于这种状态, 不应该不关心。如果允许这种状态继续下去,那末世界将不可避免地丧失对盟约、非战公约和九国公约的信心。”(53)应该说,这算是英国在国联对日本侵华行径措辞最强硬的指责了。2 月 4 日,中国复文同意四国提议,只要求将“中立区”改为“和平区”,将“中立国”改为“第三国”。日本则拒绝一切涉及撤兵和东北问题的调停建议。英美等国遂向上海增派军队,至 2

月 7 日,英国在上海的军舰已达 10 艘,兵员 6000 多人;美国则多达 17 艘, 几乎将美国在亚洲的舰队全部集中在上海了;(54)法国在上海的军队也达到3000 人。英美还共同抗议日本使用公共租界作为作战基地,向日本假以颜色。另一方面,英美又“力劝”蒋介石迅开议和谈判,借口使上海繁华之地免遭战火荼縻。当时国民政府虽已迁都洛阳,蒋介石、何应钦等却仍在南京坐镇,外交部次长郭泰祺和宋子文、孔祥熙、顾维钧等则群集上海,与英、美、法、日等国的驻华公使反复磋商交涉。英法先是要中国率先撤军,再动员日本撤军;继而又提出要中国放弃东北问题,集中全力尽快实现上海停火。中国则提出希望各国以国际制裁阻止日本行动。日本政府则于 2 月 7 日发表声明,宣传日本保证在上海没有“政治野心”,也不想侵犯任何其它国家的权利和利益,但实际上却并没有终止或减弱其对上海的攻势。由于各自要求如此不一致,英美等国的调停一时并未产生功效。2 月 9 日,国联理事会再次召开会议讨论上海局势,决定在接获由上海各国领事组成的调查委员会的详细报告后,再开会研究解决办法。中国代表见状,遂援引盟约第 15 条第 9 项的有关规定,提出立即召开国联特别大会处理中日争端。2 月 12 日,由理事会成员国驻上海总领事组成的调查委员会向理事会提交了有关上海局势的报告书。2 月 16 日,理事会成员国(除中日两国外)向日本政府发出紧急呼吁,要求日本停攻上海,提请日本注意盟约第十条规定的维护会员国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的义务和九国公约的义务。美国国务卿史汀生也向英国外相西门提出由英美联合引用九国公约的建议。国联理事会的呼吁虽然并未全照史汀生的意见办,却也向日本第一次明确指出其所应承担的义务,这是一个破天荒的举动。日本代表佐藤尚武对于国联理事会的呼吁深为不满。他在 2 月

19 日的理事会上公开攻击中国局势混乱,处于无政府状态,在华外人的利益已得不到保护。宣称日本所采取的行动,纯属保护本身利益。断然拒绝从上海撤兵,宣称退兵就是放弃对日本在华利益的保护。针对日本代表的这种无理攻击,中国代表颜惠庆当即予以驳斥。颜惠庆指出:多年来,日本一意阻扰中国的统一,常乘机制造混乱以便从中取利。对中国现在的不统一状态, 日本要负很大的责任。且日本一面攻击中国无政府,一面又坚持必与中国现政府谈判,岂非自相矛盾。日本自称是组织良好的国家,但日本军人的行动却一直与日本政府屡次的诺言相反,日本代表对此又作何解释?日本代表称其行动未得国联保护,啧有烦言,“我认为此语颇为滑稽,日本的行动直与国联的决议相背,何能得到国联保护。”(55)日本不仅不应当受保护而且应当受到严重惩罚。颜惠庆并要求理事会采取紧急措施制止日军在上海的行动。但是理事会主席彭古却称这很难办到,并说理事会成员国向日本吁请停攻上海,不能看作是对日本的一种判决。英国代表也随声附和。结果这次理

