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拨乱反正与改革开放的起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方针,受到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坚决拥护。三中全会以后,党掌握了拨乱反正的主动权,在 1979 年到 1982 年间,有步骤地解决了建国以来的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和实际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把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严重扰乱的各方面社会关系调整过来,进行了繁重的建设和改革工作,使我们的国家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出现了很好的形势。
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
为了顺利地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党对在经济建设和阶级斗争关系问题上的“左”倾错误思想进行了认真的清理。继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之后,党中央重新对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作了正确的阐述。 1979 年 3 月,邓小平指出:“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当然,这并不是说,今后就再没有阶级斗争了。“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缩小了或夸大了,都要犯严重的错误①。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党进一步清理了作为“文化大革命”基本指导思想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指出,这个理论,按照当时的解释,就是所谓“向走资派夺权”,也就是撇开党委闹“革命”,打倒一切。实践已经证明, 这是错误的。今后,这种涵义不清的口号,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可能成为不安定的因素,所以不应当继续使用。
在拨乱反正的过程中,广大干部和群众从过去一个时期内盛行的个人崇拜和教条主义的精神枷锁中解脱出来,党内外思想活跃,出现了努力研究新情况和解决新问题的生动景象。这是当时中国政治生活的主流。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若干值得引起注意和警觉的现象。这就是,一方面,一些同志由于仍然受到“左”倾思想的束缚,对于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和政策表现出某种程度的不理解甚至抵触情绪;另一方面,极少数人利用党进行拨乱反正的时机,打着“社会改革”的幌子,曲解“解放思想”的口号,采取“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手法,把党的错误加以极端的夸大,企图否定党的领导、否定党所指引的社会主义道路。他们中的一些人还耸人听闻地提出什么“反饥饿”、“要人权”等口号,煽动一部分人去游行示威,冲击党政机关; 甚至成立非法组织、出版地下刊物,在全国各地串联,还同台湾及国外的敌对政治势力相勾结。在共产党内部,极少数人在党揭露和纠正自己所犯的错误时,思想发生动摇。他们不但不承认这股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
① 《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年),第 168 页。
思潮即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危险,甚至直接间接地加以某种程度的支持。这种情况,如果任其发展,必将破坏安定团结的局面,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
针对这种情况,邓小平受中央委托,于 1979 年 3 月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旗帜鲜明地指出,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即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 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①。他在批评怀疑三中全会路线的“左”的倾向同时,着重尖锐地揭露了某些人以所谓“社会改革”的名义鼓吹资本主义的实质,明确指出:我们要有计划、有选择地引进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技术和其他对我们有益的东西,但是我们决不学习和引进资本主义制度以及各种丑恶颓废的东西。他还对“解放思想”的内涵作了科学的界定,阐明“解放思想,就是要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①,以便推进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决不允许一些人借此攻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个讲话表明,中国共产党所实行的改革开放,一开始就具有明确的社会主义方向。
为了从根本上纠正“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把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思想统一到三中全会的路线上来,中央认为,必须正确地认识建国以来党走过的历史道路,科学地总结党在这个时期的历史经验。因为拨乱反正,既是要拨林彪、“四人帮”破坏之乱,也是要纠正毛泽东晚年的错误。进行这种纠正是必要的,不这样做,就不能彻底冲破“左”倾思想的束缚,把党的事业推向前进;但这样做,势必涉及如何评价毛泽东的事业和思想的问题。而毛泽东的事业和思想“都不只是他个人的事业和思想,同时是他的战友、是党、是人民的事业和思想,是半个多世纪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经验的结晶”②。如果党不能正确地处理这个问题,党内和人民群众中就会发生严重的思想混乱,党就会迷失前进的方向。
1979 年 9 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讨论并通过叶剑英将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这个讲话对建国以后的历史进行了初步的总结。从同年 11 月起,在邓小平主持下,党中央开始着手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邓小平指出,这个决议的总的指导思想有三条:第一,确立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这是最核心的一条;第二,对建国三十年来历史上的大事,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包括一些负责同志的功过是非,要做出公正的评价;第三,对过去的事情做个基本的总结①。《决议》讨论稿写出
① 《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年),第 150、159 页。
① 《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年),第 165 页。
② 同上书,第 159 页。
① 《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年),第 255—256 页。
后,于 1980 年 10 月交党内四千人讨论,而后又根据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了修
