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马丁·奥皮茨

在德国十七世纪文学中享有盛名的是诗人、文艺理论家马丁·奥皮茨, 他在文艺理论上的成就尤大,1624 年他出版的《德国诗论》一书,影响了不仅仅是一个时代。

1597 年他生于西里西亚,出身于市民阶级,父亲是市议会的成员。他从青年时代起就热衷文学,还在十八岁时就出版了一部用拉丁文写的诗集《新年赠诗》。中学结束后,他曾在海德堡大学学习法律,但一年后随即中辍, 他陪同一个丹麦人,前往尼德兰旅行,并在莱顿大学学习了一段时间。1621 年他返回故乡,在一所新建立的大学里教授哲学和诗歌。1624 年他在宫廷任皇室代理私人秘书,随后的年代他先后在一些宫廷里任职。晚年他生活在但泽,成为波兰国王的宫廷编年史官和秘书,1639 年死于瘟疫。

奥皮茨一生多在宫廷服务,且先后在属于天主教和新教的公国里任职, 这并不表明他自己的政治和宗教倾向的多变,而是为了使他的物质生活得到可靠保障。他的主要精力和时间是用在诗歌创作和诗歌理论方面的著述。

1624 年,奥皮茨出版了他的《德国诗论》,这是用德语写的第一部诗学, 它对德国十七世纪诗歌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还在这本著作发表之前,他在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就发表了一篇题为《阿里斯达斯或称论对德语的轻蔑》的文章。在文章中,他反对对德语的轻视,批评滥用方言和外来语,认为德语具有象法语、意大利语同样的能力,能创造出新的文学。在《德国诗论》一书中,他对诗歌理论做了系统的论述。全书共分七章,前四章是历史和理论部分,后三章是实践部分。他认为诗歌最高尚的目的是说服、教育并使人们从中得到欢愉,因此,诗歌是一项非常严肃、负责的事业。他把创作看作是一种同语言材料打交道的工作,而任何一种工作都需要规则、方法。为此, 他在这部著作中,对诗歌创作的韵律、语言、形式、方法等都做了规定。他用六音步抑扬格韵的亚历山大体来代替古希腊罗马的六音步体。这种富节奏感的诗体直到莱辛时代一直居于主宰地位;他主张诗歌的语言应当高于普通的日常用语,诗人不应当使诗歌散文化,要有形象感。他反对方言,提倡语言的高雅、纯洁,他规定了不同的文学体裁的不同风格。按照他的观点,喜剧和牧歌的语言,应当是朴素的、简单的;但是在悲剧和史诗中,在赞歌和教育诗中,涉及到帝王君侯时,语言必须是庄重的,用字不应是粗俗的、平凡的,而应是华丽的。他由此进一步规定了悲剧和喜剧之间的区别:悲剧适于表现英雄人物和国王皇帝的意志,而喜剧处理的都是“恶人恶事”。不难看出,奥皮茨的这些主张在当时是有着重大意议的,对独立的德国民族文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奥皮茨的主要成就是他的文艺理论,但他的诗歌创作也是不应忽视的。他力图用自己的实践去印证他的理论。他生活在三十年战争期间,他的一些诗歌真实地描写了战争的景象,反映了战争给人民带来的苦难,抨击了在宗教外衣掩盖下的暴行。在《战争灾难中的慰诗》中,他写道:

⋯⋯你们这些专制的君主到底要做什么? 刑讯和放逐,宝剑、烈火、绞架和车刑, 对你们有何益?对你们有何用?

⋯⋯

暴力不会使人变得虔诚, 不会造就出基督教徒。

在另一些诗歌里,如《战神颂歌》,他嘲弄了战争,表达了对和平的渴望;除此,他还写了一系列抒情诗、颂诗、十四行等,这都收在 1625 年出版的《德语诗歌八卷》中。

奥皮茨也试图为戏剧树立一种典范,他用意大利的题材写了歌剧《达芙娜》和取材《圣经》写了悲剧《尤狄特》(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