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

日本帝国主义在大连设立的对中国东北进行殖民侵略的机构。它是“执行日本国策的地方机关”,简称“满铁”。1904 年日俄战争后,日本根据《朴茨茅斯和约》,从俄国手中夺取了中国中东铁路南段(长春至大连)和经营抚顺煤矿等特权。1906 年(日本明治 39 年)创立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即股份公司),总资本为两亿日元,日本政府投资一亿日元,另一半股份主要来自日本皇室、贵族、官僚。1907 年 4 月开业,以经办铁路、开发煤矿、移民及发展畜牧业等为其经营方针。第一任总裁后滕新平。总社设有总务部、调查部、运输部、矿业部、地方部;分社设于东京,下有东京东亚经济调查局。出版有《满铁月报》等刊物。

满铁既是一个经济组织,又是对其所经营及附属地区握有行政权的机构。俨然成为中国东北地区的“国中之国”,是日本对中国推行殖民政策的先锋队。“九·一八”事变后,满铁于 1932 年将铁道附属地的行政权移交

给“满洲国”。“七七”事变后,满铁于 1938 年将昭和制钢所等重工业及化学工业转让给满洲重工业开发株式会社。此后,满铁集中全力于铁路、煤矿及调查情报工作,并积极配合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随着日本侵略战争的扩大,满铁企业也不断增多与扩大,到 1945 年日本投降时,总资产达到四十二亿日元,就业员工也从开办时的一万一千人增加到三十九万八千人。1947 年 7 月,满铁人员撤离东北,其在华机构全部为中国政府没收。

(熊尚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