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短时间内风靡了中国。他的确是迷人的,新时期十年中的影响超过了所有外国作家。他经营那个世界的独特性令人梦牵魂绕。他最让人着迷的作品除了一些中短篇,就是《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后一部书是获得诺贝尔奖之后的创作,这就让人感到奇怪:他在那个大奖之后仍然能够沉下心来写出一部真正的杰作。这种现象几乎是罕见的。

一个作家的所有好作品、真正有魔力的作品往往都是在刻苦奋斗中、在压抑的气氛中写出来的。一旦缺少了这种环境,一个人就失去了力量。而在马尔克斯那儿,这个神话被打破了。这是他特别令人钦佩的方面之一。

他的作品太迷人,太有趣。他感动人的,并非是某种人格的力量,不是他的心灵。他是伟大的匠人,但不是伟大的诗人。始终站在他前方那座山巅上的,大概是托尔斯泰一族。他是一个非常非常奇怪的生命。这种人在一个民族里是绝不会出现太多的。他古怪的程度完全比得上美国的贝娄,虽然他们之间差异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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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图里亚斯(1899~1974),危地马拉作家。父亲是一位法官,母亲是小学教员。两次被迫侨居、流亡国外,多次担任外交官。代表作为《总统先生》、《玉米人》。1967 年获诺贝尔文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