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重庆国民政府“苦撑待变”的外交(1939—1941)

一 远东慕尼黑阴谋的策动,重庆国民政府对日议和的外交活动

日本帝国主义侵华策略的改变 日本帝国主义攻占武汉广州后,深感“期望早日达到解决的希望是不大的,因为内外都出现长期持久的趋势”, (1)决定首先“确保占领区,促其安定”,(2)暂不向中国军队发动大规模进攻。这是由于随着日军侵略的深入,战线延长,战区扩大,正面战场仍在继续抗战,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此时已经开辟了敌后战场, 建立了敌后抗日根据地,广泛开展了敌后游击战争,迫使日军兵力越来越分散,遇到的抵抗越来越持久深入。日本兵源不足,资源有限,早在 1938 年 3

月 5 日《朝日新闻》就指出:“自七七以来,对华军费之支出,较日俄战费之总额,超过七倍。”战争消耗使日本国内人民厌战情绪也在增长。此外, 当时欧洲局势紧张,欧战大有一触即发之势,日本还企图保留一部分兵力以应付局势变化,从事更大的冒险。在这种形势下,日本帝国主义被迫停止战略进攻,战争进入相持阶段。

随着相持局面的出现,日本帝国主义采取了“以华制华,以战养战”的侵略方针。为了贯彻这一侵略方针,日本帝国主义改变了它的侵华策略,从以军事打击为主,以政治诱降为辅,改为以政治诱降为主,以军事打击为辅。日本大本营认为“武汉攻略战后⋯⋯仅以进攻作战决难解决事变,今后应重视政略的进攻,培植并加强新政权,使民国政府趋于没落,始克有效。”(3)1938年 11 月 3 日,日本政府发表了关于建立东亚新秩序的简短声明。(4)同日, 日本首相近卫文麿又发表了建立“东亚新秩序”的广播讲话。称“此番日本未曾动用过多军力,即获斯赫赫战果,尚保持充裕国力足以防止任何外来干涉”。近卫宣扬中、日、“满”应紧密团结,共同承担“保卫”东亚的任务。日本“渴望看到在东亚建立新秩序”,“日本决心根除隐藏在蒋政权‘长期抗战’后面之共产主义影响”。“至于国民政府,只要它恢复真正的中国精神,放弃其以往的政策,改造它的组成人员,作为一个彻底新生的政权愿望参加这项工作,吾人亦将不予拒绝。”(5)这是近卫在中日战争时期发表的第二次声明。这就是说明日本政府已放弃了它 1 月 16 日“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 的强硬态度,但仍坚持要蒋介石必须下野。同年 12 月 22 日,根据高宗武、梅思平与西义显、今井武夫等人的事先约定,近卫又发表了第三次声明,也就是国民党副总裁汉奸汪精卫通电响应的那个声明。声明诡称日本所要求于中国者既非领土,亦非赔款,仅为中国参加“东亚新秩序”的建设。日本不仅“尊重中国主权”,而且“准备考虑放弃领事裁判权和归还租界”。声明并提出“中日亲善”、“共同防共”、“经济合作”的三项原则为基本条件向国民党当局诱降。近卫所谓的“中日亲善”,是中日“满”结成一体,中国承认伪满洲国。所谓“共同防共”,是要中国与日本缔结“防共协定”, 在协定有效期间日本得在中国指定地点驻军,并以内蒙为“特殊防共”地区。所谓“经济合作”,是承认日本人在中国内地有居住、营业的自由,特别是在华北和内蒙,应在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向日本提供便利。(6)值得注意的是, 在近卫第三次声明中并未公开提到要蒋介石下野。同月 26 日,蒋介石发表讲话驳斥近卫声明,指出“他这种打算,象世人都没有明瞭他的所谓‘东亚新

秩序’的真谛,以为随便可受其迷惑。”蒋介石指出“东亚新秩序”的真谛是“灭亡中国独霸东亚”。他拒绝了日本所提出的投降条件,认为“这和以前广田的三原则相比,不知要广泛毒辣到多少倍,敌人还妄想劝诱中国接受。”日本今日“所缺者只待中国受其欺蒙,受其威胁,而向其屈服,上其圈套罢了。”(7)蒋介石之所以拒绝日方条件,是因为他深知如果接受日本的“东亚新秩序”,就是要关闭中国门户,打破九国公约,与英美决裂。另一方面,接受“共同防共”就是要废弃中苏互不侵犯条约。这样中国在国际上将完全陷于孤立。但是尽管蒋介石言之凿凿,日本对蒋仍未“绝望”,日本政府对蒋介石的诱降也未停止。1939 年 1 月,日本新任首相平沼骐一郎在议会中演说,明白宣布日本政府已放弃要蒋介石下野的条件,他说:“倘蒋政权翻然悔悟,接受我方建议之方针,亦无再加敌视之必要。”(8)为了配合“以华制华”,在经济方面,日本实行“以战养战”的策略。1938 年 12 月 16 日, 日本天皇下令成立“兴亚院”以掌握侵华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政策,并在中国沦陷区各大城市设立“联络部”或“派出所”。“兴亚院”的经济组控制日本侵华的财经政策。特别是通过两个半官方公司,积极进行活动。这两个公司都是在 1938 年 11 月成立的。一名“华北开发公司”,一名“中华振兴公司”。这两个公司又向其所属十数个公司投资,以控制中国沦陷区的全部经济命脉,保证战略原料的生产和供应。日本帝国主义凭借这套机构对我沦陷区广大人民进行了残酷的剥削和压榨。(9)

汪精卫集团公开投敌如前所述,国民政府外交部亚洲司司长高宗武 4 月

16 日在香港向西义显传达了蒋介石谋和条件,5 月 17 日,西义显又由日本到香港,把东京拒绝和谈的情况,告诉了高宗武。高宗武回到武汉向蒋介石作了汇报。蒋介石仍令高宗武前往香港,继续与西义显保持联系。而汪精卫、周佛海等人又单独密嘱高宗武与日方沟通联系。在西义显的安排下,高宗武于 7 月 5 日密赴日本。高宗武在影佐的指导下会见了首相近卫和陆相板垣征四郎,他要求近卫给汪精卫写一封亲笔信,“保证日本政府愿以汪(精卫) 为和平运动中心。”(10)近卫应允由板垣写这封信。与此同时,汪精卫的亲信梅思平也在上海假借文化团体进行“谋和”活动,以后又在香港与今井武夫等人进行秘密会商。梅思平于 10 月 22 日由香港飞到重庆,转告汪精卫, “日本希望汪精卫脱离重庆,另组政府,谈判和平条件。”(11)汪精卫乃召集周佛海、陈公博、陶希圣和梅思平等人秘商,最后决定叛国出走。梅思平、高宗武先后密赴上海,11 月 19 日和 20 日和影佐祯昭、今井武夫在虹口土肥原公馆与重光堂会谈,拟定汪精卫投敌的计划。双方并签订了《日华协议记录》及《日华协议记录谅解事项》、《日华秘密协议记录》等卖国文件。(12)

1938 年 11 月 27 日,高宗武、梅思平假道香港飞到重庆,向汪精卫汇报。

同月 30 日,日本御前会议决定了《日华新关系调整方针》,采纳了《日华协议记录》的要点,规定:(一)新中国的政治形态采分治合作主义。(二) 修复日满华三国新国交。“此外还规定:蒙疆为高度的防共自治区域。上海、青岛、厦门为特别行政区域。为保障华北及南京、上海、杭州三角地带,仍由日军驻屯上述各地。”《日华新关系调整方针》还规定经济提携事项七点, 限制第三国在中国的经济活动与权益。(13)

