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人·技术·自然

自从有了人,人与自然就发生了对象性关系。在较长的历史时期内,人类视自然界为改造、控制和征服的对象,试图使自然完全朝着人所需要的方向发展变化,人类这一理想目的如何实现呢?依靠的是技术这一手段,技术在人与自然的改造中得以产生和发展,从单一的工具、技能、技巧发展到具有庞大规模的技术体系,代替人的体力和智力深入到人本身所无法直接触及的自然领域中,创造出一个全新的人工自然环境。但人类在大的自然灾害现象,如地震、洪流、火山爆发等,这些自然现象面前还是渺小的,自然并未完全按照人类的控制意愿发展变化。所以,自然作为人类的对象存在物,在人与自然相互作用过程中得以保留下来的是改造对象。正如 B.H.维尔纳斯基所说,“整个说来,人类成为强有力的地球力量,为了人类的利益,在人类及其智慧的劳动面前,面临着把生物圈作出一个统一的整体而改造的任务。” 如何把天然自然改造成人类所需要的理想状态,人类寄希望于不断发展出的各类技术。技术作用于自然,的确实现了人类的一些梦想,使人类从完全依赖于自然,顺从于自然的被动地位中解脱出来。使自然逐渐具有了人化的特征。这一切更加强化了人类能够对自然进行改造,重新安排的观念,这一观念支配着人类不断创造新技术对自然进行改造的行为。随着历史的进程,人类生存的自然发生了多种变化,这些变化中除了朝着人所需要的方向变化外,也出现了违背人类意愿的变化。如原有的耕地急剧减少,水陆全面污染, 资源成倍损耗,全球气候异常,生态整个失调,臭氧屏障趋薄,海水逐年升高,自然灾害频发,多种疾病困扰。这些变化的出现,使人类开始反思人类对自然的观念,人类究竟应把自然作为什么对象呢?开始反思人类对自然的行为,通过不断发明的技术作用于自然,是人类对技术手段使用不当造成的恶果,还是技术本身具有这种破坏性?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人类终于醒悟到, 首先仅仅把自然作为人类的改造对象,使之完全适应于人的各种需要,必然会导致一些违背自然发展规律的行为,所以,自然应是与人类和谐共存的对象,自然既是人类生存的场所,除了改造外,还需保护。人类与自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了改造外,更重要的是协调进化。其次,自然环境的恶化,人类应从技术本身还是从人类使用技术手段的方式行为中找原因呢?这里出现了两种意见,其一是“每一项技术进展,从锄头到核反应堆,都对环境有某种程度的破坏,这是技术本身固有的属性。我们与养育我们的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现在之所以达到危险的地步,其根源在于技术。①其二是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好与坏的价值裁决是从外部给予技术,而技术本身是人对自然的改造过程中提出来的,技术展示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只是表明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的提高和进步,自然环境的恶化原因应从技术之外其它方面去寻找。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看待技术在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作用呢?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进化,技术还能承担这个任务吗?本篇试图用历史和整体的观点,对这一问题作出回答。

① 《技术与技术哲学》知识出版社,1983 年,第 42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