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所有权或租
在每个历史时代中所有权是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在完全不同的社会关系下面发展起来的。因此,给资产阶级的所有权下定义不外是把资产阶级生产的全部社会关系描述一番。
要想把所有权作为一种独立的关系、一种特殊的范畴、一种抽象的和永恒的观念来下定义,这只能是形而上学或法学的幻想。
虽然蒲鲁东先生表面上似乎讲的是一般的所有权,其实他所谈论的不过是土地所有权,地租而已。
“租和所有权一样,其起源可以说是在经济之外:它根源于同财富生产极少关系的心理上和道德上的考虑。”(第 2 卷第 269 页)
这样,蒲鲁东先生就是承认自己在了解租和所有权产生的经济原因上是无能的。他承认这种无能使他不得不求助于心理上和道德上的考虑;这些考虑的确同财富生产极少关系,但是同他那狭隘的历史眼光却大有关系。蒲鲁
东先生断言,所有权的起源包含有某种神秘的和玄妙的因素。但是,硬使所有权的起源神秘化也就是使生产本身和生产工具的分配之间的关系神秘化, 用蒲鲁东先生的话来说,这不是放弃对经济科学的一切要求了吗?
蒲鲁东先生
“只是提醒:在经济进化的第七个时代(即信用时代),现实曾为虚构所排挤,人的活动有在空虚里消失的危险,因此有必要把人更紧地束缚于自然,而租就是这种新契约的代价。”(第 2 卷第
265 页)
有四十个埃巨的人预感到后来会出现一个蒲鲁东先生,因而说:“造物主先生,您怎么说都行。每个人都是自己世界的主人,可是您决不能使我相信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是用玻璃做成的。”在您的世界里,信用是使人消失于空虚的手段,因此,要把人束缚于自然,所有权很可能是必要的。但是在现实生产的世界上,土地所有权总是出现在信用之前,所以蒲鲁东先生的惧怕空虚是不可能存在的。
不管租的起源怎样,只要它存在,它就是租佃者和土地所有者
之间激烈争执的对象。这种争执的最终结果是什么呢?或者,换句话说, 租的平均额怎样呢?请看蒲鲁东先生是怎么说的:
“李嘉图的理论回答了这个问题。在社会之初,人刚来到地球上,只见大片的森林,土地广漠无垠,而工业仅仅萌芽,在这个时候,租当然等于零。未经劳动开垦过的土地是使用对象,并不是交换价值,它是公共的,但不是社会的。由于家族繁衍和农业进步,土地开始具有价格。劳动使土地具有价值,由此产生了租。在付出等量劳动的情况下,收成越多的土地,价格也就越高;因此,所有者总是力求把除去土地经营者的工资即除去生产费用以外的全部土地产品攫为己有。于是所有权就紧跟在劳动之后,以便从劳动那里夺取超过实际生产费用的全部产品。所有者执行着神秘的义务,并在佃农面前代表共同体,因此租佃者命中注定只是负有义务的劳动者,他有义务把超过他应得工资的全部所得向社会交代⋯⋯因此,从本质和使命来说,租是一种可分配的公平的工具,是经济天才用来达到平等的无数手段之一。这是所有者和租佃者在不能秘密串通的情况下,为了更高的利益而从相反的角度编成的一份巨大的土地清册,其最终结果将是土地使用者和产业家平均占有土地⋯⋯必须具备所有权的这种魔力,才能从佃农那里夺去他不能不视为己有的产品的余额,因为他认为自己是产品的唯一创造者。租,或者更恰当地说,所有权,摧毁了农业上的自私,产生了任何力量、任何土地的分割所不能产生的团结⋯⋯现在,所有权已经获得道义上的成果,剩下的就只是分配租了。”
所有这些响亮的词句首先可以归结如下:李嘉图说,农产品价格超过它们的生产费用(包括资本的普通利润和利息在内)的余额,就是租的标准。蒲鲁东先生则更为高明,他使化装成救星①的所有者出面干预,从佃农那里夺去超过生产费用的全部产品余额。他利用所有者的干预来说明所有权,利用收租者的干预来说明租。
他回答问题的方法就是提出同样的问题,并在后面加上一个音节①。
我们还要注意一点,蒲鲁东先生用土地的不同肥力来决定租,使租又有
① 原文为 deusexmachina,直译是“从机器里出来的神”(在古代的戏院里,扮演神的演员由特殊的机械装置送上舞台);转义是“突然出现以挽救危局的人”。——编者注
① 用 propriétaire(所有者)的干预来说明 propriété(所有权),用 rentier(收租者)的干预来说明 rente(租)。
——编者注
了一个新的起源,因为他认为土地在按照不同肥力来估价之前,“不是交换价值,而是公共的”。那么关于租的产生是由于有必要使行将消失于无限空虚里的人回到土地上来的这种虚构现在又到哪里去了呢?
