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日本帝国主义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南京国民政府以战谋和的外 交活动
七七事变与南京国民政府企图谋求妥协的活动 1937 年 7 月 7 日夜半,日军故伎重演,借口在卢沟桥附近演习时遭到中国驻军射击并有一名士兵失踪,强行要求派兵进入宛平县城搜查。实则那个失踪士兵是因故私自离队, 20 分钟后便已回到队上,但日军却蓄意隐瞒这个事实,坚持非进入宛平城内不可。7 月 8 日凌晨正当中日双方进行共同调查之际,日军即全面开火。8 日下午 5 时,日军又提出限中国守军于当日下午 8 时前撤退到永定河西岸, 否则就用大炮轰城。中国守军吉星文团长拒绝撤退,迫不及待的日军于下午6 时即对宛平城内再度开炮,守军奋起抵抗。事变发生后不到十天,日军即按照预定计划,从其本土、朝鲜及东三省增派五个师团兵力共十余万人,分三路入侵华北。
中国人民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行径早已义愤填膺,敌忾同仇。七七事变后,全国人民一致要求南京国民政府立即实行抗战,驱逐日寇,收复国土。7 月 8 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发表通电,严正指出:“只有全民族实行抗战,才是我们的出路。我们要求立刻给进攻的日军以坚决的反击,并立刻准备应付新的大事变。全国上下立刻放弃任何与日寇和平苟安的希望与估计。”(1)
七七事变后,蒋介石虽然感到形势严重,“今事决非如此易了,”(2) “不能不亟谋应付之方。”(3)甚至也认为“倭已挑战,决心应战,此其时乎!” (4)但他仍寄希望与日本和平苟安。7 月 17 日蒋介石在庐山谈话会上发表演讲,虽然表示:“最后关头一到,我们只有牺牲到底,抗战到底⋯⋯此事能否结束,就是最后关头的境界。”但主旨仍是,“在和平根本绝望之前一秒钟,我们还是希望和平的,希望由和平的外交方法,求得芦事的解决。”(5)蒋介石的妥协愿望只是一厢情愿。当时日本的近卫内阁不仅完全赞同配
合日本军阀行动,而且发表比军部更强硬的论调。据重光葵的回忆称:“当时中国的情势,只要稍有国际政治常识,便会判断一定要对日军抵抗的。近卫内阁对军人的行动不加限制,以致后来演变到无法收拾。军部首脑还不认识事件的严重性,竟而大言欺人,说是几个月里,就可结束中国事变。近卫内阁鉴于九一八事变,政府被军部拖着走,成了关东军的尾巴。所以这次赶在军部前面,竟发表比军部更强硬的论调⋯⋯一方面仍以不扩大的方针,号召国内外,这不是自欺欺人吗?”(6)而这种情况,完全出乎蒋介石的意料。
蒋介石企求和平苟安的打算因此处处碰壁。首先尽管他对宋哲元 7 月 11 日与日军签订的停战协定表示明确同意,7 月 23 日,他致电宋哲元说:“中央对此次事件⋯⋯在不损害领土主权范围内自无定须求战、不愿言和之理。所拟三条,倘兄已签字,中央尚可同意,与兄共负其责。”(7)实则停战协定第三条规定宛平县城及龙王庙一带中国不得驻军,改由保安部队维持治安,
已经损害中国主权。可是日军在签订停战协定后不但不按照规定撤兵,反而扩大战火。7 月 25 日,日军占领廊房车站,第二天又派飞机轰炸。7 月 26 日,日军更向宋哲元提出最后通牒,要求限期撤出北平城内及西苑的中国驻军。7 月 28 日,在限期未到前日军又向平津地区发动全线进攻,8 月 4 日, 日军侵占北平、天津,至此就地谈判一途即告夭折。
其次,蒋介石通过外交方法求解决的企图,也未成功。7 月 10 日,南京政府外交部长王宠惠由庐山返回南京,向日本驻华大使馆发出照会,要求与日方谈判,日方公然嘲讽地答称,事关华北驻军,应与日本军方商谈,外交部非此次谈判之适当对手。12 日,日本驻华大使馆奉日本外务省之命,“抗议”中国中央军集结准备北上,并要求中国政府“尊重”当地双方达成的停战协定。7 月 13 日,王宠惠提出日方亦应停止增兵,并提议,双方立即停止军事行动,日方竟未予置答。7 月 19 日,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复正式以书面重提原议,并声明为和平解决此不幸事件起见,中国准备接受国际公法或条约所公认之任何处理国际纠纷之和平方法,如,斡旋,调停,仲裁等等,甚至同意中日双方直接谈判,(8)这是九一八事件时,国民政府所坚决反对的。但日方仍不予置答。中国驻日大使许世英赶返任所与日本外相广田谈判,亦无结果。
