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技术战争卫勤保障的主要对策

高技术战争向卫勤保障提出了全面挑战,需要我们站在全局的高度,系统筹划,分步实施,急需早上,重点先行,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变卫勤保障与高技术战争要求不相适应的状况,当前就是要以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和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为指导,贯彻”三军一体、平战结合、军民兼容、统一规划、重点建设、分步实施”的指导原则,立足现有资源,积极创造条件,重点在卫勤组织体制、保障技术、卫生装备及法规建设四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好未来医疗后送、机动卫勤保障、合成卫勤指挥三个关键问题,使整体保障能力在现有基础上明显提高,实现保障有力的总目标。

(一)完善卫勤组织体制,实行统分结合的联合保障,重点加强机动卫勤力量建设

高技术战争对卫勤保障的影响有两个方面最直接,一方面是对卫勤保障组织的影响,一方面是对保障技术的影响,这两方面解决好了,可以对卫勤保障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为使卫勤组织体制适应高技术战争:

  1. 强化合成工勤指挥

作战卫勤保障核心内容,是对大批伤员的医疗后送保障,由于伤员分布、流向的不规则,再加上作战情况的影响,很难保持稳定的惯性运行,需要指挥调度的内容、情况和次数,都将比以往战争有明显的增加。从内容上看, 伤员流动的方向和波次、救治力量的调整与使用、药品器材的储备与供应、运力的调拨等,都要及时进行指挥调度;从情况上看,部队作战行动发展变化和任务变更时,敌人兵力、火力对我医疗后送体系构成威胁时,突然发生大批伤员时,救治机构遭到严重损失等时节都需要及时调整部署,调度各种卫勤力量。由此不难看出,高技术战争中卫勤指挥的地位作用将变得更加重要。针对未来合成作战的特点,卫勤指挥体系必须能满足合成、集中统一、高效灵敏的要求,重点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①提高卫勤领导合成指挥意识。在目标追求上,力求三军整体效能的最佳;力量使用上,做到三军协调扬长避短,互为补充。②建立顺畅、灵敏的指挥渠道,理顺卫勤指挥关系。卫勤若完全在后勤指挥系统中,由于后勤的指挥常放在运输、军械、油料的调度上,卫勤的信息往往滞后,难以保障灵敏顺畅。因此,要在现行指挥系统中,加强纵向的请示报告和横向的联络,必要时,在后勤指挥系统之下再建立一个卫勤指挥系统,既接受后勤指挥系统的统一调度,又能及时实施专业的卫勤指挥。③要改善卫勤指挥千段,实现自动化指挥。卫勤指挥高效的关键,是手段的更新,在硬件、软件建设上都要为三军卫勤网络化指挥创造条件。要确保上下级指挥机构之间、指挥机构与救治机构之间、特别是与机动救治机构之间、上下级救治机构之间,有稳定可靠的通信联络。

