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浴室系统管理章程实例:
一、浴室管理制度
(一)、凡是本单位的正式工、合同工、家属、离退休人员,经批准使用的临时工、已故人员的遗孀及全家均在单位工作、现在本单位生活区居住的人员及其亲属,都可就近在本单位各生活区浴室洗浴。
(二)洗浴者必须凭洗澡的票证入浴室。澡票的标准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也可根据诸多因素上调或下跌票价。
(三)浴室的开放时间,可根据单位或企业的性质、需要而制定。一般情况下节假日期浴室均应开放。
(四)各浴室,应严格按照生活后勤部门有关浴室达标的标准执行。主管浴室的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浴室的设施、使用、服务等情况进行检查, 督促浴室工作人员自觉维护好浴室的管理工作。
(五)浴室的各种设备必须配备齐全并保持完好,保证职工家属洗浴方便。
(六)浴室的各种照明设备必须保持完好,损坏的应及时修理,保证浴室的正常照明。
(七)浴室工作人员要佩、穿戴明显标志,加强浴室的保卫工作,防止偷盗等各类案件的发生,如有案件发生,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充分利用浴室现有条件,搞好环境建设,努力把浴室建设成为文明、清洁、舒畅、安全的场所。
二、浴室罚款规定
(一)洗浴者一律交澡票或其它规定的票证洗浴,如有不执行此规定者, 无理取闹,罚款 5~10 元。
(二)有损坏浴室设备和公用的设备及用品者,照原价 1 至 2 倍罚款。
(三)发现有偷盗者,罚款 50 至 100 元,并交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处理。
(四)在浴室乱扔东西,不讲卫生经教育不改者,罚款 1 至 5 元。
(五)不准在浴室内洗衣服,如发现一次罚款 5 元。
(六)罚款要有收据,罚款的现金,上交财务部门。
如何制定浴室工作人员岗位章程 制定浴室工作人员岗位章程,是指为了使浴室工作人员在从事浴室服务工作中,按有关规定、要求约束、规范自身的行为,自觉地履行职责。浴室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管理浴室工作人员岗位章程大体可分类三情况制定:
(一)按职责分工制定岗位章程
浴室工作人员中,绝大多数人员职责分工不一样,这就要求在制定岗位章程时,分别制定。比如,烧热水的锅炉工,就必须有自己的一套岗位章程。它包括掌握锅炉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热水供应的方式和方法、温水温度的调节储存方法、锅炉维护、保养等。
(二)按工作需要制定岗位章程
按工作需要,浴室可设值班员、服务员、卫生监督员、售票(卡)员、安全巡视员等,每个人员任务不一样,岗位章程也不一样。如售票(卡)人员的章程包括:按规定收费、按要求收费、收费注意事项等。
(三)按隶属关系制定岗位章程:
按隶属关系,浴室可分企、事业单位分工主管浴室的领导、后勤保障部门(主管单位)领导、浴室全体负责人、领班、一般服务人员。这就要求每个岗位的章程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