公开的外交途径不能奏效,蒋介石便借助秘密的谋和渠道。这就是与在华日本纺织同业会理事长、曾任上海总领事的船津辰一郎的秘密和谈。船津受日本首相近卫文麿的委托,于 8 月 7 日抵达上海,准备和南京政府外交部亚洲司司长高宗武进行秘密和谈。船津此行,虽是私人身份,但其所携条件都经过官方讨论,主要是扩大华北非武装地带,取缔排日,降低对日关税, 承认伪满和共同防共等。日本驻华大使川越闻讯也主动前来参与其事。8 月 9 日晚,双方举行第一次会谈。但正好这天日军在上海又挑起事端,发生所谓虹桥事件。8 月 13 日,上海抗战爆发。秘密和谈遂告中断。
蒋介石一面与日本谋和,一面又力图促使英、美各国出面调停中日战争。7 月 21 日至 28 日一周之内,他连续召见英国驻华大使许阁森、美国驻华大使詹森、德国大使陶德曼、意大利大使柯莱、苏联大使鲍格莫洛夫、法国大使那齐雅等人,要求各国单独或联合出面调停。他向许阁森说:“现在局势, 只有英美两国努力从中设法,或可变为和缓⋯⋯”(9)他对詹森力言,美国是表明尊重中国主权的九国公约之发起国,在国际法上、在道义上都有协助制止日本行为的义务。但是英国政府仅限于给蒋介石打气。英外相艾登对日本驻英大使吉田茂说:“我深知中国极愿和平,但蒋介石委员长的忍耐是有限度的,超过了限度,是不能再忍的。”(10)他希望日本自我节制。美国国务卿赫尔于 7 月 16 日和 8 月 12 日两次发表声明,希望中日两国不要诉诸战争,
强调“美国所关心的是保全在华美国人的生命财产。”(11)在 7 月 26 日的会谈中,德国大使陶德曼表示,德国虽愿调停,但日本已声明不愿第三国干涉, 所以调停不会收效。法国大使那齐雅则空谈一番日本不可能最终战胜中国, 并说日本会象百年战争时代英国未能征服法国那样退回三岛。苏联表示它将支持中国抗战,但对调停则拒绝参与。这样,蒋介石要求各国出面调停一事, 又成泡影。
从七七事变到八一三上海抗战这一段时间内,蒋介石“举棋不定”,(12) 谋和心切,结果军事上坐失良机,致使日本得以从容调遣军队,在轻易占领华北后,于 8 月 13 日挑起上海战火,迫使中国军队在不利的条件下仓促应战。
8 月 9 日,日军大山勇夫中尉和水兵斋藤要藏乘车强行闯入虹桥机场, 企图刺探机场军事设施,中国保安部队上前阻止,他们置之不理,反而先行开枪挑衅,保安队遂被迫还击,在互射中将二人击毙。(当时上海市内由于1932 年淞沪停战协定的规定,中国不能驻军,只有保安总团和警察总队维持治安。)事件发生后,上海市长俞鸿钧和日本驻上海总领事冈本季正约定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可日军根本不想谈判,8 月 13 日,日军陆战队及停泊在黄埔江上的日本军舰突向上海市区发起猛烈进攻,中方英勇抗击,至此蒋介石才下令其所属各部“毅然进入全面抗战。”(13)8 月 14 日,国民政府发表了自卫抗战声明,宣布中国为自卫而抗战。声明宣称:中国的领土主权已横受日本的侵略,国联盟约、九国公约、非战公约已为日本破坏无遗,中国的抗战是为了维护其领土主权的完整以及上述国际公约的尊严,深信各友邦将会予以同情,必能充分履行各国在国际条约下所应尽的义务。
上海军民的英勇抗战,可歌可泣,赢得了英美各国舆论的高度称赞。1937 年 9 月 2 日的《新闻纪事报》报导中国士兵“视死如归”的精神,令人肃然起敬。10 月 28 日,驻英大使郭泰祺致电国民政府外交部,汇报英国舆论普遍赞扬中国军队为保存战斗力所做的战略撤退,非常明智。该电并引述《泰晤士报》社论称,“上海抗战不仅目前而且将来也会对全中国起着鼓舞士气的作用。”(14)但是,蒋介石却只想以上海抗战拖延时日,而将结束战事的希望寄托在外国干预上。于是,他又向国际联盟和九国公约签字国提出申诉, 请求调停和援助。
布鲁塞尔会议和蒋介石谋求国际调停的失败 1937 年 9 月 10 日,国
联理事会举行例会,中国代表顾维钧于 12 日向理事会提出正式声明,要求根据盟约第十一条及第十七条采取必要行动。(15)在此之前,南京国民政府于7 月 30 日已向国联递交一份声明。理事会决议将中国提案交远东谘询委员会