12 月 2 日,高宗武通知日方,汪精卫已承认《日华协议记录》,准备最

后叛国投敌,要求日方相机发表声明。汪精卫于 12 月 17 日飞到昆明,20 日到达河内。22 日夜,近卫按预定计划发表了第三次声明。汪精卫于 29 日在

河内发表所谓艳电响应。汪精卫在艳电中接受灭亡中国的近卫三原则,并称: “日本政府 11 月 3 日之声明已改变了 1 月 16 日声明之态度,如国民政府根

据以上三点,为和平之谈判,则交涉之途径已开。”(14)1939 年 1 月 1 日,

汪精卫被国民党开除党籍,同月 8 日,汪精卫又发表致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

会及国防最高会议的电文,指出“犹忆去岁 12 月初,南京尚未陷落之际,德大使前赴南京谒蒋先生,所述日方条件不仅如此明划,且较此为苛,蒋先生体念大局,曾毅然许诺以之为和平谈判之基础,其后日方迁延⋯⋯遂致因循。”(15)对蒋介石的秘密谋和作了公开揭露,为自己解脱。

1939 年 1 月 4 日,近卫内阁宣布辞职,平沼骐一郎接任首相,板垣留任陆相,有田八郎留任外相。2 月 21 日,高宗武受汪精卫的派遣,携带《时局收拾之具体办法》到东京拜访了平沼和有田。在日本政府安排下汪精卫于 4

月 25 日被送往上海,从此完全投入日人卵翼之中。

1939 年 8 月 23 日,苏德签订互不侵犯条约,使一向标榜共同防共的日本受到重大冲击,平沼内阁随倒台。30 日,阿部信行组阁。9 月 3 日,欧战爆发,日本更力谋及早解决中日战争。为此日本于 9 月 12 日设置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由西尾寿造大将任总司令官,前陆相板垣征四郎中将任总参谋长, 其任务除援助汪精卫组织伪政府外,还对重庆政府进行“和平工作”。

1939 年 11 月 1 日,日汪在上海举行会谈。12 月 30 日,汪精卫与日方签订了卖国的《日华新关系调整要纲》,承认了日本下列许多权利:“〔军事〕

——(一)防共驻屯权。(二)治安驻屯权。(三)驻屯区域内所有铁路、航空、通信、主要港湾、水路在军事上的要求权及监督权。(四)日本军事顾问团在中国军内的指导权。〔经济〕——(一)全中国航空支配权。(二) 开发和利用国防上必要的特定资源之企业权(在华北日本有优越地位,其他地区中日平等)。(三)在蒙疆的经济指导权及参与权。(四)掌握华北铁路实权。(五)在华北的特定资源、特别是国防上必要的蕴藏资源之开发利用权。(六)给予日本以优惠关税。(七)在华北的国防上必要特定事业之合办参与权(日本占优越地位)。(八)有关华北政务委员会经济行政的内面指导权。(九)承认满洲国。”(16)其范围之广泛,影响之深远都超过近卫声明和《日华协议记录》。

1940 年 1 月 4 日,一直追随汪精卫的高宗武陶希圣也认为日本的条件太“苛酷”,由上海逃到香港,将《日华新关系调整纲要》全文公布,揭穿了日汪密谈的真相。(17)

按照日本政府的意图,经过几番协商,北平王克敏的“临时政府”和南京梁鸿志的“维新政府”也被纳入汪精卫的“中央政府”。1940 年 3 月 26 日,南京伪中央政府成立。伪政府自称为“国民政府”并以重庆国民政府主席林森为主席,汪精卫任代理主席兼行政院院长。同日,重庆国民政府外交部照会各国驻华使节,声明“日本所控制的南京伪组织完全无效”。并称任何对“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上或事实上的承认,都将被认作非友好和破坏国际法和国际条约的行为。(18)当天,美国国务卿赫尔也公开声明,“南京新政权的建立,是日本在全中国建立政治上经济上独霸统治计划的又一阶段,美国继续承认蒋介石的国民政府”。(19)在此之前, 3 月 21 日,日驻英大使重光葵通告英副外交大臣巴特勒,3 月 30 日汪伪政府即将成立,并说该政府将包括除共产党以外各方面分子。重光葵指出:“新中央政府和重庆政府之间如能达成妥协,那将是一件可庆幸之事”。重光葵向日本外务省报

告说巴特勒回答称,英国政府不能改变它承认重庆政府的政策,但“他理解我的阐述并希望新政府获得成功”。(20)

1940 年 7 月,日汪又开始谈判基本条约,至 8 月底谈判完成。由于日蒋

之间进行秘密和谈的影响,条约的正式签订拖了三个月。至 11 月 30 日始正式签订,同时日本政府宣布正式承认汪伪政权。日汪基本关系条约共有九条。第一条关于“善邻友好”“互相尊重其主权及领土”。第二条关于“文化之融合、创造及发展”。这就是要进到“八纮一宇”。第三条关于共同防共。防共驻军区域,日本已经一再扩大,借口军事秘密不肯明白说出详细地区, 只规定“另行议定”。第四条关于维持治安之驻军,对日军“驻屯地域等事项,两国间另行协议定之”。第五条关于日本军舰驻留中国特定地区。第六条关于“经济提携”,要“基于长短相补、有无相通之旨趣”。华北及蒙疆之特定资源、其它地域内国防上必要之特定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华民国政府应积极的予日本国臣民以充分之便利”。第七条规定汪伪政府向日本人“开放其领域”任其居住营业。日本政府则“放弃”在中国的租界和领事裁判权。第八条规定一些特定问题另订议定。第九条规定条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此外还有议定书一件,了解事项一件,秘密换文两件。关于“撤军”的议定书规定,日军在停战后两年内完成“撤军”,但防共区域除外。了解事项是关于合办企业出资比率,对外贸易、税收等问题的规定。秘密换文之一是关于日本军舰留驻长江及沿海各港并开发海南岛及附近岛屿的资源。另一秘密换文是关于日汪双方约定在外交上采取协调步骤,在对待第三国关于上不得违反这一原则。(21)总之,汉奸汪精卫所签定的这个卖国“条约”,不过是日本实现其“以华制华、以战养战”的“具体化”罢了。日汪基本关系条约订立期间,南京傀儡政府即与重庆国民政府取得联系,秘密派人前往议和。1940 年 12 月 31 日,即日汪基本关系条约签订后一个月,蒋介石在日记中写道: “⋯⋯王克敏与周佛海奉倭命派人前来求和,妄想由汉奸为桥梁以谈和议, 并以较低条件为诱饵⋯⋯确有先立伪组织,再求中央谅解,以图合流之心理”。(22)与此同时,德国政府又力促蒋介石接受日本条件,否则将被彻底抛弃。(23)蒋介石拒绝了这次以汉奸为桥梁的和谈,重庆国民政府并于 1940

年 12 月 1 日发表声明,宣布日汪条约无效。这与美国的贷款不无关系。美国

在 1940 年 4 月汪伪政权成立及同年 10 月日汪条约签订之际曾两次向重庆政

府提供贷款共 4500 万美元。(24)

桐油滇锡贷款,美国援华的开始 七七事变发生后,英法与美国对日本的软弱无力的妥协态度在国联以及布鲁塞尔会议上已充分表现出来,已如上述。英法和美国一再拒绝对日实行制裁,甚至拒绝对日军火禁运,一再拒绝中国政府的请求,不予援助。英法的“理由”,是怕采取强硬措施招致日本对它们在远东利益的侵犯,必须采取与美国“平行政策”,而美国政府又以国内孤立主义情绪浓厚,奉行中立政策,拒绝配合,宣称国联应采取措施, 互相推诿。稍后英法又以欧洲局势紧张,无力东顾,推卸责任。现在看来, 这些都不过是一种借口,这些借口后面的真实意图,正如毛泽东当时所指出, 是“坐山观虎斗”,以便时机到来再进行远东慕尼黑勾当,牺牲中国与日本妥协,以分化德日阻止三国同盟的形成。早在 1937 年 8 月 27 日,美国驻日大使格鲁就向国务卿赫尔说过:“我们深信日本正从事重大冒险,可以想象, 这将最终招致日本大量国力及其威望的丧失。⋯⋯美国方面不应采取任何步骤,促使中国牺牲其主权以购买和平。”格鲁又称,美国目前的目标应为:

