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经济的发展

  1. 农 业

恢复农业生产的措施 忽必烈即位以后,即开始改变了以往蒙古统治者对农业轻视的态度,而在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方面做了很多事情。

其一是下令保护农田。忽必烈曾屡戒蒙古贵族及蒙古军不得因打猪践踏农田,不得侵占农田作为牧场,强调要“使百姓安业力农”①。

其二是设立管理农业的政府机构。早在 1261 年,忽必烈已设立劝农司, 派出若干人为劝农使。1270 年,又设立司农司,专掌农桑水利。同年又改司农司为大司农司。1288 年,又于江南设立行大司农司及营田司,大力提倡耕垦。这些机构在元初曾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

其三是颁行《农桑辑要》。至元十年(1273 年),忽必烈命人编修《农桑辑要》一书,颁行天下,命令各地地方官大力宣传和推广。此书系参考历代农书如《齐民要术》等,并结合当时实际的农事经验所写成。此书颁行于全国,对指导农业生产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其四是成立村社。先是北方民间有“锄社”的互助组织,“以十家为率, 先锄一家之田,本家供其饮食,其余次之,旬日之间,各家田皆锄治”,“间有病患之家,共力锄之,故无荒秽,岁皆丰熟”①。1270 年,元朝政府又下令在北方汉地立社,凡五十家立一社,择高年晓农事者一人为社长。社长的职责是督促农民及时耕作、开垦荒田、修治河渠、经营副业等。凡种田者必

① 《元史》卷四《世祖纪》。

① 王祯《农书》卷三《农桑通诀·锄治篇第七》。

立一牌于田侧,上书某社某人,以便社长随时稽查。这种村社制度以后遍行南北各地,在组织督导生产上起了积极的作用。

农业生产的发展 由于上述种种措施,再加上人民努力耕织,农业生产得到恢复与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荒田的开垦和水利的兴修。元世祖忽必烈时,北方的农业生产便日益恢复,“民间垦辟种艺之业,增前数倍。”②元朝建立后,在各行省大兴屯田,分为军屯和民屯两种。据 1308 年的统计,全国屯田有一百二十余所, 垦田面积约在二十万顷以上。又元初在中央设都水监,在各地设河渠司,专以兴举水利、修理河堤为务。大致前代的水利工程,在元朝都陆续得到了修复。如陕西三白渠工程得到修复,到元朝后期仍可灌田七万余顷。浙江捍海塘工程得到修复,使大量农田免于水患。

第二,棉花种植的推广。在元代,江南地区已普遍种植棉花,而且棉花产量不断提高。至元二十六年(1289 年),元世祖忽必烈设置浙东、江东、江西、湖广、福建木棉提举司,每年向民间征收木棉布十万匹。元成宗元贞二年(1296 年),又规定江南夏税折征木棉、布绢等物。这些都说明江南植棉业的发达。后来,江南的植棉技术逐渐传到北方,棉花已在全国广泛种植了。由于棉花广为种植,所以元代官修农书《农桑辑要》及王祯《农书》都专门写了植棉的方法。

第三,人口的增加。元朝政府掌握的人口数字不断增长。蒙古灭金得中原州郡后,太宗七年(1235 年),下诏登记民户,凡燕京、顺天等三十六路, 有户八十七万三千七百八十一,口四百七十五万四千九百七十五。宪宗二年

(1252 年),又登记民户,增户三十余万。世祖至元七年(1270 年),又登记民户,增户三十余万。元朝灭宋统一全国后,至元二十七年(1290 年), 又登记民户,得户一千一百八十四万零八百有余,于是南北方民户总书于册者一千三百一十九万六千二百零六,口五千八百八十三万四千七百一十一, 而山泽溪洞之民不在此数之内①。历代封建经济达到繁荣时期,封建政府就能掌握到五六千万人口之数,元朝政府掌握人口五千八百余万,说明元代农业已有相当的恢复和发展。

  1. 手工业

官手工业 元代的官手工业很发达。蒙古统治者开始不知农业的好处, 但却知手工业的好处。因为手工业工匠能够提供优良的军器和各种消费品, 所以蒙古统治者非常重视保护工匠和搜罗工匠。如忽必烈灭南宋后,搜罗江南民户三十万为工匠,最后选留有技艺者十余万户,其余放还为民。又在北方搜罗工匠四十二万,设立局院七十余所。被搜罗的工匠称为匠户,与普通民户不同,立有专门的匠籍,子孙世袭,不得改业。元朝政府掌握了大量的工匠,使之从事于官手工业生产,这就造成了官手工业的繁荣。元朝政府设有许多管理手工业的机构和官营的手工业作坊。如在中央设置将作院,专司掌管工艺。又在大都及各地设置各种官手工业局院,直接指挥工匠从事生产, 如有织造局、织染局等。当时官手工业的门类很多,几乎应有尽有。但是官

② 王磐《农桑辑要序》。

① 王圻《续文献通考》卷一九《世祖时总户口数》。山泽溪洞之民,主要指边远地区少数民族。

手工业的生产关系很不利于生产的发展。因为匠户虽然受到一些优待,如有田产在四顷以内,可以免纳税粮,也不承当其他差役,并且由官府支给一定的口粮;然而匠户们毫无自由,终年被拘集在官营手工作坊或工场中工作, 除去完成定额任务外,又要替官吏做私活,并且还时刻受到监工者的鞭笞和虐待,口粮也时常被官吏克扣拖欠,不能定期定量领到手,所以匠户们多不乐于应役,经常逃亡或消极怠工,以致官手工业的生产效率低下,产品往往粗劣不堪。