  1. 调整好三军联合的医疗后送体系

未来作战中,伤病员医疗后送将会遇到三种环境:即全部医疗后送体系都在陆地上;部分在陆地、部分在水(海)上;经过陆地、水(海)上,再到陆地上。这三种不同的后送环境,分级救治的组织方式也将各不相同。① 全部医疗后送体系都在陆地上,这和以往战争情况基本一致,主要是随着快速伤员后送工具的使用,可以适当减少救治阶梯,以确保伤员及早得到良好的医疗救护。不同军种、不同建制的伤员,在现场抢救和早期治疗以前的后送中,均应不分军种,不分建制,统一进行抢救治疗,需要军种特殊医疗处理的可直送军种医疗机构,其余伤员一般到战役后方再分送专科医院或军种医院,②医疗后送体系部分在陆地,部分在水(海)上。这种情况往往作战前沿在海上,海上救护基本属于战术后方区救治。即海上主要负责伤员的抢救和早期治疗,并尽快脱离海区输送至陆地,陆地以后为战役后方区救治, 这之间主要是海上伤员的运输和换乘,用什么运输工具能够适应大批伤员的后送,采用什么方式能够快速地完成大批伤员的换乘。若解决不了换乘,就需要解决大批伤员抢救以后直接后送至陆地的运输工具问题。③医疗后送体系先陆地,后海上,再到陆地。当绝大部分伤员在陆地或海上负伤,确定送回地面后方进行救治的原则以后,必须建立由陆地到海上,再到陆地的医疗后送体系。前沿陆地主要解决急救和部分早期治疗,海上进行部分急救,主要是早期治疗,这两个阶段均处在战术后方区,要根据伤员后送工具的种类、换乘的方式,及陆→海→陆的衔接,确定设置的救治环节。可以设想由前沿陆地直送地面后方,也可由海上医疗船直送后方医院的跳跃式后送。总之, 医疗后送处在复杂的地理环境和作战环境当中,而且受伤员后送工具和换乘方式影响极大,因此,医疗后送体系的建立,要以使伤员尽早得到第一次外科处理为目标,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减少救治阶梯,加快伤员的救治和后送。在伤员后送方面,要综合开发利用各种后送工具,形成医疗后送的立体网络。

  1. 重点加强机动卫勤力量建设

机动保障的地位作用在前文均已述及,这里只就建设哪些机动卫勤力量及其任务做简要介绍。①应急机动医院:是重点卫勤机动力量,可以在陆地展开,也可以在海上展开。具体任务,一是扩展床位就地收治;二是担负机动卫勤保障,如岸勤收治或接替空军场站救护所的收治任务;三是遂行部队保障任务;②海上机动医疗队:可视情况需要抽组若干个海上医疗队,在海上实施伤病员的救治任务。③空运后送机动医疗队:可编设若干个空运后送机动医疗队,其主要任务一是担负飞行员和落水伤员的寻找和救护;二是三军伤病员的空运后送。另外还可在沿海场站设空运救护站,负责遇险飞行员的海上寻找和救护任务。④野战医疗队:由军队医院和地方支前卫生力量组建,是野战内科、外科重要的卫勤支援力量,担负早期治疗和部分专科治疗的任务。⑤专科手术队:包括颅脑、胸外、骨外、泌尿和烧伤等专科手术队, 由军队医院或地方支前卫生力量组成,主要加强专科治疗能力。⑥野战防疫队:负责监督监测疾病和传染病和流行病的情况,指导部队开展卫生防病工作。发生生物战时,进行侦检、消毒、检疫工作。并负责作战地区流行病学侦察等任务。⑦核化伤员救治队:通常由军事医学研究机构抽组,负责对核、化学武器伤员进行早期治疗、检验、洗消和后送,对放射病进行检查和医疗处置,以及对部队进行卫生防护教育和指导。以上各种机动卫勤力量,将分别由总部和战区进行整体规划,突出各自的优势和重点,强化战备训练,建

立平战转换制度等,使卫勤机动保障能力在现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1. 用符合高技术武器致伤特点的战伤救治原则统一救治思想,保证分级救治的良好运行

由于高技术战争中大量高技术武器用于战场,使战伤发生出现了许多新特点,伤势重,伤类杂,伤情险,伤部多,给战伤的分级救治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不仅要求改进技术和装备,同时,也要求重新调整战伤救治原则,用符合高技术武器致伤特点的救治思想和技术原则,规范和统一所有医护人员抢救工作的理论指导和实际操作。①救命措施和对转归影响很大的措施前置。由于战伤救治的需要和卫生人员素质的提高,使救命的一些技术措施前置成为可能。美军在阵地救护措施中,不但增加了通气技术训练,还加强了输液技术训练,强化抗休克并强调输注措施从阵地开始。我军在“两山” 作战中,口服抗休克饮料和从营开始输液已被证明是成功的。被击中者死亡率从 1979 年对越作战的 24.90%,降至“两山”作战的 19.37%。某营对 15