改。 1981 年 6 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这个决议。
《决议》指出,党在建国以后的历史,总的来说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并取得巨大成就的历史。由于经验不足,党的领导在对形势的分析和对国情的认识上发生过主观主义的偏差,犯过把阶级斗争扩大化和在经济建设上急躁冒进的错误,包括“文化大革命”这样全局性的、长时间的严重错误。但是, 三十二年来我们取得的成就是主要的。忽视错误、掩盖错误,或忽视、否认成就及取得这些成就的成功经验,都是错误的。
《决议》实事求是地评价了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充分论述了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伟大意义。《决议》指出,毛泽东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就他的一生来看,他对中国革命的功绩远远大于他的过失。他的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决议》对毛泽东思想的多方面的内容以及贯串于它的各个组成部分的立场、观点、方法作了科学的概括。《决议》强调,毛泽东思想是我们党的宝贵的精神财富,它将长期指导我们的行动。我们必须继续坚持毛泽东思想,并以符合实际的新原理和新结论丰富和发展毛泽东思想。
这个决议既对多年来的“左”倾错误和毛泽东晚年的错误作了科学的分析和批评,又坚决地维护了党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优良传统,维护了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和毛泽东的历史地位,从而分清了是非,纠正了当时存在的“左”的和右的错误观点,统一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思想,为维护全党的团结、全国人民的团结,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根本的保证。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不长的时间内,就能产生这个决议,使极端重要而又极其复杂的历史问题得到正确的结论,这充分表现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的远见卓识和政治上的高度成熟。
《决议》的通过,标志着党在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的胜利完成。
在对《决议》讨论稿进行讨论的过程中,许多同志对华国锋在粉碎“四人帮”以来工作中的错误提出批评意见,并要求调整他担任的职务。 1980
年 11 月至 12 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华国锋在过去四年中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但他在一些原则问题上的错误思想还没有根本的改变,而且他显然缺乏作为中央主席所必要的政治能力和组织能力,根据中央政治局的建议, 1981 年 6 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在通过《决议》的同时,决定同意华国锋辞去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职务(在这以前,1980 年 8 月至9 月的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已根据中共中央建议,决定他不再兼任国务
院总理职务,由赵紫阳接任)。这次会议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主席① , 邓小平为中央军委主席,改选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由于需要年青一点的同志担任党中央的领导工作,而胡耀邦有长期在红军中工作和从事党、团工作的经验,在“文化大革命”后的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中有显著成绩,所以被选为党的主席(总书记)。
调整社会关系
平反“文化大革命”时期造成的大量冤假错案,有步骤地处理建国以来的许多历史遗留问题,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措施。
粉碎“四人帮”以后,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虽已局部地进行,但进展缓慢。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从中央到地方都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快了平反冤假错案的步伐。受到迫害的各级党、政、军机关干部陆续得到平反。受到打击、诬陷或迫害的民主人士、知识分子等也恢复了名誉。1980 年 2 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撤销八届十二中全会强加给刘少奇的种种罪名和有关的错误决议,恢复刘少奇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名誉,从而使建国以来这起最大的冤案得到平反。
党还对“文化大革命”以前的一些重大案件进行了甄别。其中主要的是, 为 1955 年的“胡风反革命集团”案平反;在 1978 年 4 月决定全部摘掉右派
分子帽子之后,又为 1957 年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人平反;为 1959 年“反右倾”运动中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同志平反,等等。
到 1982 年底,大规模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基本结束。有三百多万名干部的冤假错案得到平反。他们心情舒畅地重新走上工作岗位或担负新的职务;数以千万计的因与这些干部有亲属关系或工作关系而受到株连的干部和群众也由此得到解脱。他们放下包袱,精神振奋地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被迫害致死的同志,也受到昭雪。在进行这项工作的过程中,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得到了恢复和发扬。
党在通过平反冤假错案调动干部队伍积极性的同时,还采取措施调整各方面的社会关系,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并尽可能地把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
其一,从 1979 年 1 月起,开始摘掉地主、富农分子的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的待遇;其子女的个人成分一律定为社员。土改时,给地主、富农划定成分是必要的;由于情况变化,改变他们的成分,也是必要的。
① 在这以前,1980 年 2 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设立中央书记处,选举胡耀邦为总书记。他担任主席后,兼任总书记。一年多后,按十二大通过的党章,不再设党的主席。十一届五中全会还批准汪东兴的辞职请求,免除他担任的党中央副主席等领导职务。
其二,从 1979 年 1 月起,为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落实政策。随后, 宽大释放了在押的原国民党县团以下党、政、军、特人员。此外,还落实了对居住在大陆的台湾同胞及去台人员在大陆的亲属的政策。
其三,从 1979 年 11 月起,开始把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及其他劳动
者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到 1981 年,原八十六万工商业者中的七十万人恢复了劳动者身分。接着,又明确肯定,原工商业者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劳动者,其成分一律改为干部或工人。
