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君子事件

1936 年 11 月 23 日凌晨,南京国民政府在上海逮捕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常务委员和执行委员沈钧儒、王造时、李公朴、沙千里、章乃器、邹韬奋、史良等七人的事件。因为被捕的是当时公认的社会贤达,所以世称“七君子事件”。

1936 年 5 月 31 日,马相伯、宋庆龄、何香凝、沈钧儒、章乃器等人在上海宣布成立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发表宣言,通过《抗日救国初步政治纲领》,向全国各党各派建议:立即停止军事冲突,释放政治犯,各党各派立即派遣正式代表进行谈判,制定共同救国纲领,建立一个统一的抗日政权等。南京国民政府以“危害民国”罪在上海逮捕了救国会领导人沈钧儒等七人,移送苏州江苏省高等法院羁押。

这一事件激起了中国共产党人、全国人民和国内外各方面人士的强烈抗议和谴责。宋庆龄、何香凝、张学良、杨虎城和国际友人罗素、杜威、爱因斯坦等纷纷要求无条件释放沈钧儒等人。

但蒋介石政府拒不释放,且于 1937 年 4 月 3 日向沈等提出起诉书,并于 6

月 11 日和 25 日在江苏省高等法院两次开庭审讯。沈钧儒等人坚持抗日救国立场,在狱中和法庭上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中国共产党和社会各界人士在全国开展了广泛的营救运动。6 月 25 日,宋庆龄、何香凝、胡愈之等 16 人发起,“救国入狱运动”,要求入狱与沈钧儒等人一起受监禁。“七七” 事变爆发后,蒋介石政府于 7 月 31 日宣布具保释放沈钧儒等七人,并于 1939

年 2 月最后撤销了起诉书。

(曾业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