李嘉图的学说被蒲鲁东先生用天命的、譬喻的和神秘的语句煞费苦心地包扎起来了,现在我们来把它解开。
李嘉图所说的租就是资产阶级状态的土地所有权,也就是从属于资产阶级生产条件的封建所有权。
我们看到,根据李嘉图的学说,一切物品的价格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费用,其中包括产业利润;换句话说,价格取决于所用的劳动时间。在工业生产中,使用劳动量最少的产品的价格决定着其余的同类产品的价格,因为最便宜而效率又最高的生产工具可以无限增加,而自由竞争必然产生市场价格,就是说,产生一种一切同类产品的共同价格。
与此相反,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劳动量最多的产品的价格决定一切同类产品的价格。首先,这里不能像工业生产中那样随意增加效率相同的生产工具,即肥力相同的土地。其次,随着人口的增加,人们就开始经营劣等地, 或者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投资,这新的投资的收益比原始投资的收益就相应地减少。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是用较多的劳动量获得较少的产品。人口的需要必然造成这种劳动的增加,因此用耕作费用较高的土地的产品就一定和用耕作费用较低的土地的产品同样有销路。但由于竞争使市场价格平均化,所以优等地的产品就要同劣等地的产品等价销售。优等地的产品价格中超过生产费用的余额就构成租。假如人们可以随时得到肥力相同的土地,假如人们能够像在工业生产中一样也可以随时使用费用较少而效率较高的机器,或者假如后来的投资和最初的投资具有相同的生产效率,那么,农产品的价格就会像我们所见的工业产品价格一样,取决于最好的生产工具所生产的商品的成本价格。但是,从这时起租就会消失。
要使李嘉图的理论普遍正确,必须①使资本能够自由运用于各生产部门; 资本家之间高度发展的竞争必须使利润达到同一水平;必须使租佃者变成产业资本家,他要从他投入劣等地②的资本中取得相当于他投资于例如棉纺工业
③时所能取得的利润;必须使土地的耕作按照大工业制度进行;最后,还必须
使土地所有者本人只想得到货币收入。
在爱尔兰,土地租佃已高度发展,但是还没有租。④因为租不仅是扣除工资以后,而且还是扣除经营利润以后的余额,所以,如果所有者的收入只是来自克扣工资,租就不可能存在。这样看来,租决不是把土地使用者、租佃者变成简单的劳动者,决不是“从佃农那里夺去他不能不视为已有的产品的余额”,不是使土地所有者同奴隶、农奴、代役租的农民或雇工对立,而是
① 在马克思送给娜·吴亭娜的那一本上面,这一句的开头改为“要使李嘉图的理论(只要肯定它的前提) 普遍正确,还必须”。——编者注
② 在马克思送给娜·吴亭娜的那一本上面,“投入劣等地”改为“投入土地”。——编者注
③ 马克思在自用本中划去了“他投资于例如棉纺工业”,并在左页边标明“任何工业部门”。在送给娜·吴亭娜的那一本上面又恢复了“他投资于”,因而整个句子的这一部分就是“他投资于任何工业部门”。现译文根据 1847 年巴黎—布鲁塞尔法文版译出。——编者注
④ 这句话在 1896 年巴黎版中为“可能发生像在爱尔兰那样的情况:土地租佃已高度发展,但是还没有租。” 现译文根据 1847 年巴黎—布鲁塞尔法文版译出。——编者注
同产业资本家对立①。土地所有权一旦构成租,它所占有的就只是超过生产费用(不仅由工资而且也由产业利润决定)的余额。可见,租正是从土地所有者那里夺取的他的一部分收入②。因此,经过一个很长的时期封建租佃者才被产业资本家所取代。例如,在德国这种变化直到 18 世纪的最后三四十年间才开始。只有在英国,产业资本家③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这种关系才得到了充分的发展。
当蒲鲁东先生的佃农孑然独存的时候,还没有出现租。可见,一出现了租,佃农就不再是租佃者而是工人,即租佃者的佃农。劳动者被贬低了,沦为替产业资本家干活的普通工人、日工和雇工;像经营任何一个工厂一样地经营土地的产业资本家出现了;土地所有者由一个小皇帝变成一个普通的高利贷者:这就是租所表现的各种不同的关系。