(一)避免介入,(二)保护美国在华权益,(三)对交战双方维持友谊, 保持中立。格鲁最后说,采取这样政策,一旦结束冲突的“时机来到”,日本将会听从美国的“劝告”。赫尔对此表示赞同,并称这和他本人的意见极其相似。(25)武汉失守之际,英国驻日大使克莱琪更清楚地表述了这一政策, 1938 年 10 月 23 日,他致电外务大臣哈里法克斯说,由于日本采取大规模军

事行动,他估计日本财力至 1940 年将告枯竭,因此他主张“对交战双方维持友好关系⋯⋯宁愿承担英国在华利益所遭到的暂时损失⋯⋯以便在和平谈判及以后时期我们能尽到适当的作用”。(26)11 月 4 日,他又提出:“我们的政策应该是拖延时间,期待双方终至完全精疲力尽,允许我们帮助实现这个悲惨冲突的合理解决”。(27)

随着日本侵华战争的扩大,英美法与日本的矛盾也日益加深。1938 年 11

月,英美法三国政府对日本封锁长江同时提出抗议。同年 12 月 30 日,美国政府针对近卫声明提出异议,强调任何国家无权单方面废除条约,意即不能承认以“东亚新秩序”代替“门户开放”原则。1939 年 1 月 14 日,英国政府也照会日本称:英国政府难以理解近卫关于尊重中国主权的保证如何能与日本政府以武力强迫中国受其控制的意图相协调。同月 17 日,法国政府亦发

表声明,维护九国公约。据格鲁统计,自 1937 年 7 月至 1939 年 12 月,日军

侵犯美国在华利益事件共达 382 起,平均不到三天即有一起事件发生,而日

本政府作答的仅 179 起。(28)

为了使重庆政府能继续抗战,消耗日本,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英美在适当时机也提供一定援助。在蒋介石方面自抗战开始他就对英美援助寄予很大希望。早在 1938 年 1 月 30 日蒋介石就致函罗斯福请求援助,信中说:“其希望美国之援助尤属势所必然。⋯⋯吾人急迫之愿望,在美国即于此时在经济上及物资上予中国以援助,俾得继续抗战⋯⋯”。(29)美国方面的答复, 是援华办法正在研究中,“稍待时机成熟再行采行。”为了争取美援,重庆国民政府于 1938 年 9 月任命素称美国之友的胡适为驻美大使,同时另派美国财政部长摩根索所信赖的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总经理陈光甫赴美请求借款。在对华贷款问题上摩根索的态度远较赫尔为积极。同时,国务院亚洲司司长项白克也认为对华援助是对日外交战的第一步。罗斯福认为这项贷款的主要交换条件就是蒋介石必须保证继续抗日。(30)10 月 15 日,蒋介石再次致函罗斯福请求援助,信中并说:“如予以相当巨额之贷款,⋯⋯则吾人抵抗日方之攻击亦必获有更大之实力与效果。”(31)此电发出未久,广州、武汉相继失守。美方表现犹豫不定,并有退缩迹象。陈光甫向重庆报告称:摩根索向罗斯福汇报贷款事时说:“在最近三四日中,先为广州失陷,今日则为汉口, 并有关于蒋介石之谣言。坦白言之,余不知余应否进行此事,因余不知将与中国何一政府交易。”(32)罗斯福决定暂行等待,视蒋介石动向如何再定。罗斯福和摩根索的担心不是没有根据的,如上节所述,武汉沦陷前日蒋之间正在通过几个渠道进行秘密谋和,孔祥熙与宇垣之间的一条线,高宗武与西义显之间的一条线,都在积极进行。此外还有意大利驻华大使柯莱与王宠惠的密谈。投降危机确实严重。10 月 31 日,蒋介石发表告全国国民书,重申抗战决心,宣扬:宁为玉碎,不为瓦全。11 月 1 日,蒋介石又致电罗斯福, 列举告国民书要点,以满足罗斯福所提出的条件。美方始表示两千万美元的桐油贷款可在原则上确定。但赫尔的态度仍很顽固,美国国务院也深恐对中国公开援助引起日本抗议,甚至招致更不愉快的结果。陈光甫 11 月 22 日往

见赫尔,再三恳求亦无结果。12 月 6 日,摩根索为了促进这项贷款,对副国务卿威尔斯指出,美不贷款就意味着驱使中国走向苏联,如果给予中国贷款, 中国就同时可有两个朋友而不是一个。经过美国国务院及商业部协商,桐油贷款终于 12 月 15 日由美国总统批准。而在此之前,11 月 3 日,日本政府已发表自命为“东亚新秩序”的声明,企图以“东亚新秩序”代替“门户开放” 原则。由于美国国务院坚决反对采取政府间贷款的方式,因此中美双方协议, 由美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的世界贸易公司(由中国复兴商业公司在美国筹建)出面,美国给予中国 2500 万美元的商业贷款,用以购买美国商品,但不

得购买军火及飞机、汽油等重要工矿产品,中国则以 22 万吨桐油分 5 年运美

出售,以售款偿还本息。年息四厘半,每半年偿付一次。1939 年 2 月 8 日, 双方正式签订了协定。对于这次贷款的经过,陈光甫在日记中说:他在美国求援,犹如赌徒下注,日夜揣度美方人士的喜怒心理伺机进言,以博取好感, 不敢稍有疏忽。对罗斯福等更是诚惶诚恐,轻易不敢启齿,“深恐其情绪不佳时,说一‘否’字则一切都完,从此断路。”(33)至于美国国务院内的负责人员,“欲求其出力助华,殆如登天之难。”项白克“对(胡)适之说话, 有如老师教训学生,可见做大使之痛苦矣。”(34)

对于英国来讲,中国法币的汇率始终是一难题。继续维持原定的法定汇率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仅在 1937 年 7 月 10 日到 1937 年 8 月 12 日之间,中

国为维持汇率就抛售外汇七百五十万英镑。1938 年 3 月 12 日,中国政府公

布《购买外汇请核办法》,将汇率维持在 1 先令 2 便士,可是两个月后,汇

率就下跌至 8 便士。尽管英国要求中国尽力维持上海的外汇市场,以便维系中国和西方国家的友好关系,但是由于上海已经沦陷,中国实际上已无力维持住上海的外汇牌价了。1938 年 7 月,英国与法国表示如果有美国参加,他们可以资助中国维持法币。然而美国对借款迟迟不决,影响英法的行动,英国认为单靠自己的力量是无法挽救法币,也就是无法挽救国民政府的财政危机。至 1939 年 3 月,即中美桐油借款成立时,法币汇率已较战前跌落了 46

%,中国的外汇储备已近枯竭。英国乃决定采取平行政策,也向中国政府提供五十万镑的信用贷款购买卡车和五百万镑的平准基金贷款,由中英共组平衡基金管理委员会,出面维持上海汇率。可是这对风波四起的上海外汇市场来说,纯属杯水车薪,无济于事。仅仅三个月,即 6 月 7 日,平准基金会就宣布放弃维持汇率,法币汇率立趋下跌。由于跌风过猛,平准基金会曾几度出面维持,然而法币颓势已无可救药,几个月内,贬值一半,降到三便士。蒋介石急电胡适、陈光甫,要求设法运动美国出面帮同维持法币,同时向英国提出以改进外汇管理办法,取消随市供给,调整进口为条件,请求再贷予1000 万至 1500 万镑的外汇基金。然而处于欧洲战争即将爆发之际的英国政府自无心亦无力来维持法币。法币汇率遂受市价支配,成为自由浮动的货币。法币维系着国民政府的财政信誉,币值稳定与否,关系极大。由于蒋介石单凭外援支持而外援久候不至,国内经济濒于崩溃,物价飞涨,人民生活困苦不堪。