审查。该委员会审查后,提出两个报告,经 10 月 6 日国联大会通过,主要内容是,(一)日本在中国的军事行动,违反九国公约及非战公约,(二)邀请九国公约签字国于最短期间开会讨论,并建议 1.对中国表示精神上的援助,请各会员国个别援助中国;2.勿采取削弱中国抵抗能力的任何行动。在国联开会期间,中国首席代表顾维钧四处奔走求援,请求制裁侵略,并草拟了一个宣布日本为侵略者的决议草案,均遭拒绝。他在回忆录中写道:“我觉得国联秘书处的胆怯、操纵和诡计,实在是太卑劣了。”(16)实际上国联秘书处的态度,就是英法态度的反映。国联将自己的责任一推了事,完全推到九国公约签字国身上,这是英国出的主意。据顾维钧回忆,在小组会上英国代表“克兰伯恩的建议,象从天而降的炸弹,这个意想不到的显然是将责任推卸给美国的巧妙手段,一时惊呆了所有在场的人。”(17)
九国公约是在华盛顿签订的,但美国拒绝担任根据该约第七条召开的会议的东道国。在英法的劝说下,比利时出任东道国,由它出面向九国公约签字国及与此事有密切关系的共 21 个国家发出邀请,请其参加预定于 1937 年
11 月 3 日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召开的会议。作为主要当事国的日本却拒绝
参加。日本政府于 10 月 27 日发表声明,诬蔑中国排外,指责国联支持中国, 非难日本,并称所开会议有许多与远东根本无利害关系的国家参加,日本即或参加会议,也难期望有公正妥当的结果。与日本结盟的德国也拒绝参加, 它声称,德国认为日本不参加会议,会议的决议就是单方面的裁决,这不公平,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说德国不是九国公约的签字国,所以拒绝与会。
意大利是作为日本利益的代言人来参加会议的。11 月 6 日,即会议开幕后的第三天,意大利政府宣布参加德日反共协定。苏联为了争取集体安全制度的建立,参加了会议。
美国虽然派代表参加了会议,而且罗斯福总统在 10 月 5 日还发表了“隔离演说”,谴责侵略,但仍深恐冒犯日本。国务卿赫尔在会议开幕后,曾训令美国驻日大使格鲁向日本外相广田弘毅解释说:“外间所传布鲁塞尔会议系由美国发起,完全不是事实。”又称,据赫尔了解,所有与会国家不会超过对远东局势交换意见的限度。(18)美国代表戴维斯在会上宣称:“我们来此并未希望做出奇迹,而仅企图诉诸理智。”他期待日本予以“合作”。(19) 英国外相艾登在会议召开前夕,即 11 月 1 日在下议院公开宣布:“英国将采取和美国完全一致的步调,走一样的远,不冲在前,也不落在后面。”(20) 在此之前他曾向美国表示他对会议的看法,认为会议可能采取的措施有三, 即(一)拖延不采取任何行动,(二)表示道义上的谴责,(三)积极援助中国,对日本施行经济压力。艾登说,头两种办法,他认为无济于事,后一种办法,他不提倡。(21)法国外长德尔博斯也一再表示如无美国合作,寸步难行。
南京国民政府对布鲁塞尔会议却抱有不切实际的希望,10 月 24 日,它发给出席会议的三位代表顾维钧、郭泰祺和钱泰如下的指示:“(一)依照目前形势,会议无成功希望,此层我方须认识清楚。(二)但我方对各国态度,须极度和缓,即对德、意二国,亦须和缓周旋,勿令难堪。并须表示会议成功之愿望。我方求在九国公约规定之精神下,谋现状之解决,此系我方应付之原则。倘各国以具体问题征询我方意见时,因日本以武力侵犯我领土, 应先知日方之意见,故先请其转询日本后,再由我方予以考虑。(三)我方应使各国认识会议失败责任应由日本负担,切不可因中国态度之强硬,而令各国责备中国。(四)上海问题应以中日整个问题同时解决,切不可承认仅谋上海问题之解决。(五)我方应负会议之目的,在使各国于会议失败后, 对日本采取制裁办法。(六)我方同时应竭力设法促使英美赞成,并鼓励苏联以武力对日。”(22)由此可见,南京政府参加会议的方针,是企图借助与会各国出面调停,及早结束战争。所谓“制裁”“出兵”云云,都不过是达到迅速了结战事的手段。10 月 26 日,外交部又致电代表团指示代表团在会外应采取的活动,以及达到的目标。这就是:“(一)继续运动各参加国政府及社会,加紧对日一致之经济压迫⋯⋯(二)向参加各大国请求战费借款及军械借款,尽量予以满意之条件⋯⋯”(23)可是后来的事实证明,南京政府的外交方针,在会内会外都是行不通的。