事会只通过一项决议:将中日问题移交国联特别大会讨论,并决定于同年 3

月 3 日假日内瓦军缩会议之机,召开国联特别大会。国联的这种态度,助长

了日本侵华的凶焰。日本政府在 2 月 23 日发表了对理事会呼吁的复文,称这个紧急呼吁书送错了地方,日本本不愿有军事冲突,冲突的责任应完全归咎于中国。同一天,史汀生发表了致美参议院外事委员会主席波拉的信件。史汀生在信中称:美国将坚守门户开放的原则。美国在远东的作为,是以列强自我约束、遵守九国公约的原则为前提的。而且最近满洲战事延及上海,更使美国相信,忠诚地遵守上述条约对大家都极关重要。(56)英国对史汀生此举颇不以为然,英国驻日大使林德利致电西门说:“我衷心相信英国政府将不会允许自己被美国的急躁行动拖进去”,(57)以免遭受损失。英美之间的不协调,反映出两者在远东所追求的目标并不一致。

  1. 月 29 日,国联理事会召开最后一次讨论日本侵华问题的会议。会上西门通报说中日双方代表已在上海英国旗舰肯特号上开始会谈。会议主席彭古提出在上海召开国际会议解决上海问题的建议,中日两国的代表都表示可以接受此建议,西门则称美国也同意并参加这个会议。可是理事会没有能就召开这样一次国际会议作出决定便告结束。有关中日问题的讨论此后即由理事会转到国联特别大会。

  2. 月 3 日,国联特别大会在日内瓦开幕,51 个国家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希腊代表希孟被推为大会主席。这时上海的战事已经停止。中国首席代表颜惠庆首先在大会发言。他简要叙述了日本侵占东北的经过后,指出国联理事会的历次决议已被日本破坏无遗,日本最近又宣布成立了所谓“满洲国”, 使东北形势更趋于复杂化。颜惠庆宣布:中国政府已于 2 月 22 日发表声明, 说明东三省向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东三省或者它的任何一部分的分离或独立,都是对中国领土与行政权完整的直接侵犯,中国政府决不承认。他说, 现在日本又在上海滥施暴力,证明国联理事会提出的停止敌对行动及撤军的呼吁已告失败。他要求特别大会运用自己的权力首先阻止日军在中国的一切军事行动,促使侵略军撤退,继而寻求解决争端的方法,这种方法当然不能侵害中国主权或违背公认的国际准则。他还要求大会确认日本的行为已破坏国联盟约,中国对在东北、上海及其他地方发生的可怖事态不负丝毫责任。颜惠庆的发言,是对日本侵华行径的严厉批判。日本代表松平恒雄理屈词穷, 在发言中只是重复攻击中国排外、内部混乱没有法纪,诬蔑中国肆行排日风潮尤以长江流域为甚的滥调。松平还宣称日本政府认为满洲问题不是本次大会所应讨论的,如果讨论此种问题,必将引起纠纷,影响问题的解决。两国代表发言后大会即宣布休会,将问题移交总委员会讨论。

3 月 4 日总委员会开会。由于日本的极力阻挠和英法对日本的姑息纵容, 会议的讨论仅限于上海问题,并通过决议要求中日双方停止敌对行动,建议双方在中立国的协助下解决日军撤退问题。当天下午,国联特别大会全体会议也一致通过了这个建议。中国代表在决议通过后发表声明,指出决议中所称的中日谈判,应当是指停战谈判,而非指政治性谈判,日军撤退不应附有政治条件。3 月 5 日、7 日和 8 日,总委员会继续开会,会上许多中小国家的代表如瑞典、挪威、墨西哥、捷克斯洛伐克等国的代表纷纷发言,对日本侵略中国及国联的软弱态度予以抨击。他们指出:日本的侵华行径已使国联盟约受到破坏,国联对此不采取行动将影响国联的权威和前途;国联不应仅限于向争议国提出建议,而应采取其他更为有效的办法,使侵犯他国主权的行