在这种情况下,国民政府再度向英美求助,希望订立进出口信用新贷款, 设法将其中一部分移作平准基金。并向美国政府提出,或贷与 7500 万美元现

款,或将美国对英国的债权划拨中国政府名下 7500 万美元,由中方直接向英国收款。重庆国民政府财政部部长孔祥熙在致胡适电中说:“维持我国币制, 亦即以保其利益。⋯⋯若再不予援助,美在我国资产及商务,势必无法立足,

同归于尽。⋯⋯日本侵略我国即为侵美先声,倘因我绝援而败,⋯⋯即全世界亦将为其征服也。⋯⋯倘美限于法令,亦请以变相办法,即予经济援助力, 解我危难情形。”(35) 1939 年 7 月 24 日,英日达成有田——克莱琪协定,

三天后,美国政府宣布废止 1911 年的美日商约,半年后生效。美国此举,可

谓一石二鸟,即打击了日本的自尊心,又打击了英国在远东的威信。9 月 1 日欧战爆发,重庆政府的电报如同雪片飞到华盛顿的中国大使馆,再三指示向美国要求贷款,维持法币的价值。同月 8 日,胡适向罗斯福恳请第二次贷款,罗斯福即让他去与摩根索商谈。当时,美国财政部内确有人建议给予中国一笔“大事宣扬的贷款”,说这可以阻止日本扩大侵略,“也可以保证美国获得战后中国的大部分‘重建工作’和大笔贸易。”(36)经胡适交涉后, 同年 10 月,陈光甫开始与美财政部谈判。然而美国国务院及罗斯福本人对这笔贷款均不予以支持。赫尔认为美国应尽力避免因中国问题而与日本发生敌对行动的危险,中止美日通商条约已是重大的一步,不能再采取任何重大步骤。美国不能卷入远东或欧洲的战争。陈光甫虽与美国财政部多次商谈,谈判的进程都十分缓慢。1939 年 12 月 6 日陈光甫向美方力言:“中国抗战已逾二年半,一切物资都亟待补充。⋯⋯务请早日拟定办法。⋯⋯如日本正式宣战,我方接济更多问题。”(37)同月 12 日胡适再见罗斯福。1940 年 1 月

13 日胡适又往见罗斯福请求迅速定议。胡适、陈光甫又向美国联邦贷款主任琼斯声明,重庆一定不中途讲和,决不投降,如果美国出力援华,中国定能坚持。为了向美方申明中国确有债信,陈光甫电促孔祥熙如期交付桐油。孔立电陈称其必倾力以赴,在约定时间内必可交足。陈光甫向美方提出此次借款可以滇锡为抵押。与此同时,汪精卫正在积极筹建伪中央政府。1940 年 1

月 23 日至 26 日已在青岛召开南北汉奸会议,3 月 12 日汪精卫发表决定成立伪中央政府的《和平宣言》。3 月 30 日,南京伪国民政府举行“还都”典礼。为了给重庆国民政府打气,增加有田——格鲁谈判的筹码,3 月 7 日,美国联邦贷款主任琼斯宣布再向重庆国民政府贷款 2000 万美元。但其形式却大有

讲究。当时美国以援助芬兰为名,决定给进出口银行增资 1 亿元,而进出口银行即可由此划拨一部分贷予中国,故援华是作为援芬兰的附议案在国会中获得通过的。陈光甫在向重庆报告时特别指出,这次贷款利息较上次为轻, 偿还时间较长,售锡余款还可“自由”支配,堪称是优惠条件。实际上比桐油贷款年利仅少零点五厘,还期仅长两年。蒋介石立即于 3 月 9 日致电罗斯福表示衷心感谢。可是孔祥熙在回电中却有微词,认为条件似尚偏苛,不如对芬兰等国为优,芬兰贷款无须抵押,条件较宽。陈光甫、胡适接电后对蒋介石、孔祥熙等人甚感不满,对他们事前催促,事后卸责,既要乞援告贷, 又想逃避国内舆论指责的这套做法尤为不满,在胡适致孔祥熙电中陈光甫反诘说:“自九月至三月,兄(指孔)与光甫往来电报盈寸,均无异议。⋯⋯ 而今急令尽变原议,光甫与适此时实难如此翻复。”(38)孔祥熙在回电中透露真情,即国民参政会开会在即,倘有人质问政府力求外援,而美国却如此待我,政府究何对策,则将无以为对。所以提出异议聊以应付。“倘若言而无效,则我等责尽,亦属问心无愧。”(39)陈光甫回电说:这次“负病来美, 承嘱全权办理,不料竟不为老友所见信。兄对局外泛论,似未能尽置度外⋯⋯ 如此事出两改使弟无法应付。”(40)蒋介石一听贷款尚未签约,陈光甫又有告退之心,深恐又出枝节,故立电陈光甫取消前议,饬令一切照美方条件办理。孔祥熙在复电中恭维陈光甫“公忠为国,”“苦心筹划”他“极为感佩”,

“仍请多方设法,早日促成”,至于所需滇锡“无论如何困难,决当照办。” (41)4 月 20 日,中美双方正式签订《华锡借款合约》,款额 2000 万美元,

以 4 万吨一号九九成色滇锡为抵押,年息 4 厘,7 年偿清,由中国银行担保。陈光甫在完成贷款,离美之前曾致电蒋介石奉劝蒋介石说:“国际间无

慈善事业⋯⋯今后抗战必须基于自力更生之原则,”“我先自助,人方助我。否则,求人之事难若登天。”(42)陈光甫离美后,蒋介石继派宋子文前往美国求援,并有美籍顾问杨格随行。可见其依赖外援何等迫切。

有田——克莱琪协定及远东慕尼黑阴谋的策动 抗战开始后,日军相继攻占了中国各大城市。海关和租界成为英日之间的突出问题。在海关问题上,日本于 1937 年 8 月 30 日就向英国提出:天津、秦皇岛海关已在日本占领区内,其税款除摊付外债部分外,其余部分应存于日方认可之银行,暂为保管;上项余款可暂存日本正金银行,(43)否则日方对海关及关产不予保护。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英国人梅乐和向中国关务署提出:日方所提条件,应允海关暂行接受。若照此办理,既可维持中国对外债信,又可保留两关行政完整, 而中央主权亦得藉资表现于该区域。(44)中方则认为:余款保存于中立银行; 债款除外债外,内债由海关担保者亦应照前拨付,以保障中外人士债权及法币基金。(45)这个意见遭到日本反对,几经交涉,最后还是按照日本提出的办法执行,自 1937 年 10 月起,天津、秦皇岛两处海关的全部关税存入天津正金银行,由常务税务司日本人赤谷由助代表天津税务司英国人梅维亮逐日监督及时存入。上海失陷以后,日本即要求上海海关亦照办理。上海海关(江海关)是全国最大的海关。常年关税收入占全国关税一半左右。如果上海关税存入日本银行,中国的其他海关就都要照办,中国关税的金库无疑将为日本人掌握。这一点英国是十分清楚的,但是在英国看来,只要外债,外国债券持有人和海关本身的经费得到保障,就无妨以此为基础与日方谈判。英国在与法美商议后,竟抛开中国政府,擅自与日方商议:以江海关税务司名义

