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人类解放与生态演化
当我们从生态、科技、文化和社会四个角度分别而且有机联系地对“人与自然”关系加以分析和考察后,我们现在可以经过一个循环回到论证的起点,并加以总结。
可以这样认为,生态是“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外在效应与表现,是反映该关系是否协调的一种尺度。很明显,凡是有人,有人群,有人的社会组织的地方,自然系统的生态就不再是纯粹自然而然的了。反过来,纯粹的自然对人,从而对“人与自然”关系来说都是“无”。人参与生态作用与影响的力量无论就其性质还是影响的力量、程度,都成了首位的了。因而,作为生态系统的研究,绝不是纯粹生物学意义上的了。本研究的意义就是揭示了这点。
可以这样认为,科学技术是人向自然作用,影响自然,从而发生人与自然的那种“属人”的关系的中介与桥梁;没有科学与技术,人对自然的影响与作用便会与其他物种毫无区别,人受到科学思维的影响,从而约束着人自身的演化,人的各种感官获得了延伸,甚至人的大脑——思维的器官也获得了解放,虽然还是部分的解放,但却使今人大大区别于古人,“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早已不再是诗人的幻想。随着科学技术进步,人的力量成百上千倍地增长,才使人区别于其他物种而成为地球生态系统中最具影响力的因子。
科学技术作用下的产物或科学技术成就本身是人类利用这种中介创造的人工物,它们一旦产生和存在下来,便成了地球上一种独特的生态系统,一种人工生态景观:工厂、农田、城市、各种飞行物,⋯⋯等等。于是科学技术本身也就有了自身的“生态合理性”问题以及它们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合理性问题,这两类问题可以恰当地把它们划归在一门新学科之中,这门新学科名为“技术生态学。”
很明显,技术生态学的提出是由于技术产生了负作用。换言之,技术在人与自然关系中扮演了两个“双重”作用角色,第一个双重作用在于技术本身。技术本身有正作用也有负作用,如其能量有效利用率,对热机而言 60% 以上转换为废热了,这废热就是对环境的负作用,而且在一定条件一定阶段上是技术本身造成的。第二个双重作用在人对技术的使用上,人可以用菜刀切菜,也可以杀人,这种双重作用不能归结到技术上,但却与技术本身的双重作用缠绕在一起,共同作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上。
人们不断地改进技术,无论一部机器,一个技术体系,还是世界范围内的技术进步,目的就是在第一个方面使技术的负作用减少到最低限度,然而, 按照热力学第二定律,一个体系不可能将全部能量都转换为有效能量而不对环境产生其他影响,换言之,人类这方面的任务虽然永无终结与止境,但却确实有一个界限,一个不可达到但可接近的界限。另外一种双重作用之中的负作用、负效应和负影响,解决起来却不在技术的范围之内,那是文化、社会范围内的人与自然关系问题。
文化,也是人与自然相互关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子。人无疑是思维的动物,符号的动物,当人运用思想和情感,艺术和科学,神话和宗教以及其他观念形式来反映、认识人与自然之时,人给人本身和自然界蒙上了种种色彩,人于是不再可能赤裸裸地直观世界。而文化每每变化一点,物理的实在
也就被文化着色一层。墨子曰:“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不同的人有不同文化、价值观念,不同民族、宗教、国别的人的自然观也就不同。于是, 这些不同文化的人甚至国家对待自然的认识、改造的方式方法都会不同。
从历史角度,在人与自然关系的文化价值与伦理道德认识上,人类社会经历了盲目崇拜原始自然、恐惧自然、甘于俯首称臣自然阶段,征服、改造自然要成为自然主人阶段,现在正在经历或刚刚进入要与自然合谐一致,成为自然的朋友,合理利用与改造自然的阶段。这种文化上的进步与演化,必定影响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关系,使之更为协调、更为合理。
西方世界的绿色运动,和平运动的兴起,在一定意义上是这种新文化生态观掌握群众转变一种物质武器的反映,这种运动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政治舞台上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它是人类全球意识,全生命意识(为所有物种负责)觉醒的表现,也是人类重新在新的高度回归大自然的反映。
在东方世界,早就存在着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观念,这些思想为今天的新生态文化观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养分。新的文化伦理必定会积极地影响人与自然的关系,使之焕然一新,成为人类共同的价值财富。
最后,我们把社会视为“人与自然”关系存在演化的社会规定性或称之为社会框架。只有在这个框架中,才能在非抽象的意义上谈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人既有生物性又有社会性,在一定社会里,人的生物性从属于社会性。社会在把自己的社会关系强加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过程中使“人与自然” 获得发展,因此,没有抽象的“人与自然”关系,只有特定社会中的“人与自然”关系。于是社会关系中的矛盾自然也会加之于“人与自然”关系之上。例如工业化过程中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公害”问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体制、制度上的不完善和失误带来的“人与自然”关系上的矛盾,就是如此。
恩格斯把人以劳动为中介从生物性上脱离或区别于动物界称之为“第一次提升”,把人从社会关系上离开动物性生存竞争的本性,离开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制度称之为“第二次提升”。这就是人的真正意义上的解放。
马克思也曾把人道主义(或人本主义)与自然界的统一与和谐称之为人的解放。
两位经典作家的思想在今天看来似乎具有特别的启迪意义与预见意义。人与自然的矛盾,不断提醒我们,人类不仅在自己的本性上还没有摆脱动物界,而且也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没有摆脱动物界。人类获得解放的内在标志之一就是他与自然的演化关系是否协调一致。反过来看, 人类就是不考虑别的什么,就是只为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着想,那也应该使自身与自然界的生态演化协调起来,理由很简单,人类消灭了大自然,也就消灭了自身存在的依据,也就消灭了自己。
当然,与自然演化相一致,并不意味着人类只是大自然演化进程的一个旁观者,一个无所事事的、消极的靠大自然的“银行利息”生存的寄生虫。与大自然的演化相一致,意味着要更深入地探索大自然的奥秘,掌握其演化的种种规律,遵循这些规律并掌握规律作用的条件,发挥人作为自然生态系统中一个重要的社会、科技、文化与生态因子的作用,促使社会运行合理化, 以最小的能量最节约的方式获得自然界与人类社会整体协调、和谐共生的最优结合的生态演进。
早在数千年前,我国伟大诗人屈原就说过: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认识与解放之探索的道路上,人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