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福

(1837~1917) 晚清名将。本名义,字渊亭。生于广东钦州(今属广西)。家贫,曾为佣工。1857 年(咸丰七年)后,先后参加郑三、吴亚忠领导的反清义军,以七星黑旗为军旗,故称“黑旗军”。1865 年(同治四年),进入越南。1870 年,率军进驻保胜。1873 年,法军侵犯河内等地时,应越南政府之邀, 率黑旗军与越军联合作战,在河内西部大败法军,毙其头目安邺,收复河内, 军威大振。次年,被越南政府授予三宣副提督。1883 年 5 月 19 日(光绪九年四月十三日),率军又在河内城西纸桥大败法军,毙其司令李维业,晋升三宣提督。

1884 年 8 月,清廷对法宣战,授刘永福记名提督,令与吏部主事唐景松共同

抗法。刘永福派兵围困西路法军在越南的战略要地宣光城,并于 1885 年 3 月取得临洮大捷,收复大片失地。正当乘胜进攻宣光之际,清廷却下令停战, 遂忍痛罢兵回国,所部被裁至一千人。次年,任广东南澳镇总兵。1894 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调台湾帮办军务,率黑旗军渡台。战后,清廷割让台湾。1895 年 6 月,日军进攻台北,署理巡抚唐景松逃回大陆,台湾人民纷纷组织义军奋起反抗,刘永福留台领导抗战,亲驻台南,统筹全局。与台湾抗日义军合作,在新竹、苗栗、彰化、嘉义等地,给日寇以沉重打击。相持近五个月,拒绝侵台日军司令桦山资纪的劝降。后因清廷断绝援台,乃于台南即将陷落时返回大陆,所部在台湾大部分血战牺牲。1902 年署广东碣石镇总兵, 后回籍养病。1911 年 11 月(宣统三年九月),广东宣布独立后,应胡汉民之请为广东民团总长,旋辞职回籍。1915 年,对日本提出旨在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极为愤慨,请缨杀敌,未果。1917 年,病逝于家。

(罗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