名重伤员早期抗休克,除 1 名脑膨出阵亡外,均顺利后送。此外,从营开始用钳夹止血,以及早去掉止血带。据统计,大约有 45%的炸伤伴有大血管损伤,“两山”作战中,某团在阵地抢救中钳夹止血 23 例、29 条血管,取得了较佳的救治效果。有条件的团可开展部分清创术,一线医院在条件许可时, 也可承担部分专科治疗。对于非救命必须的技术措施也不能盲目地扩大范围。如上甘岭战役时,某团救护所做 5 例腹部手术,术后全部死亡。“两山” 作战中因不彻底的剖腹探查,造成 15.5%腹部伤的漏诊率。说明技术措施前置应慎重选择,不能盲目扩大救治范围。②吸收医学科研成果,将新的救治技术和装备运用到战伤救治上,使救治措施得以更新完善。如冻伤用 40—44

℃1:1000 呋哺西林溶液浸泡;脊髓损伤尽早做脊髓减压术;微粒自体皮置于异体皮下尽快消灭烧伤创面等。③修订战伤救治原则。如四肢骨折清创后, 过去规定可用管状石膏固定,但应剖开;现在则强调禁用管状石膏,改用石膏托或外固定架固定,以防肢体缺血坏死。又如过去心搏停止实施复苏术时, 肾上腺素的用量比较小,而现在变为 5 毫克(稀释成 10 毫升)静脉快速注入。还有些新出现的伤类、新的伤情,需要对战伤救治原则适时研究改进。

卫勤组织体制调整涉及的内容很多,十分广泛,这里仅从四个方面做粗略的介绍,如需了解更深的内容,可参阅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卫勤保障的有关著作。

(二)加强军事医学科学研究,狠抓卫勤专业训练,以适宜技术为支柱, 提高卫勤保障能力

高技术武器致伤给救治技术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其中有些是从未经历过的新课题,必须加强军事医学研究,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1. 研究战伤救治的技术措施

新伤类、伤型的出现,需要有专门的救治技术实施救治,才能提高治疗效果。炸伤、烧伤、挤压伤、冲击伤、混合伤比例增加,使救治工作难度加大。为此,要尽快组织相应的专业研究力量,设立新武器伤研究机构,建立有关伤类的动物模型,探讨致伤机理,研究特效药物,提出有针对性的救治措施和方案。

  1. 研究高技术武器伤的诊断标准和伤员分类

高技术武器新的致伤特点,一是杀伤强度大,作用时间长,导致早期并发症凶而险,晚期并发症增多。如高射速常规武器的直接致伤、空腔效应、

压力彼致伤作用空前增强,使得火器伤伤道更加复杂,感染更加严重,表面的损伤表现与内部损伤严重程度很不一致,极易造成误诊、漏诊。二是杀伤面积大,损伤部位多,造成的伤情非常复杂。如高爆炸武器冲击波效应很强, 使冲击伤增多,且有初轻后重的特点,即在受伤的头 24 小时临床表现较轻, 第二天以后伤情逐渐加重,呈现为多个空腔脏器损伤和全身功能衰竭状态, 稍有疏忽,就可能对预后做出错误判断,造成严重的后果。三是休克、出血、昏迷等并发症增多,伤情发展变化复杂,给诊断、预后和分类增加了困难。为此必须加强对这些损伤变化规律的研究,找出各种复杂变化的前期征兆, 明确诊断指征,为准确分类诊断创造条件。也要加强医护人员认症能力的训练,以便在各种指征出现时能及时扑捉到。还要提高卫生人员的责任心,保证技术水平在各种困难的环境条件下都能发挥出作用来。

  1. 研究提高早期治疗和专科治疗效果的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前置与改善后续治疗是相辅相成的,技术措施前置可以改善战伤的最初救治,为后续治疗创造条件,争取机会;后续治疗特别是早期治疗和专科治疗的加强,则可以确保战伤决定性治疗的改善,提高战伤救治的效果。因此,另一个技术重点就是解决好早期治疗和专科治疗的技术措施。早期治疗将要受到伤员多、伤势重、伤情险、伤类杂的冲击,就是清创手术也会因创口损伤大、部位多、伤道复杂而变得难度很大。更何况还有 10%—15