(江海关税务司为英国人罗斯福)在正金银行开立江海关税款帐户。江海关税务司有权从此帐户中提取行政开支费用及外债赔款。至于对于中国内债的担保金,则允仍存于正金银行帐户内。(46)中国方面在英美法一致的压力下, 自不可能与之抗争,只提出一项建议:由正金银行与其他一家或几家银行组成保管委员会共同保管沦陷区的全部关税,以期保存部分“内债”利益。但得不到梅乐和的支持。至 1938 年 5 月 2 日,日本外相广田弘毅与英国驻日大使克莱琪交换照会,就中国海关问题最终达成协议。规定在日本占领区内各海关征收的一切关税,以税务司名义存入正金银行;偿还以关税为担保的各项外债和赔款,则是关税的第一项开支;1937 年 9 月起停付的日本部分庚子赔款即予拨付,以后按期照付。英国政府通过其在税务司的代理人在未经中国政府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处理中国关税,是违反国际关系准则,侵害中国主权的行为。中国外交部为此发表声明称中国政府不受英日协定之约束,保留中国方面的一切权利及行动自由。(47)1939 年 1 月 5 日,重庆政府发表声明, 宣布延期偿付部分债款。声明称:“一年多来,日本当局不顾其多次承诺, 于其军事占领区截留我国为保证清偿外债而征收之全部税金,仅去年 6 月江海关之一宗汇款除外。为弥补各该地区所应汇交之总额,中国政府已垫付

1.75 亿元,而且中央银行为此提供全部所需之外汇。但日方不断扰乱中国通货⋯⋯中国政府迫于目前形势,不得不认为上述情况实难维持,为此,对海关总税务司有关续予预付之请求,不得不予拒绝。唯自本日起,政府愿于中

央银行之特别帐户内,另立长期债务拨款,按不受日本干扰地区之收入比例摊提,作为中、日冲突前未偿债务之保证金。”(48)在租界问题上,英国十分谨慎从事,迁就日本。上海沦陷以后,公共租界工部局于 12 月 16 日再次发布告示,宣布收缴租界内一切武器。(49)当时连坚守四行仓库,英勇抗敌的谢晋元部退入租界后亦被无理缴械软禁,谢晋元本人也被叛徒暗杀。对日军在租界内的活动,工部局也劝告他们略加收敛,避免刺激中国居民情感。1938 年 7 月 19 日,工部局又宣布:“无论任何人,倘在公共租界之内,对于武装军队有犯罪行为,当将该人犯移交该军队。”在界内“使用军火”“私藏军火”者、从事或参与恐怖行为者,均应逐出界外。”(50)工部局还宣布取缔“抗日救国宣传”,同时也拘捕“反国民政府及反蒋介石宣传者”,以示其“严守中立”。1939 年 5 月 11 日,公共租界工部局更与法租界公董局联合告示:对政治性质之活动及团体,虽被参与人视为爱国,但不能在中立的两租界内进行,两租界当局“均将不予保护,或并驱逐出境。”对租界内的暗杀活动,工部局一面宣称暗杀非仅限于中国,实难完全消灭,以应付日本当局;一面又表示愿与日本合作,共同商讨具体办法。(51)但是在日本眼里,租界的存在不啻眼中钉、肉中刺,不管英法两国如何行事,冲突仍不可避免。尤其是地处华北“治安强化地带”的天津英租界,形势更为紧张。当时,中国爱国人士利用租界的特殊条件,从事抗日活动遭到日方的忌恨。日本决心伺机制造事端,为其侵华政策服务。1939 年 4 月 9 日,继伪南京维新政府外交部长陈箓等在上海被暗杀后,伪北平临时政府任命的天津“海关监督”程锡庚在天津英租界内被刺丧命。日方立即借机提出“整理”租界治安, 引渡刺程嫌疑犯的要求。伪天津市政府于 5 月 6 日宣称租界已成为“共产抗日分子的阴谋策源地”,庇护暗杀犯,这是对日军“间接的敌对行为。”(52)5 月 31 日,日本驻天津总领事田代重德向英国总领事杰佛逊提出 6 月 7 日中午以前引渡四名刺程的嫌疑犯。中国方面向英国提出坚决反对引渡,英国遂以日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为名拒绝日方要求。6 月 14 日,日军下令封锁了英租界。伪天津市长温宗尧并向英法领事提出引渡租界内的恐怖分子和“共产犯”, 禁止租界内的法币流通,交出中国政府存在英租界内的白银等无理要求。日军在封锁天津英租界后将铁丝网通上电,在出入口处对英籍侨民不分男女一律脱衣搜查,使之受到极大侮辱。而且集中打击英国,据法国外交部秘书长莱热称,法租界因与英租界比邻虽也遭封锁,但法国侨民进出入口处既没有受到干涉,也未受到搜查。同时法租界从海河对岸意大利租界获得食品供应, 并无困难。法租界还向英租界提供一定数量的食品。(53)日本封锁英租界时, 欧战迫在眉睫。日本利用这种形势迫使英国让步。据 6 月 16 日英国外交部的声明说,引渡四名嫌疑犯并非日军封锁英租界的真正原因,日本所要求的是英国对建设“东亚新秩序”的合作。这种合作按日本的说法包括英国放弃援蒋政策,放弃保护反日及共产党分子,放弃支持法币等等。(54)英国张伯伦政府对于日军的蛮横无理、侮辱英国臣民的做法,竟采取妥协退让的态度并企图将其在西方推行的慕尼黑政策推行到东方。

6 月 20 日,英驻日大使克莱琪向日本外相有田八郎提议举行会谈。7 月

15 日,英日东京会谈正式开始。重庆外交部即向英国政府提出紧急交涉,要求英国不得作出有损中国利益的让步,不得作出事实上承认华北伪政权的行动。英国政府宣称:谈判内容只涉及英日两国间关系,决不损害中国的利益。(55)但是在这些表面的官样文章后面,他们都想借此结束中日战争。对此,

国民政府心中也很清楚,为此,6 月 21 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参事室主任王世杰向蒋介石密呈办法三条:“一、钧座指示宣传机关暗示全国报纸立即公开主张续开九国公约会议。二、密向英美两国政府表示我方拟即提出续开九国公约会议之要求,以探询意向。三、如得英美赞同,我方立即正式提出照会⋯⋯”(56)6 月 26 日,中国驻英大使郭泰祺即往访英外相哈里法克斯提出重庆方面建议布鲁塞尔会议复会征求他的意见。郭泰祺说,他认为天津问题不能地方化而加以解决,势必涉及其他外国与中国关系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太平洋会议将是讨论这个问题的适当机构。”该大使又说,如果英国政府同意,他的政府将主动提出重开九国公约会议。哈里法克斯答道, 这个问题需要仔细考虑,特别是召开会议的时机是否成熟。(57)7 月 17 日哈里法克斯致电英国驻华大使卡尔说:“我们的希望,是在东京谈判的某一阶段中邀请美国和法国参加讨论,以便举行一个国际会议以处理远东和解的一般问题。”他指令卡尔私下通知蒋介石,并要蒋介石与美国驻华大使商讨由英美“调停”中日冲突问题。(58)7 月 20 日,蒋介石就亲自致函罗斯福,请求召开太平洋国际会议以解决远东问题。(59)但此时美国政府认为时机未到,国际形势变幻莫测,正准备采取措施对抗日本,坚持独立行动。7 月 22 日,英日双方达成协定。7 月 24 日正式公布,是为有田——克莱琪协定。协定中宣称:英国政府完全承认正在大规模战争状态下的中国实际局势,知悉日军为保障其自身之安全与维护其占领区秩序应有特殊之要求;英国政府无意赞许有碍日军达到上述目的的任何行动和措施,并通告在华英当局及英国侨民切勿采取此项行动与措施。(60)英国方面并宣称:英国不改变对华政策。协议与英国对华政策无关,乃现实问题而已,并不影响第三国所负的义务与地位。有田——克莱琪协定违背国联历次决议,承认日本暴力所造成的局面为合法,助长了日本的侵略,出卖了中国的利益,遭到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中共中央机关报《新中华报》于 1939 年 8 月 11 日发表社论称,英日协议“赤裸裸地暴露了张伯伦的狡猾无耻,同时它是放任侵略纵容战争的又一罪恶⋯⋯我们必须向英政府提出严重抗议。”社论最后指出,我们反对张伯伦的慕尼黑政策,并不是反对英国。英国人民也举行大规模抗议运动,要求张伯伦政府“保全荣誉”,勿作“侵略者国之同谋犯。”英共议员加拉罕高呼“可耻”。(61)但重庆外交部连抗议也未向英国政府提出。7 月 25 日,重庆外交部发表声明:“日军之对华侵略业经英国自身与其他国联会员国予以承认,而英国对日军之特殊需要竟声明知悉,是不能不引为遗憾”。“英又担任使在华英当局及英侨民应避免任何妨碍达到日军目的的行动或办法,尤堪讶异。”最后宣称:“然而中国政府满意地获悉张伯伦首相在众院所作声明与保证。”(62)同时,外交部电令各驻外使馆,称:英方声明“殊令我方失望,”已“劝其勿再对敌作牺牲中国之让步。政府亦愿国内外舆论对英为相当之批评。”(63)驻英大使郭泰祺对驻法大使顾维钧说:外交部电告他,我们评论这项协定的基调应该是“竭力压制不满情绪。”(64)重庆政府采取这种克制态度的原因,就是他们对英美调停仍抱希望。7 月 26 日,美国宣布中止 1911 年签订的美日商约。但日英间的第二阶段会谈却依照原定方案于 7

