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会议的主要成果
(一)会议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二十一世纪议程》和《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三项文件《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在会议期间开放签字,已有 153 个国家和欧共体正式签署。会议文件和公约有利于保护全球环境和资源,要求发达国家承担更多的义务,同时也照顾到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和利益。总的来看,这些文件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普遍提高了环境意识
强调环境危机感、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成为会议的一致呼声。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发言中都高举环保旗帜。前来采访的新闻记者和参加民间机构会议的与会者,在环发大会内外大造舆论,形成很大的环保声势和压力。举环保旗帜者受欢迎,不举环保旗帜者受批评。
(三)广泛接受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密不可分的道理。
西方产业革命以来那种“高生产、高消费、高污染”的传统发展模式遭到否定,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相协调的主张成为与会各国的共识和会议的基础、并反映在会议的各项文件中。许多发展中国家领导人在讲话中均对此予以肯定。印尼总统苏哈托在讲话中指出,这次大会将发展与环境结合起来, 是对人们在环境问题上的一次“纠偏”。瑞典国王和芬兰总统也强调了环境保护同发展经济、消除贫困相结合的重要性。
(四)维护了国家主权、经济发展权等重要原则。
(五)突出了发展中国家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