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社会主义:理想与现实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社会主义被看作为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转变的过渡时期。例如马克思曾经说过:“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①这个过渡时期,经济上表现为从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转变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政治上表现为无产阶级专政代替资产阶级专政。不仅如此,在著名的《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还明确地把共产主义社会划分力两个阶段, 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胎记”。②
从经典作家的思想特别是把经典作家关于未来共产主义的蓝图——它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制度批判的基础上的——与关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又带有它脱胎而出的旧社会的痕迹的思想结合起来看,这个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是一个既有未来共产主义因素又有旧社会痕迹的一个“混合体” 的社会。从这个意义讲,我们今天有些学者把社会主义之所以会出现环境污染、生态危机归结为社会主义社会带有旧社会痕迹造成的观点的确不无道理。但这仅仅是产生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环境问题的一个社会原因,而且还不是主要原因。
让我们还是再回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运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所阐明的社会主义社会特征上,然后再进一步分析它的现实状况。
如果把马克思、恩格斯在建立、发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三十年中所阐明的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综合在一起,那么可以表述如下:
(1)社会主义是一个相当长期而复杂的社会革命改造过程的结果,而这种改造有一个过渡时期。社会主义的必要前提是:大机器生产的发展,工业无产阶级形成及其社会主义觉悟的提高,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确立和私有制的消灭。(2)社会主义是一种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原则基础上的制度。其全部生产资料归社会占有,全体社会成员实行平等合作的有计划的联合劳动。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社会有计划地调节着全部生产。在其中,没有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没有阶级对抗,而且阶级差别也在消灭。随着阶级消灭,国家也在逐渐走向消亡。
(3)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意识的作用也发生着根本变化。社会自发发展转变为自觉地、有计划地有控制地发展的过程。随着一切社会关系的改变,人自身也在变化。社会主义社会逐渐创造着使每一个社会成员以及整个社会得到全面自由发展的条件。这就是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大致轮廓。
按照这个社会理想,理想的社会主义国家标准的计划经济模式应有五大经济特征:
(1)在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建立之后,即应取消商品与货币。甚至应该用黄金建造公共厕所,以表示人们对金钱的藐视。①(2)一切物质资源和劳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第 21 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第 10 页。
① 《马恩选集》3 卷 441 页;《列宁选集》3 卷 768 页,4 卷 578 页。
动资源直接由国家统一调拨,个人劳动力直接当作社会劳动力来使用。各生产单位、事业单位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供应到哪里,从哪里获得供应,由统一的国民经济计划用行政指令的形式来规定。计划就是法律,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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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遍及全国每一角落的行政指令与计划是依一定时期全社会的政治经济任务以及每个成员的物质文化需要制订的,它统筹宏观与微观资源,以最优化的配置,达到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物质需要的目的。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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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效率、产品调拨以及个人劳动在共同劳动中所占份额的计量单位是劳动时间。价值、价格不但不起生产调节者的作用,而且不起经济核算计量尺度的作用。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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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上,企业是国家的下属单位,无经济利益的独立性。它的投入、产出与补偿(工资福利等)全由国家包干。整个国民经济就是一个大工厂,一部大机器。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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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五个特征的描述,转引自张华夏:“经济运行机制的哲学思考”,
《科技导报》,7/1993,3—6,20)。
按照这个社会理想,是不会出现资本主义条件下那种人与自然关系上比较尖锐的对抗矛盾的。例如,从社会主义社会公有制基础来看,它预先决定了社会的经济生产的本质不是为了追求剩余价值,而是为了满足全体社会成员以及整个社会增长着的物质的和文化上的需要。这种需要上的满足,既包括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也包括最合理最节约地利用资源,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这些资源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财产,是社会的财产,社会直接关心这些资源的最有效的利用。