月 26 日仍如期进行。由于美国已宣布废止 1911 年美日商约,英国的软弱态度有所改变。在这次会谈中,英国在法币问题及天津存银问题上对日本的要求未予应允,但是在 8 月 11 日却公布将刺程“嫌疑犯”引渡于伪政权。中国外交部为此立即向英驻华大使馆提出严重抗议,并令驻英大使郭泰祺向英外

交部提出抗议。8 月 13 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发表声明,对英国引渡一事表示遗憾。中国方面反对引渡的理由是:“ 1.向天津伪政权引渡人犯有承认伪政府之嫌;2.引渡政治犯不符合国际法;3.刺杀汉奸是爱国,引渡为牺牲正义,袒护强权,因而是不道德的。”(65)

英日第二阶段谈判至 8 月 18 日陷入僵局。8 月 23 日,苏德签订互不侵犯条约,这对日本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一向标榜反共亲德的日本遭受很大打击。平沼内阁因之倒台,由陆军大将阿部信行组阁,有田留任外相。同时 5

月间开始的苏日诺门坎冲突至 8 月也以日军惨败而结束。这些事件都使英国的谈判地位相对加强。9 月 1 日,欧战爆发,英国对外政策的重点除与美国保持密切合作外,力图改善英日关系,必要时结束中日战争。由于谈判的主要问题,天津存银和法币流通,不仅与中国直接有关,而且与美法也有牵连。在谈判中英国必须考虑这几方面特别是美国的态度,美国此时反对对日让步。所谓天津存银,是指中国银行及交通银行在北平及天津储存的白银。在北平的计有 1657 万元,在天津的计有 3712 万元,分存于位于英法租界内的该行金库内。这批白银,因日方战前无理阻止,而在平津陷落时又未及运出故羁留在华北。华北伪政权建立后,以这批白银的所有权属于中国为名曾几度企图截夺这批白银。谈判拖至 1940 年 6 月 12 日始达成协议。19 日公布英日协定,协定规定,英租界当局对日本占领军为维持治安所采取的措施将取密切联络;对天津存银则由英日共同封存,其处理待日后双方协商;对从存银中取出之十万镑救灾款项的使用,由英日总领事监督,救济委员会提出意见,交英日专家及他国籍专家一人共同管理,以免完全为天津伪政权所掌握。至于伪联合准备银行所发行之伪钞华兴券在英租界的流通问题,英方承诺不加任何妨害。日方也不提禁止法币在租界内流通。6 月 20 日,日本宣布解除对天津英租界的封锁。这时日本又向英国提出封闭滇缅路的要求。

英日封闭滇缅公路协定与远东慕尼黑的阴谋 欧战发生后,日本更加频繁地迫促法国停止经由越南通往中国的运输线包括滇越桂越两路及海防等港转运军火武器。1939 年 11 月 24 日日军占领南宁,桂越交通受阻。1940

年 6 月 14 日巴黎陷落,20 日贝当政府向德投降。日本乘机于 6 月 17 日逼使法国驻印支总督卡特下令禁止军火、武器、卡车、汽油由越运往中国。19 日又使之承诺由日本派员入越监督对华禁运情况。29 日,以西原一策少将为团长的监视团 40 人到达河内,7 月 3 日,在日本监视下法越当局切断了滇越铁路,拆去钢轨,并陆续封闭了中越间的各条公路,扣留了大批待运物资,完全违背了 1930 年中法关于滇越贸易协定。另一方面,6 月 19 日日本参谋本部情报部长土桥勇逸向英驻日武官提出:(一)关闭滇缅路;(二)封锁香港与广东边界;(三)撤退上海英军是避免日本对英宣战的唯一办法。(66)6 月 24 日,日本外务次官谷正之向英驻日大使克莱琪正式提出:禁止通过滇缅路向重庆政府运送军火及汽油、卡车等可能增加其抗战能力的物资。(67)所谓滇缅路,指的是由云南昆明通往缅甸腊戍的一条公路,全长约 1150 公里,

在中国境内的约为 960 公里。滇缅路沿线地形条件复杂,路线又长,路面亦较差,所以运量原不大。1939 年每月约为 2500 吨,1940 年每月约 4000 吨。但是在中越交通线被切断后,滇缅路成为西南唯一的国际交通要道,地位十分重要。在封闭滇缅路的问题上,英美之间的矛盾再一次表现出来。一方面美国通告中国,它“正考虑有效之挽救方法”对英国“曾有恳切劝告。”(68) 另一方面英国则告诉中国,英国将努力使中国减少损失,但“美国之不肯表

示协助,尤使英方不能不让步。”(69)7 月 12 日,克莱琪通知日方:同意关闭滇缅路三个月。7 月 16 日,英正式宣布:在三个月内,禁止通过缅境向中国运送军械、弹药、汽油、载重卡车及铁路材料,香港亦同时禁运。7 月 23 日,《新中华》报发表评论指出“英国反动政府的这种无耻企图不仅违反了国际公法,而且违反了以英国为首的国联历次援华决议,特别违反了中英历次签订关于中缅通商之一切条约⋯⋯必须向英政府提出严重的抗议。”中国驻英大使郭泰祺立即向英国提出书面抗议。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指出“英国接受日本之无理要求,已给予侵略者以巨大便利,英国此举无异帮助中国之敌人。”(70)美国政府则称封闭世界上任何通商大道的作法,都将对世界商业横加不当之阻碍,美国对此深表遗憾和失望。7 月 23 日,美国政府宣布对外输出的废铁和某些等级的石油予以签证控制。美政府这一措施与在有田—

—克莱琪协定签订后宣布废止 1911 年美日商约属于同一性质。英国政府对此极为不满。原任英外交部顾问普拉特说:“当危急关头,当英国在极端危险中,美国所采取的行动只能被日本和美国舆论解释为美国已作明白表示和英国站在一起不是美国的政策,明显的例子就是关于日本要求封闭滇缅路。当谈判进行时,美国政府未有任何行动以加强英国的地位,但是在封闭滇缅路一周之后⋯⋯罗斯福却宣布对废铁和某些等级石油的输出予以签证控制。假使这一行动能早十天采取的话,或许公路是永远不会封闭的⋯⋯这两件事(另一事件指有田——克莱琪协定后三天美宣布废止美日商约——引者)使英国在远东的陆军和海军的弱点更加明显地暴露出来。”(71)蒋介石也曾致电宋子文、胡适询问:“美国为何不能与英国积极合作,此中原因究竟何在?” 请其即向美国陈明,只有“美国在远东多负责任,而后英国对日态度才能坚强。此为远东安危最大关键。”(72)