11 月 3 日上午布鲁塞尔会议在研究院大厦举行,共有十九国参加。由比利时外长斯帕克致开幕词,接着由戴维斯、艾登、德尔博斯、马克迪分别代表美、英、法、意发表简短演说。下午由苏联代表李维诺夫和中国代表顾维钧发言。开幕后即讨论建立一个由美英比三国组成的小组委员会,进行调停。并于 11 月 7 日向日本发出第二次邀请信,声称日本如不愿出席会议,可由小组委员会与日本保持直接联系进行调停。为了表示“公允”,会议前夕,10 月 28 日美国代表戴维斯即向顾维钧传达美国政府的建议,他说为了使与会各国在调停时“不受影响”,且避免被日本指为“态度偏私”起见,希望中国代表团在会上发表一篇讲话后,即自动退席,“给各国以讨论的完全自由”。(24)美国代表还说,中国不仅应退出会场,以便利各国调停,且必须让予日
本“若干利益”,“俾得顾全面子”,“切不可空言恢复原状”,以“刺激” “日本耳。”(25)他还一再压中国代表首先表态,声明中国绝无与日本交恶之意,并公开宣布取消抵制日货,保护日侨生命财产,以及中国“愿与日本经济合作之诚意”。(26)顾维钧称:“这最后一点意见才是戴维斯所提中国应当以说什么开始,说什么收场的一番建议的主旨所在。那就是要中国主动提出要从会议退席。这实在是个严重问题⋯⋯”(27)顾维钧为此向南京请示, 蒋介石不敢违忤美国意旨,竟指令中国代表团遵照美国的旨意办事,定下中国代表团在会上发言的基调。但是日本态度异常强硬,再次拒绝英美调停, 同时意大利代表马克迪在会上为日本张目,公然左袒日本。马克迪曾参加过1932 年的李顿调查团,他告诉顾维钧:意大利不打算“谴责冲突的任何一方, 谁开的第一枪,这个决定责任谁属的问题,是很难确定的。依他看,会议的唯一作用,不过是把双方约到一起进行直接谈判,自己达成解决。”(28)这和日本历来的论调如出一辙,日本一向坚称中日之间所有问题都必须在两国间直接解决,别国不得介入和干涉。马克迪在会上也一直坚持这个态度,并宣布,意大利将对会议所采取的“不注重实际”的行动持保留态度。(29)
11 月 12 日,日本对会议第 2 次信件的答复到达,坚决拒绝派代表与会
议少数成员就调停或和解交换意见。在 13 日会上顾维钧发言指出:“日本政府的答复比以往更为坚决和不调和,其言词和语气表明,过去会议苦心促其合作的努力似已被视为软弱的表现,而仅仅引起它恣意侮辱⋯⋯现在日本政府已以它最近的答复,把和解、调停之门在各位代表面前砰然关闭,诸位能否决心停止对日本提供战争的物资及信贷,转而向中国进行援助?这是各国为完成制止日本侵略和履行捍卫本公约的义务的最温和的方式。”(30)表明在布鲁塞尔会议所欲进行的调停已告失败之后,中国代表团已转而向与会各国请求经济援助。可是中国对原定的制裁日本的要求,却连提也不敢一提。顾维钧在记述他在会后与戴维斯的谈话时写道:“他说他为我星期六发言中提到‘制裁’一词而感到遗憾,因为显然这些代表们都被这个词吓住了。为了纠正他的印象,他说,我根本没有用过‘制裁’这个词⋯⋯”(31)
在 13 日会上还讨论了关于日本第 2 次拒绝参加会议的声明稿。声明稿措词软弱无力,仅在最后一段提到如果一项国际条约的一方坚持反对其它各方意见,置条约的规定于不顾,“则在布鲁塞尔的与会各国必须考虑,在此局势之下他们的共同态度。”(32)意大利代表马克迪对这一段尤其反对,认为这一段已超出会议邀请的原宗旨,似乎表明在策划采取积极措施。为了争取他不反对会议声明稿,顾维钧根据南京指示精神向他表示,将来中意“两国间的密切合作还是大有希望,不仅仅在文化方面而且在经济方面。这类性质的合作已经有所开始,而且已经证明是对双方有利的”。(33)但是马克迪并未为所谓中意经济合作所打动。11 月 15 日,会议以十五票赞成通过一项会议声明,意大利一票反对,挪威、瑞典、丹麦三票弃权。声明除上述一段外还宣称,与会各国对日本坚决拒绝与各国共同讨论解决办法一事“殊难理解”。会议认为日本所坚持的必须由日中两国直接交涉的解决方法“不可期望”,因为中日争端非仅与两国有关,且与九国公约签字国、巴黎非战公约签字国互有关联,甚或与国际团体中一切国家均有关系。11 月 15 日会议声明通过后,会议即告一段落。
在布鲁塞尔会议上,只有苏联代表、苏联外交人民委员李维诺夫仗义执言,坚决主张成立集体安全制度,制裁侵略者。他警告与会各国说:“有时