李嘉图所说的租就是把宗法式的农业变成商业性的产业,把产业资本投入土地,使城市资产阶级移到乡村。租并不把人束缚于自然,它只是把土地的经营同竞争连在一起。土地所有权一旦构成租,它本身就成为竞争的结果, 因为从这时起土地所有权就取决于农产品的市场价值。作为租,土地所有权成为动产,变成一种交易品。只有在城市工业的发展和由此产生的社会组织迫使土地所有者只去追求商业利润,只去追求农产品给他带来的货币收入, 迫使他最终把自己的土地所有权看成是为他铸造货币的机器以后,才可能有租。租使土地所有者完全脱离土地,脱离自然,他甚至不需要了解自己的领地,正像在英国那样。至于租佃者、产业资本家和农业工人,他们不束缚在他们所经营的土地上,正如厂主和工厂工人不束缚在他们加工的棉花或羊毛上一样。他们感到切身有关的只是他们的经营费用和货币产品。因此反动势力便发出悲叹,祈求回到封建主义,回到美好的宗法式生活里,恢复我们祖先的淳朴的风尚和伟大的德行。土地也服从于支配任何其他产业的那些规律,这就是而且也永远是私利哀悼的对象。因此,可以说,租成了将田园生活卷入历史运动的动力。
尽管李嘉图已经假定资产阶级的生产是规定租的必要前提,但是他仍然把他的租用于一切时代和一切国家的土地所有权。这就是把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当作永恒范畴的一切经济学家的通病。
蒲鲁东先生曾赋予租以天命的目的——把佃农变成负有义务的劳动者, 现在他从这个天命的目的转向租的平均分配。
刚才我们已经看到,租是由于肥力不等的土地的产品具有同等的价格造成的。所以假定 1 公石谷物在劣等地上的生产费用是 20 法郎,那么,原来花
费 10 法郎的 1 公石谷物就可以卖到 20 法郎。
只要由于需要而不得不购买市场上的全部农产品,市场价格就由最昂贵的产品的费用来决定。正是这种由竞争而不是由土地的不同肥力产生的价格均等化,使优等地的所有者能够从他的租佃者所卖出的每公石中取得 10 法郎
① 在 1885 年德文版中,这里作了如下的补充:“他用雇佣工人来经营土地,他只是把超出包括资本的利润在内的生产费用的余额作为租金付给土地所有者”。——编者注
② 在 1885 年德文版中,没有“土地所有权一旦构成租 他的一部分收入”这段话。——编者注
③ 马克思在自用本中划去了“产业资本家”,把“资本家”改写为“租佃者”,在左页边又一次加上了“租佃者”。在送给娜·吴亭娜的本子中也有这一改动。现译文根据 1847 年巴黎—布鲁塞尔法文版译出。—— 编者注
的租。
我们暂且假定谷物的价格决定于生产它所必需的劳动时间;那么,优等地生产的每一公石谷物将按 10 法郎的价格出售,而劣等地生产的每一公石谷
物就值 20 法郎。如果这个假定成立,那么,平均市场价格就是 15 法郎,但
是按照竞争的规律,平均市场价格应为 20 法郎。假如平均价格等于 15 法郎, 那么租要进行均等的或者别的什么方式的分配都不可能,因为租本身就不存在。只有在生产者用 10 法郎生产的 1 公石谷物能卖 20 法郎时,租才能存在。蒲鲁东先生假定生产费用不等而市场价格相等,那是为了把不等的产品进行均等的分配。
穆勒、舍尔比利埃、希尔迪奇等一些经济学家之所以要求租归国家所有以代替税收,我们是可以理解的。这不过是产业资本家仇视土地所有者的一种公开表现而已,因为在他们的眼里,土地所有者在整个资产阶级生产中是一个无用的累赘。
但是,首先 1 公石谷物要按 20 法郎支付,然后再把从消费者身上多取的
那 10 法郎普遍进行分配,这的确足以使社会天才在他那条曲折的道路上行进时闷闷不乐,并且一走到拐角就碰破了自己的脑袋。
租在蒲鲁东先生的笔下变成了“所有者和租佃者⋯⋯为了更高的利益而从相反的角度编成的一份巨大的土地清册,其最终结果将是土地使用者和产业家平均占有土地”。只有在当代社会的条件下,租所造成的某种土地清册才可能有实际意义。
但是,我们已经指出,租佃者向土地所有者交纳的租金只是在工商业最发达的国家里才多少正确地表现了租。而且这租金里面往往也还包含向所有者支付的投入土地的资本的利息。土地的位置、靠近城市和其他许多情况都影响着租金,使租发生变化。这些不容置辩的论据足以证明,以租为基础的土地清册是不精确的。
另一方面,租不能作为表明一块土地肥力程度的固定指标,因为化学在现代的应用不断改变着土质,而地质科学目前又在开始推翻过去对相对肥力的估价。英国东部各郡的广大土地直到大约 20 年前才着手开垦,在这以前, 由于人们对腐植质和下层土的构成之间的相互关系了解不够,这些土地没有开垦。
可见,在租方面,历史并没有给我们现成的土地清册,而只是把现有的土地清册加以改变或全部推翻。
最后,肥力并不像所想的那样是一种天然素质,它和当前的社会关系有着密切的联系。一块土地,用来种粮食可能很肥沃,但是市场价格可以驱使耕作者把它改成人工牧场因而变得不肥沃。
