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

(1898~1969) 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领导人之一,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和理论家。原名绍选,字渭璜,曾化名胡服。1898 年11 月 24 日(清光绪二十四年十月十一)生于湖南省宁乡县。1919 年在北京、保定参加五四运动。1920 年参加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 年在莫斯科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学习。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2 年回国,主要从事工人运动,先后参加领导安源煤矿和铁路工人大罢工、五卅运动、省港大罢工。

1925 年 4 月撰文悼念孙中山逝世,号召工人阶级继承中山先生遗志,继续革命,不断向帝国主义与军阀作斗争。5 月,在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副委员长。1927 年 1 月参加领导武汉工人群众收回汉口英租界的斗争。同年 4 月在中共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

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后,先后在上海、天津、东北、华北等地从事党的地下工作,曾参加中共顺直(即河北)省委的领导工作。1929 年任中共满洲省委书记。1930 年夏赴莫斯科出席赤色职工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当选为执行局委员,并留在赤色职工国际工作。1931 年 1 月在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同年秋回到上海,任中共中央职工部部长、中华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1932 年冬进入江西中央苏区,任全国总工会委员长。1934 年 4 月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同年 10 月参加长征,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八军团、第五军团党中央的代表和第三军团政治部主任。出席在遵义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支持毛泽东的正确主张,以后同张国焘的分裂主义进行了坚决的斗争。1936 年春赴华北,先后任中共中央代表、北方局书记,坚定地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积极推动抗日救亡运动的开展,为联合华北一切可能抗日的党派、阶层、团体,包括争取和推动山西地方实力派阎锡山和国民党宋哲元的第二十九军抗日,做了大量工作。同时系统地批评了阻碍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关门主义和冒险主义的错误。

抗日战争爆发后,坚持深入敌后,发动群众,开展抗日游击战争,参与领导华北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创建工作。1938 年 11 月任中共中央中原局书记, 坚定地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华北、发展华中的战略方针。皖南事变后,任新四军政治委员和中共中央华中局书记,同陈毅等一起领导重建新四军,恢复和发展了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抗日武装力量,扩建了华中抗日根据地。1939~1941 年间发表了《论共产党员修养》等著作,丰富了党的建设的理论。

1943 年,他回到延安,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和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945 年在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即

《论党》),提出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作为全党一切工作的指针。并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中央书记处

书记。抗战胜利后,在毛泽东赴重庆谈判期间,代理中共中央主席,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向南防御,向北发展”的战略方针和部署,关于大力争取东北等党内指示。1947 年 3 月国民党军队占领中共中央所在地延安,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等继续留在陕甘宁边区,刘少奇、朱德等组成以刘少奇为首的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转移到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负责中央委托的工作。同年 7 月,在河北平山西柏坡主持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为解决中国民主革命基本任务之一的土地问题确立了基本方针。

1949 年9 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在制定新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外交等方针政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54 年 9 月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并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1956 年,当选为中共中央委员和政治局委员、常委、副主席。1959 年 4 月,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防委员会主席。1965 年 1 月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再度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966 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受到错误批判,并遭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政治迫害和人身摧残,于 1969 年 11 月 12 日在河南开封市病逝。1980 年 2 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为恢复刘少奇的名誉作出专门的决议。主要著作编为《刘少奇选集》。

(陈君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