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的“交易的”意义

价值和资本的概念经过了三个历史阶段,从每一阶段今天的实际结果来说,我们可以称为工程经济学阶段,家政经济学阶段和制度经济学阶段。

工程经济学阶段从李嘉图开始,由马克思加以精细的推敲,最后成为弗雷德里克·泰勒的“科学管理”。在这里价值和资本的实际运用的概念是“使用价值”,或者商品和服务的技术品质,它们每单位的价值不随着需求或供给的增减而增减,可是随着生产中所需要的劳动和技巧的数量而增加,随着损耗量而减少或者“用光”。使用价值也随着文明方面的变化而变化,像弓箭让位给火药或炸药,或是用裙圈张开的女裙让位给光腿。由于这种发明或风气上的变化,使用价值也可以称为“文明价值”,受“废弃”和“发明” 两方面的影响。如果使用价值被积蓄起来供将来进一步生产之用,这种积蓄就是“资本”,按这个名词的古典的意义来说。我们却称为“技术的资本”; 它的属性是使用价值。

使用价值,或者技术资本,是劳动所产生的——就是,体力、脑力和管理性的劳动的联合,像马克思在“社会必要劳动”的名义下所陈述的那样。在变成用计量单位表示的量以后,它就成为“科学方法的”。这种计量法是工程师泰勒的成功,他和他的信徒们设计出一套“使用价值”的生产中所需要的物质的计量单位,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物质的数量,例如“蒲式尔”或“吨”:第二种是物质的质量,例如“一等”或“二等”;第三种是“单位工时”,生产每一单位所 需要的工作量。

工程经济学在“工时”这个复合名词下加入时间因素,结果产生了“效率”的概念,“效率”的科学在现代工程和农业学院里列为专业学科。

① 参阅本书第 102 页。

家政经济学阶段从戈森、哲逢斯、门格尔、庞·巴维克这些人的快乐主义或者快乐一痛苦学派开始:在这里,不通过货币的使用,个人比例地分别支配他所有的各种各样的食粮、衣着、住所、土地、设备以及其他生产用品和消费用品,以便从他所能控制的有限的物质资料中获得最大限度的总满足。在这里,价值的概念是一种每单位物资的效用递减的概念——随着所得的数量的增加而递减;或是一种每单位物资的效用递增的概念——随着所得的数量的减少而递增。既然这种效用并不客观地存在,像使用价值那样,而是主观的、在个人的心里和感觉里,一般就把它包括在心理经济学的范围之内。可是,这种效用的现代意义的特殊化却是在家政经济学或者消费经济学里,包括那自己生产只供自己使用的孤立的农人在内。就这些情况来说,目的都是从各种物质资料中取得最大限度的人类满足,但是每一种东西本身的每个单位所产生的满足,却随着数量的增加而递减,随着数量的减少而递增。

然而,既然这种心理的价值是一般的稀少性原则的一个特殊问题,我们可以干脆叫它“稀少性价值”,和“使用价值”成为对比。

在这一方面,稀少性价值可以从心理经济学被变成制度经济学,在制度经济学里,所有权通过交易买卖被让与和取得。在这里,稀少性的计量单位是另一种制度——货币,有关所有权的名称是“价格”,而不是那心理的名称“边际效用”。

因此,每个单位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两种可以计量的价值,它的使用价值, 不随着数量的多少而减增,和它的稀少性价值,随着数量的多少而减增。

最后,一切商品和服务,当估值的时候,都是在目前的或遥远的未来, 以致,由于预期的或长或短的等待,或者或大或小的冒险,一个未来的数量在价值上总被认为不及一个种类相同和多寡相同的现在的数量。这种人类天性的普遍事实的心理基础,曾经庞·巴维克加以精细的说明,①他是要给制度经济学的一种普遍事实找寻心理的基础。这种普遍的事实在任何市场上都出现,在布场那里它是转移所有权的谈判里的一种因素,并且是信用和银行制度的基础。价值的这个现在的一面和那预期的一面比较,是价值和资本的意义的一种第三面,通常称为利息或升水,如果在将来加给,或者称为折扣或贴现,如果现在就扣掉。

因此,根据交易的和所有权的观点来说,价值的意义有三种,每一种由于自己本身的原因都很容易变化,使用价值,来自李嘉图和马克思的工程经济学:稀少性价值,来自心理经济学:交易价值,也是来自心理经济学。这一切在一个指定时间的一件现在的交易中有关所有权的预期里面结合起来, 我们照麦克劳德的说法,把这个叫做一种“经济的量”,而不是一种物质的量,因为未来性是它的三方面之一,这三方面合在一起构成现代资本的意义。

古典学派和快乐主义学派的商品实物并不消失——只是通过所有权的制度转移到未来。实际上,那未来也许是非常之短,不值得加以计量,但无论如何总是未来性。交易是根据对目前的或遥远的未来的预期,受到由财产制度组成的集体行动的保障,并且只有在谈判结束以后才有交易。交易是在法律和习俗的作用下取得和让与对经济数量的合法控制权的手段,包括对劳动和管理的合法控制权,它们以后将生产商品以及把商品逐步地送给最终消费者这样,制度经济学,或者所有权经济学,不是完全跟古典派和心理派经济

① 庞·巴维克:《资本实证论》,英译本,1891 年版。

学家脱离关系——它把他们的理论转移到未来,那时候实陈物品将被生产、交货或消费,作为现在的交易的结果。然而,它把法律上的控制权和被占有的物资分开了。所有权的转移是一件现在的交易,发生在一个特殊的时间, 一个时时刻刻都有的时间的流动点。将来的后果也许是古典派和共产主义经济学家的那种生产的工程经济学,或是快乐主义经济学家的家政经济学,这两者都靠物质上的控制。可是,制度经济学是对商品、劳动或任何其他经济量的法律上的控制,而古典的和快乐主义的学说只涉及物质的控制。法律上的控制是未来的物质的控制。在有关代理、委托管理、信托等法律中受益人的问题上,可能有所不同,但这些关系并不影响交易本身,在这种交易里主要的是法律上的控制权,受使用、稀少性和未来性这三方面的限制。①

我们说有价值的是法律上的控制,不是物质上的控制,似乎和正统派经济学家的假定完全相反。在他们看来,物质上的控制对于创造和消费财富是必要的。在这方面他们得到一个明显的结论,可是,他们的理论里没有加入“法律上的控制是未来的物质上的控制”这个观念。他们由庞·巴维克的心理学把未来性带进了经济学。可是,未来性始终作为财产的权利存在着,而这一点心理派经济学家不承认。然而,庞·巴维克作了一项宝贵的贡献,他追溯未来性的所在,把它从未来的消费的心理改变到取得物质控制以供将来使用的现在的劳动。我们更进一步把它追溯到谈判的心理,这种心理的结果是成立交易,从而取得法律上的控制,然后才能有物质上的控制。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