蒲鲁东先生发明的他那种甚至并不具备普通土地清册所具有的意义的土地清册,纯粹是为了用来体现租的天命的平等的目的。
蒲鲁东先生继续说:“租就是付给永存不灭的资本即土地的利息。但是由于这种资本不能在物质成分上有所扩大,只能在使用上不断改进,所以, 虽然贷款(mutuum)的利息或利润由于资本充斥而有不断下降的趋势,但租将由于工业的更加完善和由此造成的土地使用方法的改进而有不断上升的趋势⋯⋯这就是租的实质。”(第 2 卷第 265 页)
这一次蒲鲁东先生在租里面看到了利息的一切标志,所不同的只是,租是特种资本的利息。这种资本就是土地,它是永恒的资本,“它不能在物质
成分上有所扩大,只能在使用上不断改进”。在文明的发展进程中,利息有不断下降的趋势,而租却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利息由于资本充斥而下降,租由于工业更加完善和由此引起的土地使用方法的日益改进而上升。
这就是蒲鲁东先生的看法的实质。
首先我们看看所谓租是资本的利息这一说法有多少正确的成分。
对土地所有者本人来说,租代表他买进土地时所付出的或卖出土地时所能收回的资本的利息。但是在买卖土地时他买进或卖出的只是租。土地所有者为了取得租而付出的代价由一般利率而定,与租的性质本身无关。投入土地的资本的利息通常低于投入工商业的资本的利息。因此,如果不把土地给它的所有者带来的利息同租本身区分开来,那么土地资本的利息要比其他资本的利息更低些。但是,问题不在租的买价或卖价,不在它的市场价值,不在资本化的租,而在租本身。
租金不仅包含真正的租,而且还可能包含投入土地的资本的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土地所有者不是以土地所有者的身分而是以资本家的身分获得这一部分租金。不过,这并不是我们所要讲的真正的租。
只要土地不被用作生产资料,它就不是资本。正如所有其他生产工具一样,土地资本是可以增多的。按照蒲鲁东先生的说法,我们不能在土地的物质成分上添加任何东西,但是我们可以增加作为生产工具的土地。人们只要对已经变成生产资料的土地进行新的投资,就可以在不增加土地物质即土地面积的情况下增加土地资本。蒲鲁东先生的土地物质,就是有界限的土地。至于他赋予土地的永恒性,我们并不反对土地作为一种物质具有这种性质。但是土地资本也同其他任何资本一样不是永恒的。
产生利息的黄金和白银,也和土地一样是经久而永恒的。如果说金价、银价下跌而地价却上涨,那么,这决不是土地的或多或少的永恒性质造成的。
土地资本是固定资本,但是固定资本同流动资本一样也有损耗。土地方面已有的种种改良需要得到再生产和维持。这些改良只有在一定时期内才有效用,这和所有别的用来使物质变成生产资料的改良是一样的。假如土地资本是永恒的,那么,有些地方的面貌就完全不同于今天,罗马近郊平原、西西里岛和巴勒斯坦就会仍然放出昔日繁盛的全部光辉。
甚至有时有这样的情况:对土地实行的改良依然存在,而土地资本却已消失。
首先,这种情况每一次都是在真正的租由于有新的更肥沃的土地的竞争而被消灭的时候发生;其次,在一定时期内曾经具有价值的改良,在农艺学的发展使其普及以后,就不再具有这种价值了。
土地资本的代表不是土地所有者而是租佃者。土地作为资本带来的收入不是租而是利息和产业利润。有些土地产生这种利息和这种利润,但不产生租。
总之,土地只要提供利息,就是土地资本,而作为土地资本,它不提供租,不构成土地所有权。租是经营赖以进行的社会关系产生的结果。它不可能是土地所具有的多少是稳固的持续的本性的结果。租来自社会,而不是来自土壤。
在蒲鲁东先生看来,“土地使用方法的改进”(“工业更加完善”的后果)是租不断上升的原因。其实恰恰相反,这种改进迫使租周期地下降。
一般说来,农业上或工业上的一切改良是怎么回事呢?就是用同样多的
劳动生产出更多的产品,就是用更少的劳动生产出同样多或者更多的产品。由于这些改良,租佃者可以避免用更多的劳动量获得比较少的产品。这时, 他不需要耕种劣等地,他在同一块土地上的连续投资可以保持相同的生产率。因此,这些改良不但不能像蒲鲁东先生所说的那样不断提高租,它们反而成为租上升的暂时障碍。
17 世纪英国的所有者们非常明白这个真理,他们唯恐自己的收入减少, 就反对农业上的成就。(见查理二世时期英国经济学家配第的著作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