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路制
宋代全国划分若干路作为府、州、军、监以上中央派出监察辖区的制度。自宋太祖赵匡胤乾德以后,设置诸道转运使,以总财赋,分全国为十三道, 宋太宗赵炅太平兴国二年(977)以后,“边防、盗贼、刑讼、金谷、按廉之任,皆委于转运使”,转运使遂成为北宋中央政府派遣至各路掌管财赋和监察之官,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始定为: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淮南、江南、荆湖南、荆湖北、两浙、福建、西川、峡(即峡西)、广南东、广南西等十五路。
宋真宗赵恒咸平四年(1001),又分西川为益州、利州二路,分峡路为梓州、夔州二路,成为十七路。天禧四年(1020),又分江南为东、西二路,成为十八路。宋仁宗赵祯嘉祐四年(1059),改益州路为成都府路。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京西分为南、北两路,淮南分为东、西两路,陕西分为永兴军、秦凤两路,则为二十一路。六年,河北分为东、西两路。七年,京东分为东、西两路,为二十三路。
漕 司 路 制
路名 |
漕司治所 今地 陈留 河南开封县东南陈留 青州 山东益都 应天府 河南商丘南襄州 湖北襄樊 河南府 河南洛阳 大名府 河北大名东真定府 河北正定 太原府 山西太原 京兆府 陕西西安 秦州 甘肃天水 杭州 浙江杭州 |
宪司治所 |
今地 山东巨野河南邓县河南临汝 山西永齐西 蒲 州 陕西凤翔 浙江绍兴 |
路名淮南东路 淮南西路江南东路江南西路荆湖南路荆湖北路福 建 路 成都府路梓 州 路 利 州 路 夔 州 路 广南东路 广南西路 |
漕司治所 |
今地 | 宪司治所 今地扬州 舒州 安徽潜山江宁府 虔州 江西赣州 衡州 湖南衡阳 鼎州 湖南常德福州 嘉州 四川乐山梓州 兴元府 恭州 四川重庆 韶州 广东韶关 桂州或象州 广西象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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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畿路 |
陈留 |
扬州 |
江苏扬州 | ||||
寿州 |
安徽凤台 | ||||||
京东东路 |
青州 |
江宁府 |
江苏南京 | ||||
京东西路 |
济州 |
洪州 |
江西南昌 | ||||
京西南路 |
邓州 |
潭州 |
湖南长沙 | ||||
京西北路 |
汝州 |
江陵府 |
湖北江陵 | ||||
河北东路 |
大名府 |
福州 |
福建福州 | ||||
河北西路 |
真定府 |
成都府 |
四川成都 | ||||
河东路 |
太原府 |
梓州 |
西川三台 | ||||
永兴军路 |
河中府 |
兴元府州 |
陕西汉中 | ||||
夔州 |
西川奉节 | ||||||
秦凤路 |
凤翔府 |
广州 |
广东广州 | ||||
两浙路 |
越州 |
桂州 |
广西桂林 |
宋徽宗赵佶崇宁四年(1105),复增京畿路,则成二十四路。
路的机构主要是安抚使(帅)、转运使(漕)、提点刑狱(宪)、提举常平(仓) 四司,分掌财赋、刑狱、兵政、常平新法等,权任不同,但往往兼理他务,
随时而变,具有互补互代的功能。
转运司是诸路的重要机构,前述所谓北宋十五路、十八路、二十三路、二十四路等,皆指转运司路而言。
帅司路制
路名 |
帅司治所 |
今地 |
路名 |
帅司治所 |
今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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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东路京东西路 |
青州郓州 |
山东东平 |
泾原路两浙东路 |
渭州越州 |
甘肃平凉 |
京西南路 |
邓州 |
西浙西路 |
杭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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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西北路 |
颍昌府 |
河南许昌 |
江南东路 |
江宁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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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府路 高阳关路 |
大名府 河间府 |
河北河间 |
江南西路 淮南东路 |
洪州 庐州 |
安徽合肥 |
定州路 |
定州 |
河北定县 |
荆湖南路 |
潭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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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路 |
太原府 |
荆湖北路 |
江陵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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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军路 |
京兆府 |
福建路 |
福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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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路 环庆路 |
延安府 庆州 |
陕西延安 甘肃庆阳 |
益利路 梓夔路 |
成都府 泸州 |
四川泸州 |
秦凤路 |
秦州 |
广南东路 |
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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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河路 |
熙州 |
甘肃临洮 |
广南西路 |
桂州 |
帅、漕、宪三司路分有时不尽相同,如元祐元年(1086),漕司二十三路,而宪司为十八路,时将京东东、西两路,京西南、北两路,永兴军和秦凤两路, 河北东、西两路,淮南东、西两路提点刑狱合并为京东、京西、陕西、河北、淮南路。安抚司并非逐路皆设,而有些地区路分又与转运、提刑司不同,如庆历以后,河北分大名府、高阳关、真定府、定州四路安抚司。陕西分永兴军、秦凤、鄜延、环庆、泾原、熙河六路安抚司。有时帅、漕、宪三司路分相同,治所又不在一地。兹以政和元年(1111)漕、宪二司二十四路制(见上页)及帅司二十八路制(见左下)列表,凡治所与前相同者,今地从略。
南宋建炎元年(1127),诸路遍设安抚司,掌一路兵民之政,南宋路分, 皆指安抚司路而言。南宋初年,有两浙东、两浙西、京西南、淮南东、淮南西、江南东、江南西、荆湖南、荆湖北、成都府、潼川府、利州、夔州、福建、广南东、广南西等十六路。建炎四年,江南东、西两路合为一,则为十五路。绍兴元年(1131),江南复分为东、西两路,仍为十六路。绍兴十四年, 利州分为东、西两路,则为十七路;乾道四年(1168)又合为一路,仍为十六路;淳熙二年(1175)复分两路,三年又合,五年复分,绍熙五年(1194)再合, 庆元二年(1196)又分,嘉定三年(1210)复合。帅、漕、宪三司治所往往不一。
(王文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