甚至本为消灭和战胜侵略行为而召开的国际会议或委员会也不知不觉地成为侵略者的工具。有时由于国际机构一再向侵略者让步而使自己滑到侵略者的立场上去,开始说侵略者的言语,并在实际上认可和鼓励侵略者的行为。当一国侵略他国而获得一些成功时,国际机构最易做的事情,就是向侵略者说: ‘保持你用暴力所获得的战利品,你一定平安无事。’对被侵略者说:‘爱你的侵略者,不要反抗灾祸’。”李维诺夫希望布鲁塞尔会议不要蹈此覆辙。他要求各国一致行动起来,制止侵略者,维护世界和平。(34)但是苏联的呼吁并未得到英美的响应。南京国民政府代表顾维钧曾三番五次地游说李维诺夫促使苏联在东北边境采取军事行动。在 11 月 4 日的谈话中,当李维诺夫告诉顾维钧苏联在军事物资方面已经给了中国不少援助,顾说,“苏联还能更多地援助中国抗日,例如,苏联可以在满洲开始有所行动,这样会起到牵制日本兵力的作用。”(35)直到 11 月 23 日,他还向苏联代表波将金提出要求苏联在满蒙边境举行军事演习。(36)值得注意的是,顾维钧对英美代表百依百顺,甚至不敢一提“制裁”这个词,而对苏联代表却一再提出出兵的要求, 这只能表明南京政府别有用心。虽然他以后也向英美代表提出举行英美法三国联合海军演习的要求,但这不过是不得已而为之罢了,因为布鲁塞尔会议休会半个多月即 12 月 12 日,在日机炸沉美国军舰巴纳号并炮击英舰瓢虫号造成多人伤亡的情况下,英美也未采取强硬态度,而以日本对美国道歉赔款了事,所谓海军演习谈何容易。西方国家的代表也与南京政府的代表相呼应, 他们“热衷于苏日的军事冲突”。西方代表及记者曾向苏联代表问道,苏联为什么不在满蒙边境实行动员?苏联为什么不从海参崴派遣飞机前往东京教训日本?(37)苏联的立场在会上不仅得不到支持,英美等国反而“玩弄手腕要把苏联从拟议中的小组委员会排挤出去”,(38)这使李维诺夫非常气愤, 提早回国。
布鲁塞尔会议的调停失败后,中国代表团就集中全力争取英美法的经济军事援助,顾维钧说:“⋯⋯向中国提供帮助的问题,包括供应物资和提供过境的便利,那时已成为与布鲁塞尔会议不可分的了”。(39)他在 11 月 13 日会上的发言说:“中国人不是要求各签字国为我们打仗,但需要物资上的援助,以便使我们得以继续进行有效的抵抗。”(40)但是收效甚微,法国因怕开罪日本不允许中国物资从印度支那过境,这是当时中国主要的对外渠道。法国代表说除非得到英美对法国的保证才能允许过境,美国代表说,要美国提供保证,即使是口头保证,也是绝对不可能的。英国代表说对贷款可以考虑,但在作战物资,武器和军火供应方面,则坚决拒绝。美国由于实质上实行“中立政策”,也不可能对中国提供有效援助。
布鲁塞尔会议期间,中国军事形势恶化。11 月 8 日,华北重镇太原失守。在淞沪地区,日军在杭州湾乍浦登陆成功,威胁中国军队右翼,日本同时又在浏河以西登陆,威胁中国军队左翼,中国军队被迫退到第二道防线。日军已包围上海,并开始向南京作钳形推进。南京国民政府更是张皇失措,求和心切,仅在 11 月 13 日一天之内,顾维钧就从孔祥熙和外交部收到八封电报, “催我们努力促成停战”。(41)孔在电报中并证实了德国出任调停的消息。此时南京政府又密派陈公博到意大利进行谋和活动,陈与意外长齐亚诺是故友,陈公博又到布鲁塞尔告诉顾维钧说:“墨索里尼极力主张在中国承认‘满洲国’和建立华北自治政权的基础上,及早解决中日争端”,并称墨索里尼有意为双方进行调停。(42)陈公博此行目的,是向戴维斯通报此事。
在这种情况下,英美代表所考虑的,是如何保住面子,结束会议。他们拟就一项宣言,准备就此休会。11 月 22 日下午秘密会议上,顾维钧发言指责宣言除了重复 15 日会议声明,再次确认某些一般原则外,没有什么内容。
甚至比 11 月 15 日声明还退了一步,没有提到与会代表已经同意考虑采取的共同态度,也没有包括中国代表团要求会议所应采取的措施。又称宣言草案的用语表明,会议以夭折而告终。(43)11 月 24 日举行最后一次会议,通过最终决议,决议末段称:“会议认为,暂时休会是可取的。”就这样模棱两可地闭了幕。会上顾维钧发言称:“⋯⋯在清楚而有力地证实了目前冲突中, 日本和中国的政策在法律上的区别之后,你是否还认为在侵略者和受害者之间,无须作实际上的区别对待?由于拒绝停止向日本提供继续侵略中国所需的物资和经济资源,你不是似乎已经作了这样的表示吗?”(44)
布鲁塞尔会议的夭折,宣告了华盛顿体系的破产,表明了蒋介石依靠国际调停的外交政策的失败。会上英美法等国奉行的绥靖主义政策,助长了日本帝国主义在远东进行更大的军事冒险,走上了太平洋战争之路。无怪琼斯说,“布鲁塞尔会议,比惨败还要坏,简直是一场灾祸。”(45)