其四,认真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注意改善知识分子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国家开始建立学位制度,恢复评定学术和技术职称,抓紧培养、选拔专业人才。一批闲散在社会上的科技人员得到安置。
其五,支持各民主党派恢复活动,发展组织,推动它们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建设和文教科技等领域积极发挥作用。 1980 年 8 月,邓小平指出,“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团结”。我国的统一战线更加扩大和巩固。
其六, 1980 年到 1981 年,中央书记处先后召开西藏、云南、新疆和内蒙古等省区问题的会议,认真解决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等方面的问题。中央和一些地方还先后为被定为“地方民族主义分子”的同志摘掉帽子。
其七, 1982 年 3 月,中央书记处发出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文件,阐明党在宗教问题上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在这前后,爱国宗教组织的活动得到恢复,各地的寺堂庙观陆续修复和开放,宗教政策得到落实。
其八,重申党的侨务政策,保护和褒扬侨胞爱祖国、爱故乡的热情,鼓励他们为支援祖国和家乡的建设作贡献。
上述这些政策的调整和落实,正确地处理了人民内部的一系列矛盾,有效地调动了社会各个阶层的人员的积极性,对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推动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加强党的建设
十年动乱期间,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受到严重破坏,党的纪律松弛,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思想泛滥,一些干部中还滋生了腐败现象。必须抓好党的自身建设,才能使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核心领导作用。
为了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党规党法的决定,1979 年 1 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首次全体会议,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和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着手解决党的建设方面的一些突出问题。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一批党员违纪案件进行了认真的查处。1979 年 11 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重申“文化大革命” 以前一些行之有效的章程。党中央和国务院下发这一规定时,强调高级干部
必须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1980 年 2 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就坚持党的路线、坚持集体领导、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等十二个方面的问题作出原则规定。陈云在同年 11 月中纪委召开的座谈会上尖锐地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①,要求党的各级组织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党风建设。
党中央认真总结和汲取以往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经验教训,开始提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问题。1980 年 8 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邓小平关于《党和国守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邓小平指出, “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他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很大的优越性,但“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其核心则是权力过分集中。这类弊端,大多是由于缺乏经验,对一些问题采取了不科学的解决办法而形成的,但它们也“多少都带有封建主义色彩”。所以,在反对资产阶级思想影响的同时,还有一个肃清封建主义思想影响的问题。但是,要用社会主义思想去反对封建主义思想,决不允许借反封建主义之名来反社会主义;由于要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就认为可以宣扬资本主义的思想,也是完全错误的①。这个讲话,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提出了基本的指导思想。
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党首先在干部制度方面迈出改革的步伐。中央强调,必须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尤其是中青年干部。所谓德,最主要的,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就是革命化。在这个前提下, 干部队伍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1982 年 2 月,中央作出《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废除干部领导职务实际上存在的终身制。许多老干部愉快地响应中央的号召,主动离休、退休或退居二线。一批经过考验的中青年干部先后走上领导岗位。有步骤地实现新老干部的交替,是党为保证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能够在稳定地向前发展中保持路线政策的连续性而采取的一项有战略意义的步骤。
在以邓小平为首的中央军委领导下,人民解放军通过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努力提高军事素质和政治素质。党对军队保持着绝对的领导。解放军在军民关系方面,在守卫边疆、保卫祖国安全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方面都取得新的巨大成就。1979 年 2、3 月间,中国边防部队对越南侵略者胜利地实行自卫反击战。这一战打击了越南当局的地区霸权主义气焰,使中越边境地区获得一个相当时期的安定。以巩固国防为前提,为了有更多的财力从事建
① 《陈云文选》(一九五六——一九八五年),第 245 页。
① 《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年),第 293、287、294 页。