%的救命手术要做,能否及时完成早期治疗,特别是清创手术,矛盾将十分突出。如果在技术上没有突破,会有相当多的伤员早期治疗、确定性治疗的时间被推迟。专科治疗中,以往的颅脑外科、胸外科、腹外科、泌尿外科、骨外科、烧伤科等专科,需要根据新的致伤特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种类繁多的新武器造成的特殊损伤需要特殊医疗,还可能产生一些新的专科,如针对激光武器、微波武器、次声武器损伤的新专科。适于野战环境的专科治疗技术有待于研究提高。

  1. 研究野战内科的有关问题

野战内科是战时医疗后送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特别是在高技术战争中,战场环境紧张艰苦,军事劳动强度加大,人员抵抗力、耐受力、心理健康水平降低等因素,使战时内科疾病和战伤内科问题将更多更复杂,甚至可能在大批战伤减员没有发生之前,疾病减员就已大量出现。战时常见的内科疾病有:战争精神病、战时传染病、维生素缺乏症、皮肤病、消化系统疾病、化学战剂中毒、中暑、高山病等。战伤内科并发症威胁伤员生命的有: 战伤后心功能不全、战伤后成人呼吸窘渔综合症、战伤后急性肾功能不全、战伤后肝功能不全与胆道系统并发症、战伤后消化道应激性溃疡出血、战伤后多系统脏器衰竭综合症等。另外,还有新武器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单靠外科手术和一般处置还不能全部解决问题,还需要一些专门的内科救治措施和特效药物,才能防止严重并发症的发生。而且其中许多疾病或是在平时很少见,或是极少成批发生,而战时则比较集中,措施和经验都不足。由此,不难看出加强野战内科的研究,尽快掌握规律,探讨有效措施,是做好未来局部战争卫勤保障的重要准备之一。

军事医学科学研究是解决技术难点的先导,一旦技术难点被突破,对取得的成果则应通过专业训练迅速变成广大医务人员掌握的实用技术,使军事医学科研成果转化为卫勤保障力,因此,建立科研训练的转换与衔接的合理机制,建立能够迅速扩展成果的训练体系是卫勤准备中的又一重要问题。

(三)重点发展急需的卫生装备,尽快提高卫生装备的野战适应能力、高技术含量和配套水平

卫生装备直接影响卫勤保障能力。各发达国家军队运用现代科技提高卫生装备水平的速度非常惊人。从目前情况看,卫生装备有这样几个重点问题需要解决。

  1. 火线抢救器材、装备

战伤救治第一次处理的质量对以后救治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其中包括指战员个人使用的急救器材、卫生员急救器材和营卫生所的急救器材。①个人急救器材急需加强和改进。高技术条件下的战场,伤员分布将更不均衡, 集中发生的大批伤员只靠少数卫生员是无力全部及时抢救的,自救互救比重还会上升。况且,现代爆炸武器造成的局部损伤严重,多处伤、多部位伤增加,如何增加急救装备的功能、数量,如何配备都值得细研究。②卫生员的装备需要进一步完善。现行卫生员装备过于简单,使伤员减少痛苦的简易搬运器材也少,完成五项技术有困难。就便器材可以用,也是应急的办法,但只能是辅助的办法,不能都指望使用就便器材。就便器材一方面效果总不如制式器材好,且也并不手到擒来。因此,仍应完善卫生员装备。③营救护所的野战卫生装备如果考虑自营开始输液和钳夹止血,就必须有相应的卫生装备。④在广阔的复杂的战场环境快速寻找伤员,也是能否及时救护的大问题, 研究配备符合我军实际的伤员寻呼器材也势在必行。

  1. 救护所的卫生装备

救护所担负紧急救治、早期治疗,是第一次外科处理的重要环节,涉及到四个方面的装备。①野战医疗卫生装备,包括手术装备(含麻醉)、急救装备、监护装备等,都需要针对高技术武器致伤的情况充实、完善、提高;