陶德曼调停及德日诱降的失败 日本政府为了破坏布鲁塞尔会议,由陆、海、外三相在 10 月 23 日正式决定,日本接受德国或意大利的调停,中日直接谈判,结束战争。当时日本军部中以参谋本部第一部部长石原莞尔等人为中心的“不扩大派”认为日本应确保对苏作战的军事力量,不应再扩大在中国的战线,也希望通过交涉使对中国的战事告一段落。于是先由参谋本部的马奈木敬信中佐通过德国驻日武官奥特策动德驻日大使狄克逊。马奈木又陪同奥特赶到上海,直接向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说明日本方面的意图。德国这时愿意出面调停,是因为它认为中日战争的继续,对德有如下不利。首先,中日战争势必导致英德关系的恶化,当时德国需要英国对它的侵略扩张给以纵容。其次,中日战争的继续势必导致中国的“赤化”,将中国推向苏联一边。最后,中日战争消耗日本的军事实力,不利日本对苏作战。(46)
陶德曼于 10 月下旬自上海回到南京后即将在上海的谈话内容通知蒋介
石、汪精卫等人,并劝告他们仿效德国在 1914—1918 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
作法及早议和。在日本,外相广田弘毅于 10 月 21 日约见狄克逊,通告他日本将不会参加布鲁塞尔会议,并正式表示希望德国或意大利出面调停。11 月2 日,广田将日方议和条件告知狄克逊。其内容是:(一)在内蒙组织类似外蒙的自治政府。(二)华北非武装区扩大到平津铁路以南。华北行政权属南京中央政府,但须派一个亲日的行政首长。(三)上海停战区应扩大,由国际警察管理。(四)停止排日,包括修改教科书。(五)共同防共。(六) 减低日货关税。(七)尊重外人在华权利。(47)陶德曼立即将上述条件转交给蒋介石,并称德国认为这些条件作为和谈基础,是可以接受的。11 月 5 日, 蒋介石召见陶德曼,向他表示感谢,但又向他大表苦衷,宣称:“如同意日本的要求,国民政府将会被舆论浪潮所冲倒。”(48)况且当时布鲁塞尔会议正在进行,蒋介石还一心指望英美调停,所以他说,现在还不能正式承认收到了日本的议和条件。蒋介石还暗示说:“假定国民政府因日本采取的政策而倾倒了,则结果是共产党在中国占优势。”(49)这有违于德日反共协定的精神。
11 月 19 日日军侵占苏州,大有直扑南京之势,同时布鲁塞尔会议毫无结果,使蒋介石大失所望。11 月 28 日、29 日,在武汉的财政部长孔祥熙和
外交部长王宠惠先后通知陶德曼,“中国急需与日本议和。”(50)11 月 30 日,汪精卫在广州也公开表示中国应向德意求援。同时,德国外交部长牛赖特和蒋介石的首席军事顾问、德国陆军上将冯·法肯豪森也劝蒋早开和议。牛赖特对中国驻德大使程天放说,中国以尽速议和为好,中国军队无力扭转战局。他说,中国如拖延不决,必致解体。(51)法肯豪森对蒋介石说,形势严重,中国如继续打下去,中国的经济必将崩溃,共产主义革命将会发生, 而所谓日本也会发生大变动的想法,只是一种愚蠢的自我安慰。(52)蒋介石则于南京行将沦陷前,迫不及待地召见陶德曼,12 月 2 日,陶德曼在中国外交次长徐谟的陪同下,由武汉赴南京与蒋介石会谈。蒋介石一反他 11 月 5 日对陶德曼所说的话,向陶德曼正式表示,愿意接受上次日本所开列的条件作为和谈基础,要求德国在和谈中始终参加充任媒介。中国在华北的主权和行政不得改变,在谈判完成以前,一切保密。德国应首先设法停止中日敌对行为。日方条件不能被认为是象最后通牒一样不可改变,(53)等等。陶德曼当即遵照德国外交部训令表示,德国无意参加和谈,“我们宁愿置身幕后, 尽其所能协助中国。”(54)他向蒋介石说,他认为“共同反共”与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并不抵触,可使他感到意外的是对此“蒋介石竟与我的看法一致”。(55)对于停止敌对行动一节,陶德曼表示须待日本同意举行和谈时,德国方可提出停战建议。德国外交部原拟在狄克逊得到日本政府书面肯定答复后, 陶德曼再以书面征询中国政府意见,然后由希特勒出面向双方呼吁停火,开始和谈。(56)