设,军费在国家预算中所占比例自 1979 年后逐年降低(1979 年为 17.5%, 降低到 1988 年的 8%)。在 1985 年,我国决定减少军队一百万员额,并顺利地完成了这次世界上少有的百万大裁军。这一重大决策的实施,对于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国家四化建设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调整国民经济,农村的改革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当着党把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时候,国民经济停滞、倒退的局面虽已扭转,但重大比例关系失调的情况仍然相当严重。陈云、李先念致书中央,提出“要有两三年的调整时期,才能把各方面的比例失调情况大体上调整过来”①。李先念还说,只有解决好这个问题,才能为今后国民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为我们在实行全党全国工作重点的转移之后创造一个良好的新开端②。1979 年 4 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制定了用三年时间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
调整国民经济的过程,实际上是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的过程,也是推进改革开放的过程。
邓小平指出,“搞建设,也要适合中国情况,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他认为,要使中国现代化,至少有两个主要特点是要注意的。一个是底子薄;一个是人口多,耕地少① 。陈云也指出,我国社会经济的主要特点是农村人口占百分之八十,而且人口多,耕地少。要认清,我们是在这种情况下搞四个现代化的②。在调整中,党坚决纠正前些年经济工作中的失误, 认真清理过去在这方面长期存在的“左”倾错误的影响,并初步总结了建国以来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指出:经济建设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符合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必须量力而行,循序前进,经过论证,讲求实效,使生产的发展同人民生活的改善密切结合;必须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整个国民经济的调整工作,是在这些方针的指导下进行的。
在开始执行以调整为中心的八字方针时,党的各级领导大多对经济形势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因而行动迟缓。1979 年、1980 年未能使基本建设总规模按必要程度压缩下来,调整收效不大。从 1981 年起,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党认真执行这个方针,使经济形势比较迅速地好转。国民经济内部在积累和消费间、农业工业间、轻重工业间的比例关系逐渐趋于合理,长期存在的积
① 《陈云文选》(一九五六——一九八五年),第 224 页。
② 《李先念文选》(一九三五——一九八八年),第 367 页。
① 《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年),第 149—150 页。
② 《陈云文选》(一九五六——一九八五年),第 222、226—227 页。
累率过高和农业、轻工业严重落后的情况有了根本改变。
在调整国民经济时,党中央领导人民勇敢地迈开了改革开放的步伐。恩格斯早就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同其他社会一样,不是一成不变的,而
是需要不断发展和改革的社会。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已经在中国大地上扎根并初步显示出优越性,但是它的经济、政治、文化体制和某些具体制度还存在不少缺陷和弊端。在过去时期,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不得不采取,而又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行之有效的那种一切由国家统一管起来的经济和社会制度,如果继续施行下去,不但国家负担过重,负担不了,而且妨害各种社会活力的生长发展,形成僵化的局面,从而严重阻碍生产力的继续发展。因此,必须对于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的部分,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经济基础的部分进行改革,使社会主义制度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使它的优越性进一步发挥出来。调整工作开始时邓小平即强调指出,“为了有效地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认真解决各种经济体制问题”①。当然,改革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事业。如何正确地实行改革开放?如何通过改革开放既促进经济的发展,又巩固与加强社会主义的阵地?这是摆在党和人民面前的一个全新的课题。这一课题的解决,需要有一个探索的过程,一个在实践的基础上积累经验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经历一些曲折,甚至发生某种失误,是难以完全避免的。
经济体制的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农业合作化以后,在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上,农业生产力有了相当的提高。但是,“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经营管理过于集中,分配上存在着严重的平均主义倾向,这种体制不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在很大程度上抵销了国家对农业的巨大投入,致使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都比较缓慢。1978 年,还有一亿多农民没有解决温饱问题。为了克服农民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中共安徽、四川省委实行“放宽政策”,“休养生息”的方针。两省农村的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开始试行包产到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农业生产责任制。
“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开始执行时,1979 年 4 月党中央提出十二项主要措施,其中第一项是“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搞上去,调整好农业和工业的关系”。这里面除具体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提高粮食统购价格和降低农用工业品的出厂价格和销售价格外,还提高国家对农业的投资比重、控制统购指标等。这些措施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三中全会作为草案提出来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在 1979 年 9 月的四中全会上正式通过。《决定》强调,各级行政机关的意见,“除有法律规定者外,不得用行政命令的方法强制社、队执行,应该允许他们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因时因地制宜,保障他们在这方面的自主权,发挥他们的主动性”。这就为鼓舞农民在实践中创造新的经验,并据以进行农村的体制改
① 《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年),第 147 页。
革敞开了大门。
由于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人民公社原有的一些经营管理制度逐步被突破,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迅速发展起来。开始时,大部分实行的是联产到组责任制。随后,许多地方又逐步将联产到组发展到联产到人,并进一步发展到包产到户、包干到户。
