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鸿生

(1888~1956) 近代火柴业和毛纺织业实业家。祖籍浙江定海(今宁波)。1888 年 6 月 14 日(清光绪十四年五月初五)生于上海。早年在上海圣约翰大学肄业。清末为开平矿务局上海办事处买办。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以经营开滦煤炭起家,被称为“煤炭大王”。此后,将其资本投资火柴、水泥、毛织等业。1920 年刘鸿生与杜家坤等集资创办苏州鸿生火柴厂,与朱葆三等创办上海水泥厂。1930 年创办上海章华毛绒纺织公司,并以鸿生火柴厂联合中华、荧昌两火柴厂合组大中华火柴公司。此外,还投资码头、搪瓷、航运、金融及保险等业。到 1931 年投资额已达七百四十余万元,被称为“中国火柴大王”和“毛纺业大王”。

抗日战争时期,刘鸿生与中国国货银行在香港投资创办了大中华火柴公司,与川黔火柴商在重庆创办中国火柴原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宋子良在重庆创办中国毛纺织公司,与孔祥熙在兰州创办西北毛纺公司,等等。与此同时, 一度任重庆国民政府火柴专卖公司(后改火柴烟草专卖局)总经理。抗战胜利后,刘鸿生任国民政府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执行长兼上海分署署长、轮船招商局理事长及全国工业协会理事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历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委员、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常务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常委。1956 年 10 月 1 日,病逝于上海。

(熊尚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