但是,当狄克逊将蒋介石的要求及其与陶德曼谈话纲要转给日本外相广田时,却遭到日方的嘲笑。广田表示,在日军已取得巨大的军事胜利之后再来重谈一个月以前提出的条件有何意义。经狄克逊说明,广田同意将此事转呈内阁讨论。在内阁会议上,外相广田、陆相杉山元、首相近卫文麿均认为在日本已付出重大“牺牲”之后还用如此轻易的条件解决“中国事变”,这是不能考虑的,断然否定了原来的条件。为了压迫蒋介石彻底就范,日本政府决定在攻下南京以前不作和谈打算。蒋介石在日方答复久候不至的情况下,对德国的调停颇感失望。尤其令他震惊的,是日本在他提出和谈后非但未减轻攻势,反而加紧向南京发动大规模进攻。12 月 13 日南京沦陷。残无人道的日本侵略军在南京及其附近城乡大肆烧杀奸掠。大屠杀持续了六个多星期,被害人数仅南京一地即超过了 30 万。在这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之后, 任何与日本谋和的打算都必将遭到全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蒋介石及其左右深知,如果与日本公开和谈,就会受到猛烈抨击,甚至立刻就会被推翻。所以此时和谈的前景已属渺茫。而日本政府对和谈的认识,则是要蒋介石向它投降。日本政府在攻下南京后,于 12 月 22 日即向狄克逊出示日本内阁和大
本营联络会议于 12 月 21 日通过的新的和平条件四项:(一)中国放弃容共、抗日、反“满”政策,与日“满”两国合作,实行反共政策。(二)在日本认定的必要地区设立“非武装区域”并设立“特殊机构”(政权)。(三) 日“满”华经济合作,缔结密切的经济协定。(四)中国赔偿日本的损失。(57)广田告诉狄克逊,如果蒋介石政府拒绝接受上述条件,日本将被迫以另外完全不同的立场来处理目前局势。他并进一步吐露四项条件的具体内容, 但要求不要告知蒋介石政府。这些具体内容是:(一)承认“满洲国”。(二) 所谓“非武装区域”是指内蒙、华北、上海附近三个地区。所谓“特殊机构”
(政权),是内蒙须具有和外蒙相同地位的“自治政府”,上海方面则是在
公共租界与法租界以外之地区设立“特殊政权”,华北方面,扩大自治权, 主权虽仍归中央政府,但不依赖中央政府。(三)经济合作是指关税与商务。
(四)“赔偿”,一部分是指战费赔偿,一部分为日本财产损失的赔偿。又日军占领费亦应由中国赔偿。广田宣称,在切实履行上述条款后,方可讨论停战。(58)日本开列的这些条件,无疑是旨在灭亡中国。就狄克逊也认为中国政府极不可能接受这样苛刻的条件,对和谈极为不利。可是广田却回答说, 目前的条件已尽量温和,不可能再有其它条件,且目前的条件已经报天皇批准,因此是决不可改易的。日本方面还规定:12 月 31 日 24 时为答复的最后期限,(59)这就无异于是最后通牒。德国方面在接到日本条件后,即由陶德曼于 12 月 26 日转交宋美龄和孔祥熙,蒋介石因病未出面接待,并按照日方要求未将第二部分的具体条款转达。孔祥熙接到日方所提条件后说,这些条件没有人敢接受,因其责任过于重大。(60)孔祥熙指出,日本的条件是一张“空白支票”,可以为所欲为。蒋介石闻讯则宣称:“日本逼得中国走投无路,只有倒向布尔什维主义一边。”(61)他深感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一致强烈反对投降妥协,又在日记中写道,“此时求和,无异灭亡,不仅外侮难堪,而内乱益甚”。(62)又说“今日除投降外无和平”。(63)但他又称“党中重要负责同志均以军事失败,非速求和不可”。(64)而且他自己并未断绝和谈,而是待价而沽,甚至在陶德曼第二次转交日本灭亡中国的具体条款后, 他仍未拒绝和谈,而表示要加研究。
1938 年 1 月 1 日,陶德曼在事先得到广田的同意,将四项具体条款内容作为狄克逊与日方谈话所得的“印象”,“非正式”转达给中国外长王宠惠。同时德国外交部指使法肯豪森出面劝说蒋介石采取“现实主义”的态度,与日和谈。广田要求中国立即回答,并限在 1 月 10 日前,作出答复。1 月 7 日, 陶德曼往见王宠惠,王告诉他,政府还未举行正式会议讨论日方条件,只是非正式交换意见。(65)
1 月 10 日,日本内阁和参谋本部举行联席会议,第二天又举行御前会议,
决定和战问题,天皇裕仁主持了会议。批准内阁政策,提出九项条件,限 1
月 15 日前,全部接受,否则即否认国民政府,承认华北“新”中央政权。(日
本已于 1937 年 12 月 14 日在北平拼凑了一个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但是这九项条件始终未向中国人传达。(66)