为不再发生,侵略活动能立予制止;国联应首先促使日本从中国撤兵,并且不应附带任何政治条件。他们还指出日本以所谓中国组织不健全为侵华的借口根本不能成立。英法代表却竭力为自己辩护,宣称:国联对各国之间的争议只宜调解,不可判决;解决中日争端的一切办法均应顾及现实可能性;国联倘无美国协助不能在远东采取任何有效步骤。公开表示英法不同意采取制裁措施。(58)但是英法对日军进攻上海也有不满,因而总委员会最后还能起草了一个决议草案。主要内容是:依照盟约第十条和非战公约,大会确认破坏他国领土完整及政治独立的行为是违背国联盟约和国际公约的,所有会员国都不能认为这种行为合法有效;中日争议不应由任何一方的武力压迫求得解决,在上海租界有特殊利益的国家应协助双方停止上海战事;成立一个 19 国委员会,由理事会中非当事国代表、大会主席和由大会选举的六个国家代表组成,负责向大会报告事态的发展,并处理遵照理事会 9 月 30 日和 12 月

  1. 日两次决议进行撤军的义务。3 月 11 日,特别大会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通过了这项决议草案。日本代表宣布弃权,中国代表以未接到政府训令为由没有参加投票,但是颜惠庆随后在 3 月 14 日通知希孟表示中国同意这项决议。

列强干预与淞沪协定 当国联特别大会还在进行之际,在英、美、法、意的干预下,中日双方已在上海开始停战协定的谈判。3 月 14 日,中日停战会议在英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正式举行。中国代表是外交部次长郭泰祺,日本代表是日本驻华公使重光葵,英、美、法的驻华公使和意大利的驻华代办也参加了会谈。在谈判当中,日本代表有意横生枝节,时而提出应在上海召开圆桌会议“讨论排斥日货问题”,时而又提出扩充上海公共租界,甚至还以将上海辟为自由贸易港来引诱英美各国,企图使谈判不局限于停战问题。但是这些花招均未能得逞,日本即在撤军期限及中国防守区域上作文章,使会谈一拖再拖。国联 19 国委员会因而于 4 月 19 日、28 日相继通过决议,提请

中日双方注意国联特别大会 3 月 11 日的决议,迅速解决上海问题。4 月 30

日,特别大会再次举行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 19 国委员会根据上海停战谈判协议提出的关于上海停战协定草案的报告。日本政府见机不谐,且其国内外对谈判旷日持久也有指责,更重要的是日本军方急于将在上海的军队抽至东北去镇压中国人民的抗日武装,故而在中国方面作出重大让步(日本无限期撤兵)后接受了协定草案。这个草案的内容一传出,立即激起爱国学生的猛烈反对,他们于 5 月 3 日痛打了郭泰祺,致使郭泰祺受伤住进医院。4 月 29 日,朝鲜侨民尹奉吉在上海虹口公园刺杀了日本上海派遣军司令官白川义则,重光葵也同时被刺受重伤。结果 5 月 5 日中日双方代表不得不在医院里正式签订《上海停战协定》。

《上海停战协定》又名《淞沪停战协定》,其主要内容有:中国军队今后不得越过停战时的驻兵线;日军撤至公共租界内,接收区的治安由中国警察负责;成立一个由中日双方及友好国家代表参加的“共同委员会”,监督撤兵及接收事务。根据最后一项条款,英、美、法、意的代表也在协定上签了字。5 月 6 日,日军开始撤出上海,5 月 31 日,日本陆军从上海全部撤出, 其第 14 师团则于 5 月初即转赴东北。蒋介石见日军逐步退出上海,大为兴奋, 夸耀这是在国际压力之下,签订了“撤退日军,恢复事变以前状态”(59)的停战协定,吹嘘这是他依赖国联外交的成功,并立即下令着手布署对各革命根据地再次进行大规模“围剿”。事实上,《上海停战协定》对中国来说是

个丧权辱国的协定。它使中国军队不能重新在上海布防,等于自开门户,而且对日本的侵华行径并未作一字谴责,反而将上海的治安交由外国军官指挥的中国警察来维持,以“避免”冲突。这是为中国人民所不能接受的,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

中国人民坚决反对淞沪协定。中华苏维埃政府于 5 月 9 日发出通电,谴责了这个卖国协定,指出这个协定实际上是扩大了上海租界区域,严正声明: “中华苏维埃政府否认反革命的国民党与日本及一切帝国主义的谈判与密约,否认 5 月 5 日卖国的国民党政府签订的停战协定。”通电号召全国“劳苦群众坚决的起来进行民族战争。”(60)表达了中国人民真正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