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学教师工作量计量标准

为了比较客观地衡量教育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使教师的工作量基本趋于合理,本着客观性、可行性和可比性的原则,对教师的工作量提出定量指标与计量标准。

学 科 标 准 系 数 (W1)( 表 1) 1.把各学科完整的教学过程看作备、教、改三项指标,考、辅工作量融

在其中。

  1. 以语文学科为标准系数,备、教、改赋值比为 3:3:4。结合各校实际,其他学科以此为参数,分别赋予经验系数(表内系数,仅供参考)。

  2. 对于学科间,同一指标权重大小不一,并不降低其教学标准,仅从工作难易度上区别而已。

年 级 标 准 系 数 (W2)( 表 2) 1.各年级教学要求不同,因而备、教、改所赋权重不等,以反映教学过

程难易程度。

2.以五年级为标准系数,备、教、改赋值比为 3:3:4。其他年级以此为参数,分别赋予经验系数(表内系数,仅供参考)。

课时标准系数(W3)(表 3)

  1. 以 W1 和 W2 为因数,其积为相关年级相关学科的标准课时量系数 W3。

  2. 除语文、数学、自然、思想品德四科外,其余学科教学难易程度均与五年级视作等同。

  3. 如对备、教、改有特殊要求,可在“学科标准系数表”的相关项中调整其权系数

    W1,然后再计算,得出此表的相应权系数 W3。

工 作 量 计 算 方 案 ( 表 4) 1.重复教学,除保留一半的工作量作为熟悉教案外,应减去相应备课

工作量,即(W2 ·Wa )×

50

100

×授课节数。

  1. 作业超额批改,应增加相应批改工作量。班额标准为 50 人,其增加量为:(W2·Wa)÷50×超额人数×授课节数。

  2. 周标准课时量(X 标)为:Σ(W×周授课节数)+作业超额批改量- 重复教学工作量。

  3. 周总工作量(X 总)为:X 标+X 职(见表 4)。

  4. 校均周标准课时量为 13~14 节,即日工作量为 2.5 节左右标准课时。每日社会劳动时间按 7~8 小时计算,那么,每标准课时大约相当于 3 小时左右社会劳动时间。它们之间计量关系为:

1 节 X某小学教师工作量计量标准 - 图11 节 X某小学教师工作量计量标准 - 图23 小时

  1. 超出校均工作量为超工作量;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者,扣除相应工作量。

注:学生质量综合评定表特优加分

在各级教育行政机关组织的正式比赛中:

获全国比赛前八名按 10、9、8、7、6、5、4、3 加分获市级比赛前六名的按 7、5、4、3、2、1 加分

获区级比赛前四名的按 4、2、1、0.5 加分

获中心学区比赛前三名的按 1、0.5、0.2 加分

集体项目按相应等级名次减半加分。

(一)知识技能水平

(满分 34 分)实际得分 (3+4)

1.知识技能(满分 30 分)

①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达到各项教学大纲的要求评定方法:

  1. 将各科单元测验或平时测验成绩填入相应栏中;

  2. 期末将平时成绩相加,算出平均成绩填入平时成绩栏中;

  3. 期末将该科期末考试成绩填入期末成绩栏中;

  4. 总评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平时成绩×40%+期末成绩×60%,填入相应栏中;

  5. 将总评成绩×15%为判断结果,镇入相应栏中;

  6. 各科判断结果相加为评定结果。2.基本能力(满分 4 分)

①认识能力:在掌握知识过程中,发展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力、注意力。

②动用能力:能动手操作、实验,制作科技、手工小制品。

③自学能力:初步掌握预习、听讲、作业、使用工具书等学习方法。评定方法:

教师可视学生实际情况及水平,在征询科任教师意见的基础上评分,最高可评为 4 分。

(1)做为学校评定“先进”的重要依据,是评定学期效益工资的依据;

(2)依照本办法证明评价教师;

总分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则认定本学期工作为优;75~90 分之间(含

75 分)认定本学期为良;60~75 分之间(含 60 分)认定本学期为中;60 分以下的认定本学期为差。

被评为差的教师,不发本学期效益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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