1 月 12 日,陶德曼再度访晤王宠惠,询问对于日本的答复是否决定。王宠惠答道:“如果日本政府将详细办法正式通知我方,则可以考虑答复。” (67)陶德曼表示“恐日本方面不会将细节明白表达。”(68)第二天,即 13 日,王宠惠又与陶德曼进行两次会谈。在第一次会谈中,陶德曼说,日本要求德国转促中国政府急速回答,“倘在 15 日之前仍无回答,日本政府则须保留自由行动”。第二次会谈时,王宠惠宣读了一份文件,内称:“⋯⋯经过适当考虑之后,我们觉得:改变了的条件太广泛了。因此,中国政府希望知道这些新提出的条件的性质和内容,以便仔细研究,再作确切的决定。”(69) 很明显,日本是要在未经正式提出具体条款的情况下,首先要求蒋介石接受它的四项条件,广田对王宠惠的答复,认为是“遁词”,极不满意。1 月 15 日,日本内阁决议,停止和谈。16 日,发表了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声明。可是蒋介石仍望作最后的努力,1 月 15 日,由行政院长孔祥熙出面,再次要陶德曼代向东京请求“谅解”。他说,中国希望知道日本所提条件的基本内容和性质,“因为我们要竭尽全力真诚寻求恢复两国间和平的迹象。”(70)
但是孔祥熙的呼吁 16 日上午在德国驻日大使馆内尚未译完时,广田已将日本
政府 1 月 16 日的声明送给狄克逊了。蒋介石的这次对日妥协谋和的活动遂告夭亡。
陶德曼调停失败后,日本政府立即决定中断中日外交关系。1 月 16 日日本政府发表声明,内称“帝国政府尔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并期待⋯⋯新兴支那政权之成立与发展,俾与之调整两国邦交,以协助建设更生之新支那。”(71)日本此举实为国际惯例所罕见,足见它心目中不把“国民政府” 当作一回事。1 月 18 日日本内阁又发表补充声明,强调不以蒋介石为对手, “是比否认具有更强意义⋯⋯唯由于可予正式承认的新政权尚未成立,特在国际上开此新例。”(72)同日,重庆国民政府也发表一项声明,称中国政府的和平愿望始终未变,但其条件不得有碍于中国领土主权与行政完整。重庆国民政府在声明中称,“任何在日军占领区域内,如有任何非法组织僭窃政权者,不论对内对外当然绝对无效”。(73)也就是说,此时蒋介石虽未与日本公开决裂,但对依附日寇窃据要津欲夺其权的汉奸们,是决不稍假宽贷的。1 月 20 日,中国驻日大使奉召返国。1 月 28 日日本驻华大使川越茂亦离任返日。6 月 8 日中国驻日大使馆全体人员返国。日本驻四川等内地省市的使领人员亦相继撤回。中日正式外交关系即告断绝。但此后秘密信使却仍不断往来。
陶德曼调停失败给中德关系亦造成难题。狄克逊曾劝告日本注意中日战事会造成中国的布尔什维化及降低反苏力量等不利影响。日本声称国共业已合作,战事继续也不会有更坏结果,反苏问题则不必忧虑。日本要求德国撤回其军事顾问团,断绝对中国的军火供应、正式承认伪满。德国已是日本反共盟友,希特勒接受了日本的要求。中德关系由此急转直下。3 月中,当德国向中国提供的一批军火运抵香港后,德国即宣布停止执行中德贸易协定, 军火禁止来华。蒋介石遂召见陶德曼,要求德方继续提供军火。如果德方继续执行贸易协定,中国将进一步改善双方的经济关系。但是,德国不仅厉行停运军火的决定,而且下令在华工作的德国军事顾问团立即全部离华。德国军事顾问团自 1928 年成立至 1938 年撤销,历时十年之久,前后有 130 多名德国军官和将军受雇于蒋介石,为其反革命围剿效力。(74)至卢沟桥事变时, 德国军事顾问团共有 46 人,至 1938 年 5 月希特勒下令撤退时,德国军事顾
问团尚有 32 人。(75)蒋介石对此坚决反对,他对陶德曼提出,德国军事顾问是以个人身份与中国政府签订合同而来华工作的,现在合同尚未满期,不能取消。但希特勒态度强硬,通知蒋介石如不同意,就断绝中德外交关系。里宾特洛甫也警告法肯豪森,如他们不返回德国,他们在德国的财产将被没收, 他们在德国的家属将受严惩。6 月 27 日,蒋介石被迫让步。(76)7 月 5 日, 德籍军事顾问全部离华返回。德国国防部还取消了转口运往中国的德制军械的出口护照。在此之前,5 月 12 日,德国正式承认伪满洲国。6 月 26 日陶德曼离任由代办守馆。中德关系进入冰点,迫使蒋介石进一步投向美英,在美英与日德冲突中寻其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