对于采取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这种形式,当时党内外不少干部存在着相当大的疑虑,担心这样做会不会离开了社会主义。在这个问题上,中央的认识也有一个发展过程。中央在 1979 年 9 月下达的文件中,还只肯定因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可以实行包产到户, 一般并不加以提倡。1980 年 5 月,邓小平发表《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谈话, 讲到“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他指出,关于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的担心是不必要的,这些地方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
①。1980 年 9 月,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强调要进一步搞好集体经济,同时也指出,“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的包产到户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没有什么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后来,中央又进一步肯定双包到户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是合作经济中的一个经营层次。在中央的支持和推动下,到 1983 年初,全国农村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生产队达 93%,其中绝大多数实行的是包干到户。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以后,把集体所有的土地长期包给各家农户使用,农业生产基本上变为分户经营、自负盈亏,农民生产的东西,“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种责任制使农民获得生产和分配的自主权,把农民的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不仅克服了以往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等弊病,而且纠正了管理过分集中、经营方式过分单一等缺点。这种责任制是建立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集体和农户保持着发包和承包关系。集体统一管理、使用大型农机具和水利设施,有一定的公共提留,统一安排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生活,有的还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所以,这种家庭联产承包制,不同于农业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经济,它没有否定合作化以来集体经济的优越性,而是做到有统有分,统分结合,既发挥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又发挥农民家庭经营的积极性。这种制度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它提高了农民的劳动热情,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见效之快,是人们没有预想到的。许多地方一年就见效,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 甚至翻了一番或两番。
全国各地农村中也有些生产队、生产大队乃至社,没有实行家庭联产承
① 《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年),第 275 页。
包制。但它们并不是原封不动地保持原有的集体经济的体制和做法,而是加以必要的改进和改革。它们可以说是在实行或走向邓小平所说的“高水平的集体化”。有些原来集体经济比较巩固的社队,在推行生产责任制的过程中, 没有继续坚持发挥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则是一个缺点。但这些社队在包产到户的基础上创立新的集体经济时,仍能利用过去的集体经济中的许多好经验。
在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过程中,还存在另外一些缺点。如对保护集体财产和农田水利等公共设施注意不够;土地分割过于零碎,不利于使用机器和进行灌溉。党中央发现这些问题后,指示各地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远比农村改革复杂。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进行了这方面的探索。如逐步扩大企业自主权;把一部分中央和省、自治区直属企业下放给城市管理;开始实行政企分开;进行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等。
七十年代后期,全国一千多万名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大批回城,迫切要求安排工作。城市中新生长起来的大批劳动力,这时也有不能充分就业的问题。由国家全部包下来,是不可能的。三中全会以后, 党提出广开门路,搞活经济,以及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来解决这个问题。到1981 年 10 月,全国已安置两千多万人就业。在这个过程中,集体、合营、个体经济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初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并存,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局面。商业、服务性行业和消费品生产行业的迅速发展,也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所有这些,都对以后的经济体制改革起了促进作用。
在这期间,在对外开放方面开始迈出了两大步:一是 1979 年 7 月,党中央和国务院根据广东、福建两省靠近港澳、华侨众多的有利条件,决定对两省的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优惠措施。二是决定在广东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的厦门设置经济特区,采取来料加工装配、补偿贸易、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外商独资经营等多种形式,以吸收外资,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方法。1980 年 8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这些经济特区相继投入兴建。
调整国民经济,实行改革开放,开始收到好的效果。1982 年,虽然调整工作尚未结束,但成绩已很明显。从 1978 年到 1982 年,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 7.3%。这是较高的发展速度,是在国民经济的重大比例关系趋于协调的情况下取得的速度。在此期间,人民生活改善的速度超过以往任何时期。以 1982 年来说,这年全国农民平均每人的纯收入达到 270 元,比 1978
年增加 1 倍;城市职工家庭平均每人每年可用于生活费的收入为 500 元,扣
除物价上涨因素,比 1978 年增长 38.3%;城乡储蓄余额达到 675 亿元,比
1978 年增长 2.2 倍。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党中央开始着手制定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的宏伟的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