②检验、诊断装备。包括常规、生化、细菌检验、卫生检验、X 线诊断等设备需要提高技术含量;③消毒供应和制剂装备。一次性器材尚不能代替消毒后重复使用的器材,适于野战的消毒装备仍不可缺少,微型化与提高效率成为尖锐的矛盾。需要在技术上有所突破。现代武器损伤休克发生率很高,若一昼夜发生 150 名需抗休克的伤员,每人 2 小时内需 7 瓶大液体,共计 1050 瓶。这样大量的液体消耗,只靠带成品和后方补给都难保证供应,必须解决好野战制剂和药检设备。④救护所展开房舍及电、水等辅助装备。现代的许多医疗技术和设备已不是只有个遮风避雨的帐篷就能工作,对供电、供水、采暖、降温等配套的设施都有一定的要求。因此,在研究开发可以用于野战的高技术装备的同时,还必须努力改善展开的支持条件,否则可能会影响技术和设备作用的正常发挥。

  1. 用于卫勤机动力量的卫生装备

高技术条件下,机动卫勤保障的地位将明显上升,要使建立的各种卫勤机动力量能够名副其实地既能应急又能机动,研制一系列的适应不同规模卫勤机动力量使用的卫生装备。这种装备应能实现功能配套、模块组合、包装坚固、展收方便、抗震防颠、适于各种运载条件。为提高机动能力,可以有两种技术路线供选择,一种是走以方舱为骨干的装备模式,另一一种是走以自行技术车辆为骨干的装备模式。前者的优点是展开条件好,便于工作、便于组合;不占用大量的机动车底盘,不会因行动部分损坏而影响其发挥作用; 便于各种运输方式机动。缺点是不便于自主机动。后者的主要优点就是能够自主地运动,在其他三个方面都不及方舱优越。另外机动卫生装备的研制还

应考虑到形成一些机动性强的救治中心,如海上医院船、陆上的便于机动部署医院、空中的飞机医院,以便在战场环境急剧变化时,机动到适宜位置, 很快形成特定条件下的或是新的医疗后送中心。

  1. 伤员后送运输工具的研制

伤员救治能否及时有效,一是各级救治的能力,二是伤员的后送能力, 而安全迅速的后送,是使伤员及时到达有效救治机构,得到良好外科处理的唯一手段。高技术战场交通阻隔因素众多,必须开发各种运输工具,克服各种障碍。其中包括适于火线搬运的多制式担架、装甲救护车;适于不同地形条件、不同层次的系列救护车;可以用于伤员运输的直升机、运输机、卫生列车、卫生运输船等。这里必须强调两个问题,一是一切伤员后送工具的开发均需能满足大批伤员后送的需要。如运伤员的救护车不能只开发中小型, 还应开发大型的救护车,这是与平时绝不相同的。其中包括不同运输方式的换乘与衔接,所使用的工具都必须着眼于群体,否则将无法保证医疗后送的顺畅有效。二是要努力提高专业运输工具的比例,这样才能改善伤员后送的条件。如目前以运输车为主要伤员运输工具,防震性能差、不防暑、不保温、无照明,不要说运中、重度伤员,在途中还要进行必要的操作,就是健康人, 不做任何处置也会疲劳不适。

  1. 防病防护的卫生装备

疾病减员的增多,除要求改善战场卫生管理,加强大卫生观指导下的防治工作,研制和完善野战卫生防疫(病)装备,也是整个卫生装备改进的重要一部分。在伤员分类时,应进行放射剂量探测和毒物检验,以便确定是否需要洗消,伤员在超过允许剂量标准时,应进行洗消,都需要研究适用的专用装备。

  1. 卫勤组织指挥和信息处理的装备

现代作战卫勤保障组织指挥的作用更突出了,部署的变更,力量的机动, 都需要灵敏、准确的组织指挥。为适应高技术战场对卫勤指挥的要求,一方面卫勤自动化指挥系统要纳入军队自动化指挥建设的总体规划,分步建设, 逐步完善;另一方面卫勤部门要创造条件,特别是在软件建设上,做好必要的准备。