此外,按照这种社会理想,社会主义社会是有计划地控制调节生产。这种建筑在完全科学地认识了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基础上的生产计划,不同于商品生产中自发调节的价值规律作用,它不会造成对公有资源的盲目开发与浪费,而是按照社会需要与自然界的许可,加以自觉调节的计划生产的。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任何社会由于都要生存和发展,因而必定要进行生产与再生产,这对自然界而言,意味着必然要同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在这一意义上,人与自然的关系,包括两者之间的矛盾,只要有人存在, 就是永恒长在的,永远不会完结。在这个意义上,不仅社会主义社会以及以往的一切社会都会存在并且已经被证明存在着人与自然的矛盾,就是未来的、按照经典作家构想的共产主义社会也必然存在着人与自然的矛盾。这种矛盾不属于社会因子影响或作用的范围之内。我们这里所要讨论或研究的是,社会追求的目标不当,社会制度结构不合理而造成的人为性的“人与自然”关系紧张或尖锐对抗性的矛盾。还有一类是社会理想所需条件的具备或不具备,从而对生态环境造成种种影响(既包括不良影响也包括积极作用)。
其实,表面上,社会主义社会的理想和社会制度内在本质及其劳动的特征,应该对生态环境产生良好的作用,而不应内在地包含着对生态环境产生恶劣影响的可能性。但是,实际上,这里有三种因素使得社会主义社会必然包含着对生态环境将造成不良影响的作用。
首先,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创始人构想的科学社会主义蓝图,是一种理想,
① 《斯大林选集》上眷,569 页。
② 《马恩全集》23 卷,93~95 页,《马恩选集》3 卷 348 页。
③ 《列宁选集》3 卷,258 页。
实现这种理想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私有制的消灭,包括没有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国家逐步消亡,人的社会觉悟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与此同时,社会主义又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经过一定的革命改造而产生出来的社会,私有制下运行的经济过程和观念又不可能一下子消除干净,所以从社会理想实现的条件上看,消除生态与环境污染的条件并不具备。例如, 社会主义国家的职能与计划经济体制确实适应产品经济而不适合商品经济, 但是要使这种职能与体制的优越性达到尽善尽美的程度,按照有的学者的说法,至少需要两个条件:
第一,不存在个人、集体与国家利益上的差别性,即个人利益、集体利益以及全社会利益完全一致,人的伦理道德可能达到这样一个高度,无需个人利益,单位利益的驱动与压力,便能自动自觉地、主动忘我地工作。
第二,国家是一个全息机关,它通过其计划网络获得全社会的一切经济信息,并准确地加以处理。①
这两个条件又被称为“全益性”和“全息性”条件。然而,这两个条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根本不可能具备的。
从理论上讲,由于社会政治生活、经济与文化生活中包含着许多测不准关系,由于计划机关认识能力不可能存在着全能的神的能力,或不存在着“麦克斯韦妖”和拉普拉斯决定论情况,因此,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全部信息不可能获得,也不可能集中,这样庞杂繁复的各类信息就是未来世界最高超的最大容量的计算机也无法运算、处理。
从社会主义理论上看,由于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型社会,因此,必然存在着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不一致情况,因而三者之间的矛盾不仅是现实的,而且在理论中也是存在的。
所以,正因为“全息性”与“全益性”的不可能,因此对资源的过度开发或浪费、污染环境与生态危机都是不可避免的。
如果说,从社会主义社会理想及其实现条件的矛盾性和部分“乌托邦” 性上看,环境污染、生态危机都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从社会主义社会的现实实践来看,上述问题则更是不可避免的了。
首先,社会主义的实践提出了与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的社会理想有所不同的新问题。由于世界范围内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世界范围内无产阶级及其劳苦大众受剥削、受压迫的程度不同,因而被无产阶级或劳苦大众的各种革命首先夺取政权的国家,不是按照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已经具备了充分物质基础、极其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而是原来经济比较落后甚至非常落后的政治上带有浓厚封建残余的农业国家,如俄国和中国。因此,实际发展中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确在很大程度上与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状况不同。
在这样的社会里,生产关系和生产力都还不够发达,社会化的劳动无论是社会化程度还是科技水平都还远未达到要求。人民必须在缺乏甚至没有蓝图的情况下从事艰巨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而这个社会在经济上、政治和道德等方面又还带有它从中产生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对比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创始人所构勒的社会主义社会蓝图,现实社会主义社会有以下一些不同的特征:
① 参见张华夏:“经济运行机制的哲学思考”《科技导报》7/1993,3— 6,20。
1、所有制特征不同,组织形式不同。
现实社会主义所有制有两类公有制形式:a.国家所有制(以国家为社会和全民的代理管理者,作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b.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不仅所有制的公有化程度与社会化程度不同,而且还存在着非公有制形
式(现在被看作为与公有制并存的、是公有制必要的补充形式)如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等形式。
2、商品经济仍然存在,价值规律在行政指令与商品经济的夹缝中发挥着特殊作用。
3、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科学技术整体水平相对落后,生产效率与能源效率相对低下。
4、相应地,社会的政治民主、思想道德除了带有它从中产生出来的旧社会的痕迹外,也产生一系列与执政党与国家行政管理过份集中带来的弊病。其次,由于现实社会主义社会尚未使社会成员从物质到精神方面的素质
达到相应的要求,再加上人类对自然界发生发展规律的认识远未成熟,因此, 社会主义社会各类国家机关、团体组织和个人也就相应缺乏与生态有关的认识。认识不足,是社会主义社会除社会理想与现实条件外,第三个产生社会主义社会环境污染、生态问题和危机的重要原因。而这种认识不足与社会制度、体制结构有密切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