必须指明英国封闭滇缅路时曾与日本达成一项秘密谅解,即三个月内结束中日战争。(73)这时汪伪政权业已成立,日本即将承认,而日蒋又在秘密谋和,进行所谓“桐工作”(详见下)。结束中日战争的可能性确实存在。但另一方面,美国为了阻止日本加入三国同盟,举行有田——格鲁会谈已近尾声。美国政府为了增强自己的地位,曾采取了一些措施,对抗日本。由于美国的态度如此,蒋介石在发表公开谈话时也称:“如果以滇缅路运输问题与中日和平并为一谈,既无异英国帮助日本,迫使中国对日屈服,其结果必牺牲中国之友谊⋯⋯如英国视为停止滇缅路运输可以缩短远东战争者,余复断言:其结果必更助长远东之战祸⋯⋯。”(74)

有田——格鲁会谈 1940 年 1 月 16 日,由于日本陆、海军的暗斗, 海军大将米内光政出组新阁,有田仍任外相。在外交上米内及有田都比较倾向与英美协调,而对陆军所主张的与德国同盟则持消极态度。4 月上旬德国在欧洲发动攻势,6 月 10 日意大利参战,17 日,法国投降,希特勒已席卷欧洲大陆。为了阻止日本参加三国同盟,向南扩张,格鲁于 1940 年初与新任外相有田进行秘密会谈。谈判进行颇为顺利,格鲁满怀希望。他认为“美日关系中互助的新纪元”即将到来。(75)1940 年 6 月 12 日,双方达成下列谅解: 1.双方“鉴于中国事件的起因及目前实际情况,日本系不得已而在中国用兵⋯⋯一有合理条件,日本即准备随时结束中国事件。”2.为了改善美日邦交,一方面固需结束“中国事件”,另一方面,亦应对“美日双方共同利益的问题加以冷静而坦率的商讨。”现在“恰当地解决这些问题的时机业已成熟。”3.需加商讨的问题是:a.日本是否将采取一种完全封闭的经济政策。

b.中国战争一旦结束,在经济方面,日本排它性的措施将保留到什么程度。C.日本的“和平政策”可否象美国对荷印的政策一样加以证实。4.在商讨上述问题时,双方应致力于:a.可否缔结一个临时的商业协定。b.可否停止对蒋介石的物资及财政援助,并对中国的重建予以合作。C.可否承认东亚新情势,“美日各在太平洋上保持其势力范围。”(76)由此可见,这是美国策动的企图以牺牲中国抗战,在中国保持门户开放,在太平洋划分势力范围,与日本达成妥协,以阻止日本参加三国同盟,向南扩张的活动。尚在有田—— 格鲁会谈进行之际,周恩来在 1940 年 5 月 30 日《解放周刊》上发表了《中国抗战的严重时机和目前任务》一文,指出欧战爆发后,“美国在远东的比重虽然增强,但他一方面既怕中国民族解放战争走向彻底胜利的道路。”另一方面,它的视线已经转向西欧,“所以最近它在远东问题上的积极,正是寻找妥协的途径,以便更好出头调停中日战争。”周恩来指出美日现在正在进行所谓“商务谈判”,就是企图调停中日战争。“我们必须依靠自力更生, 反对任何帝国主义,首先是美帝国主义出头调停中日战争的幻想。”在此期间,美国方面曾采取一些措施加强自己地位,3 月 30 日发表不承认汪伪政府的声明,4 月对重庆国民政府再贷款 2000 万美元。 7 月 24 日宣布对外输出的废铁及某些等级石油予以签证控制。但是由于德国在欧洲大胜,引起陆军对米内不满。7 月 22 日,近卫第二次组阁,由崇拜德国的松冈洋右出任外相, 陆军中将东条英机出任陆相。有田——格鲁会谈遂告夭折。 9 月 22 日,日本与维琪政府签订协定允许日本在印度支那获得军事基地。9 月 27 日德意日三国同盟宣告成立。

蒋介石的“国际战略”和国民政府的外交决策 欧战开始后,中国抵抗日本的重要作用日益为各国所关注。1939 年 11 月 8 日,蒋介石在国民党五届六中全会上说:“我在五中全会说明‘抗战到底’,要恢复七七事变以前的原状,是根据以中国为基准的说法;若以整个国际为范围来论断中日战争的归趋,就一定要坚持到与世界战争同时结束,才是真正的解决”。“欧洲战事业已发生⋯⋯我们已经获得一个中国问题将随世界问题之解决而解决的基础”。(77)这表明他对抗战与外援的根本认识,将中国抗战的前途完全寄托在外面的力量上。及至 1940 年 9 月 27 日,德意日三国同盟成立,蒋介石大喜过望,他在日记中写道:“此在抗战与国际形势上于我实求之不得者, 抗战必胜之局已定矣。”(78)当时德意日的行动方向不明,德军西攻还是东攻,日军南进还是北进,皆在未知中,但无论如何,中国能否拖住日本大量兵力,减少对其他方面的压力,则为英美所共同关心的问题。在这种国际形势下,蒋介石拟定他的“国际战略”。他认为日军无论南进还是北进,都再无力西进,重庆可保无恙,故“中倭媾和为‘下策’,⋯⋯参加英美战线为‘中策’”,因为英美苏之间尚存龃龉,倘贸然从事,“遭俄国忌恨,更促其对我断绝关系”。“⋯⋯独以倭寇为敌而对英美、对德意皆采中立政策, 以待俄国表明态度,⋯⋯我乃决定取舍。⋯⋯乃为目前唯一之上策也”。(79) 蒋介石还认为中日战争,“势必为世界战争之一环。”但现在美苏尚未参战不必急于表态。日本一旦南进,则可自保实力,“以待美倭海战之结果”, “如果实力再损,则俄必助中共组织中国苏维埃人民政府,⋯⋯只要我能维持既有实力,则俄亦不能积极为害于我。”(80)但是重庆国民政府的实际外交活动表明,除保存实力,消极抗日一点始终未变外,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 他们交替或同时运用蒋介石所提出的上中下三策。正如 1940 年 11 月 1 日周

恩来所指出,蒋介石认为“自己最能左右逢源,故他自己躲在成都,让其夫人及英美派拉英美,朱家骅、桂永清拉德,让亲日派谈和,让孙(科)、冯

(玉祥)亲苏。”(81)

日蒋秘密谋和 欧战爆发后 1939 年 9 月 12 日,日本驻华派遣军总司令部成立。大本营在下达的命令中要求“迅速了结中国事变。为此必须摧毁敌方的续战企图。”(82)陆军省军务局长武藤章以“希望今年(1940 年—— 引者)内尽力全面解决中国事变”为其新年祝辞。(83)而派遣军总部认为要实现所谓“全面和平”就必须尽力开辟与重庆政府的联系,同建立汪伪政权的活动并力协进。由此总部派出参谋本部的铃木卓尔中佐以驻香港武官的身份探试一条直达重庆政府上层的联络线,设法与重庆直接商洽和平。铃木在香港找到一名自称是宋子文之弟、西南运输处处长宋子良的中方人物后,总部即于1940 年2 月加派一向以对华诱降为业的高级参谋今井武夫大佐去香港主持其事。在今井抵港以前,铃木与宋已就双方和议问题作了试探。宋提出希望日方在承认汪伪之前同重庆方面认真协商,铃木表示反对第三国介入, 由两国直接谈判,如蒋汪之间尊重“道义”,可直接协商二者之间的善后问题。铃木急切希望蒋介石能派出能够负责的人物来港会谈,宋表示同意。今井为了促成其事,于 2 月 4 日赴港与宋子良见面并约定了谈判时间后,又于