总之,卫生装备发展建设,要按照“抓配套、保重点、上质量”的方针, 逐步形成自研、引进、改造相结合,三军通用与专用装备相结合,高、中、低档装备合理搭配的装备体系。

(四)加强卫勤法制建设,使卫勤活动有法可依,以法律保证其保障目标的实现

战时卫勤保障的时效性特别强,要求有统一的意志和协调的步调,没有健全的法规制度是很难保证的。关于卫勤法制建设大概有以下三种情况。

  1. 法规制度不完备的要抓紧立法

我军着手卫勤立法开始较早,如 60 年代就已开始《卫生勤务条例》的制订,并已形成文稿,卫生动员法在制订全国动员法时也列进了一章,但均未正式颁发实行。现在国家正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经济立法已有了很大成绩。卫勤保障涉及到军内外,特别是地方的许多部门,如果没有明确的立法,将影响其顺利的运行。因此,对于急需的法规要加紧制订。以动员工作为例, 我军平时卫勤力量编设与战时需求相差悬殊,动员征用地方力量必不可少。卫生动员工作要在国家加快立法的同时,以卫生预备役建设为重点,全面规

划好卫生后备力量建设。并且做好贯彻卫生动员法的准备工作,一是要尽快摸清地方卫生资源状况及可动员利用程度;二是尝试与地方政府协调制订不同形式的动员预案,如建立预备役医院、防疫站、后送车船队、献血队等便于动员的组织;三是通过军民共建,组织预备役训练;四是疏通软储备渠道、逐步形成军民兼容的卫勤保障体系。

  1. 对已有的法规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

我军关于战备工作已经制订了一些法规制度,军事方面和后勤方面都有各种规定,总后卫生部也颁发了有关战备的规定。这些都是做好战时保障工作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遵照执行,并注意总结积累经验,为进一步立法做好准备,以便促进卫勤法制建设。

  1. 学习、利用有关国际公约

国际间为调整各交战国之间、交战国与中立国或非交战国之间关系,在国际法中有关于在战争或武装冲突中以条约和惯例形式作出的保证和规定。可以笼统地称之为战争法。这些条约、惯例虽然不能阻止战争爆发,也不能保证所有交战国及有关国家都能严格遵守,但可以作为动员世界舆论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一种手段,在必要时也可以作为保护卫勤行动的一种选择。其中和卫勤保障关系比较大的主要是《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的日内瓦公约(1949 年 8 月 12 日日内瓦第一公约)》、《改善海上武装部

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的日内瓦公约(1949 年 8 月 12 日日内瓦第二公

约)》、《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1949 年 8 月 12 日日内瓦第三公约)》、

《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1949 年 8 月 12 日日内瓦第四公约)》。第一、二公约关系最直接,其中对伤者病者、遇船难者、医疗队及医疗所、医院船、从事医疗救护的人员、用于医疗救护的药物及器材、医疗运输等都作了关于保护办法的承诺,并对滥用及违约也作了规定。其签署国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前苏联、美国、英国等 61 个国家,最后批准或提出加入书的包

括上述各国达 144 个国家。我国政府在对第一、二公约做了“拘留伤者、病者、遇船难者或医务人员及随军牧师的国家请求中立国或人道主义组织担任应由保护国执行的任务时,除非得到被保护人本国政府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不承认此种请求为合法”的保留说明后,于 1956 年 11 月 5 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第三、四公约对个别条款做了保留说明后, 也于 1956 年 11 月 5 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这就是说,在战争中,我们有保护公约规定人员的义务,我们相应人员也有得到保护的权力。因此,应该在军队卫生人员中、甚至指战员中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使他们了解有关规定,以便取得合法的保护。另外,卫勤领导机关也应针对公约的规定,采取便于执行的措施,如制订有关标志及证件,研究如何正确运用公约保护卫勤保障的各种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