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国内费用

(十三)国内工资

长期出国教师在国外工作期间,国内工资由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照发。

(十四)差旅费

长期出国教师出国前集训期间的费用按国内出差的有关规定办理,由所在单位报销,出国教师赴任、离任、回国休假和因公临时的回国的国内段差旅费,亦由所在单位报销(包括 50 公斤行李托运费)。

(十五)服装补助费

长期出国教师的出国服装补助费不分类别、等级和地区,一律为人民币1500 元,由教师所在单位支付。

凡已制装,但又因故不能出国者,应将全部衣物交回,或按原价处理给本人。

(十六)书籍、礼品等

长期出国教师出国前,可在人民币 100 元以内购买国外教学参考书、工具书、小纪念品等,由教师所在单位据实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