2 月 17 日回南京向总司令官西尾寿造报告,再赴东京向参谋总长闲院宫载仁亲王及陆相畑俊六报告。2 月 21 日参谋次长泽田茂就此事向天皇作了报告。大本营增派参谋本部第八课长臼井茂树为代表,与今井同赴香港谈判。并定名为“桐工作”。3 月 8 日双方开始会谈。中方代表为由国防最高会议秘书长张群委派的重庆行营参谋处副处长陆军中将陈超霖、国防最高会议主任秘书章友三,参加谈判的还有侍从次长陆军少将张赓年、宋子良等。会谈伊始, 中方即提出会谈必须能得到日本撤兵的保证、明确日方的和平条件及必须保守秘密为注意事项,日方则希望会谈能迅速达成协议,转入高层会谈。经过三天的谈判,双方就议和条件交换了意见,对停止抗日、共同防共、经济提携等基本达成一致。可是在承认伪满及撤兵问题上却形成僵局。陈、章等宣称:对伪满独立,中方无意再加干涉,但正式承认伪满,目前国内外形势都不许可,要求日方过四五年再提。至于日本以防共为名要求在中国若干地区

(华北、内蒙及华中南指定区域)驻兵一事,陈章等以事关重大,不能轻允, 要向重庆请示,最好留待和平实现后再另行协商为词推托。日本方面又提出汪蒋合作,蒋方立表反对,宣称此事绝无商谈可能。此时由于日方不慎走漏消息,日蒋谋和在国内外立刻受到抨击。蒋介石一面向美国保证:中日代表在港议和之说,完全无稽,(84)一面要求日方易地谈判。3 月 30 日,汪道宣布“还都”南京,重庆即与日方中断会谈。但在 3 月 17 日,日本参谋总长载仁亲王已正式指令中国派遣军负责与重庆政府代表进行停战谈判,并开列允许停战的基本条件,主要是:实行睦邻友好、共同防共、经济提携三原则, 承认伪满,日本得在蒙疆及华北驻兵,并以停战纲要及处理汪蒋关系的要点等作为会谈的准则。延至 4 月重庆方面表示愿与日方重开谈判。章友三等表示:只要将承认伪满与日军驻兵暂时搁置,双方即可达成一致,实行停战。如果能举行正式会谈,重庆方面可派张群或何应钦为代表。6 月 4 日,双方在澳门市郊一所偏僻的房子里重开谈判。这一次中方出示了由军事委员会及蒋介石签署的证书,以示此次会谈为蒋本人所批准。陈、章等一开始就表示: 蒋本人已相信和平有可能,决心实现和平,蒋本人由于上次会谈对日本的和

平努力已恢复信任,竭力表白蒋的谋和诚意。然而当日方提出和平条件仍照上次不变时,陈、章等回避了承认伪满和日本驻兵问题,宣称中方无法接受, 容当后议,而集中提出汪伪问题。章友三特别指出:汪蒋不能合作,有汪无蒋,有汪无和平,要求日本让汪出国或隐退。日本方面对此甚感诧异,不了解蒋介石究竟作何打算,没有答应。双方在汪伪问题和驻兵问题纠缠两天, 于 6 月 6 日中止会谈。与上次会谈相比,可谓毫无进展。可是宋子良从重庆回来向日方提出一个建议,由蒋介石本人与派遣军总参谋长板垣征四郎及汪精卫在长沙会谈,一举解决一切问题。日本方面闻讯甚感兴趣,于是一面加紧对重庆政府的包围,胁迫英法切断对华交通,加强正面攻势及轰炸重庆, 一面积极筹划高级会谈。6 月 20 日板垣将这个计划通知了汪精卫,但是汪精卫表示怀疑,认为秘密会谈他的人身安全难以保障,公开会谈蒋又不会轻允, 因此板垣决定由他和蒋介石两人会谈。地点仍在长沙,日期定在 7 月 28 日。为了迅速了结战争,抽身南进,日本必须抓住这个时机,促蒋和谈。可是重庆对长沙会谈一拖再拖,与日方就所谓“事务性问题”几度交涉,未能达成协议。第二次组阁的首相近卫于 8 月 22 日给蒋介石写了亲笔信,内称蒋介石与板垣行将会见,两国国交调整的基础必将由此确立。准备在长沙会谈时与蒋介石致近卫亲笔信互换。9 月 17 日宋子良在重庆请示后又回到香港,对日方提出,重庆方面不明瞭日本对蒋汪合作问题的真意。此时日本方面以新任陆相东条英机为代表对谈判旷日持久表现出强烈的不满,主持其事的今井亦觉棘手,准备退出。9 月 19 日至 26 日,双方代表作了最后接触。28 日,派遣军总司令部下令停止接触。10 月 5 月,日本参谋总长下令,中止停战交涉。11 月 13 日,御前会议决定“日华基本条约案及支那事变处理要纲”中规定的对重庆的“和平工作由帝国政府进行,⋯⋯以前由军部和民间进行的和平工作,一律停止。”“和平谈判以汪蒋合作为前提,并以日华间直接进行谈判为原则,为了便于进行,应使德国居中调停。”议和的基本条件以日伪基本条约为准。但在另纸提出的条件比近卫三原则还要温和,可仍有重庆和南京合作的内容,作为中国国内问题处理的条款。会议并决定与汪政权缔约至迟以 1940 年 11 月底为限。(85)

此时新任外相松冈洋右决定通过交通银行总经理钱永铭一举完成对蒋诱降。同时,要求德国出面调停。这次和谈首先由西义显在香港通过钱永铭和重庆国民政府铁道部前财务司长张竞立接头。1940 年 8 月 31 日,西义显、张竞立携带由钱永铭开列的和平条件到达上海,在与汪精卫、周佛海会谈后, 又于 9 月 17 日到达东京。松冈第二天就接见了张竞立。松冈和张竞立会见后, 即忙于缔结三国同盟事。希望在结盟时,动员德国出面调停以便中日直接交涉。10 月 1 日,日本陆军、海军和外务三相会商决定,依据日汪基本条约与重庆议和。蒋汪合作后再举行中日直接交涉。松冈又令伪上海特别市政府顾问船津辰一郎和金城银行总经理周作民参加会谈。他们在香港集议后,钱永铭和周作民 10 月 31 日向重庆提出报告。11 月 12 日,钱永铭收到张群回信,

17 日重庆派《大公报》总编辑张季鸾前往香港,要钱永铭向日方提出两项条件作为谈判基础:(一)日方承认全面撤兵原则。(二)承认撤消南京汪精卫政府。日本对和谈抱有很大希望。11 月 13 日,日本御前会议决定《日华基本条约案》及《中国事变处理要纲》。11 月 22 日,日本四相会议讨论钱永铭传达的和平条件,陆相东条对全面撤兵原则上也表同意。会议要求重庆迅速任命正式代表,日本可以延期承认汪政权。24 日,日外务省复电到达香

港,张季鸾已因久等无回音飞回重庆,钱永铭改请杜月笙赴渝报告,杜于 27 日启程。29 日,重庆电报到达香港,正式任命前驻日大使许世英为首席代表, 张竞立为代表。但 30 日日汪已签订基本条约,日本正式承认了南京伪国民政府。日蒋和谈又告中断。

综上所述,可见日蒋这两次和谈在蒋汪合流问题上始终未能达成协议, 重庆和谈代表坚持有蒋无汪,有汪无和。同时,自 9 月 27 日日德意三国同盟成立后,国际形势发生变化,蒋介石已另有所图,对日媾和已被视为下策。所以他在和谈后期采取了消极拖延态度。但是日蒋谋和不能实现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全国人民的反对。不仅共产党反对对日投降,国民党内部抗日派也反对。所以胡适曾向蒋介石进言,“和比战难”。中共此时运用“一切可能方法,直接间接对政府当局”陈明投降之危害,揭穿日德阴谋,团结一切愿意继续抗战的力量,“粉碎日本与亲日派”的内外夹击。(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