元朝政府尽量搜罗民间工匠的结果,大大阻碍了民间手工业的发展。不过民间独立的手工业者仍然存在,所以民间手工业在元代的不少地区继续在发展。

棉织业 元代的手工业以棉织业、丝织业、制瓷业、印刷业、火器制造业最重要。

棉纺织业作为新兴的行业,在元代大有发展。由于江南地区已经盛种棉花,因而棉纺织业作为一种农村的家庭副业,也在江南地区普遍发达起来。在江南棉织业的发展中,黄道婆做出重大的贡献。她是松江府乌泥泾镇(今上海县华泾镇)人,生于南宋淳祐年间(约 1245 年)。她原是一个童养媳, 因为受到非人的待遇,随一条海船逃往崖州(今海南省崖县)。崖州是黎族聚居区,黎族人民擅长纺织,掌握比较先进的棉纺织生产技术,所生产的棉织品闻名于内地。她在崖州大约生活了三、四十年,向黎族人民学习纺织技术,最后在元成宗元贞年间(1295—1296 年),返回了故乡乌泥泾。她在家乡热心传授制造先进的去棉籽、弹花、纺花到织布的一整套生产工具,提高了劳动效率和产品质量。此外,在织染技术方面,她还创造出一套可供遵循的成法,所产的被、褥、带、帨(佩巾)等棉织品图案美丽,鲜艳喜人。在她的影响和带动下,乌泥泾从事纺织的居民愈多,所产“乌泥泾被”名满国中。松江地区在元代逐渐成为棉纺织业的中心,这与黄道婆在纺织技术方面的革新和推广是分不开的。

丝织业 丝织业在元代也有很大发展。值得注意的是,这时丝织业的发展,南方更胜过北方。江南地区的丝织业,主要是农民的家庭副业,但也出现了专门以丝织业为生的机户,其生产有家庭手工业的形式,也有小作坊的形式。根据徐一夔《始丰稿·织工对》的记载,杭州在元朝末年已经出现拥有四、五架织机、雇工十数人的丝织业手工作坊了。另外,丝织品加金技术在元代也有了进步。弘州、荨麻林两地有三千三百余户西域的回回工匠,这些回回工匠善于制造一种称为“纳失失”的金绮,所谓金绮即是用金线(以金箔拈成的线)与丝线交织而成的丝织品,上贴大小明珠,甚是精美。

制瓷业 制瓷业在宋代的基础上也有新的发展。元代瓷器以青花瓷为代表作,这种瓷器造型优美,色彩清新,有很高的艺术价值。1964 年河北保定出土的青花加紫镂空大盖罐、青花八棱 106 元影青观音像(北京出土)

执壶和 1970 年北京出土的青花凤头扁壶、青花托盏等,都反映了元代青花瓷的烧造水平。元代的瓷器不仅行销国内,而且远销到海外各地。如元末来中国的摩洛哥旅行家伊本·拔图塔,就曾记载中国的瓷器一直输出到他的家乡摩洛哥。

  1. 商 业

钞法 元代的商业很繁盛,这与全国大一统局面以及水陆交通的发达、纸币的广为流通等大有关系。元太宗窝阔台灭金之后,即沿金朝旧制,印造纸币。忽必烈即位后,在中统元年(1260 年),又发行两种纸币:一种是中统交钞,以丝为钞本,以两为单位,每二两当银一两;一种是中统元宝钞, 简称中统宝钞或中统钞,以金银为钞本,面额自十文至二贯(一千文为一贯) 共九种,每一贯当交钞一两,两贯当白银一两。至元二十四年(1287 年), 又发行至元宝钞,简称至元钞,也以金银为钞本,与中统钞并行,面额自五文至二贯共十一种,每一贯当中统钞五贯。有元一代以使用纸币为主,其中中统钞和至元钞一直行用不废,这二者成为主要的纸币。在元朝前期,纸币颇有信用,通行全国各地。统一的稳定的纸币的流通,大有利于各地之间的经济交流,促进了商业的繁荣。当时纸币得以流通的保证,一方面是元朝政府禁止一切金、银、铜钱的流通,也不铸造铜钱,而更主要是钞本比较充实, 如中统钞和至元钞皆可兑换金银。但是元朝后期,由于钞本逐渐空虚,政府滥发钞币,钞法便日益败坏。到元末顺帝至正年间,大量发行一种至正交钞, 完全没有钞本,每日印造不可数计,以致纸币散满人间,物价飞腾,人民皆弃纸币不用,只好以物易物。

专卖与斡脱 在国内商业方面,元朝政府对盐、茶、酒、醋等物品,均实行专卖政策,其中以盐的专卖最为重要。元朝政府在产盐地区设置专官, 签发亭户从事盐的生产。产盐全归政府掌握,由政府任意定价。如忽必烈时, 定盐价每引(重四百斤)为银七两,尔后又改为中统钞九贯,又增为五十贯。至成宗初年,盐价每引增为六十五贯。此后盐价屡增,至元仁宗时,每引达一百五十贯,较之元初上涨十数倍。盐的销售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由商人向官府购买盐引(凭证),持引到指定的盐场取盐,然后运到指定地区销售。盐商多是有钱有势之家,莫不假借专卖之权,大肆抬高盐价,牟取暴利。另一种方式是由官府自行销售,即把盐强硬摊派给百姓,然后征取盐价,实际将盐的销售变成一种苛敛。元朝政府严禁私人制盐及私人贩盐,有犯者处以重罪。通过盐的专卖,元朝政府大得其利,每年盐课收入要占全部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

元朝政府又利用斡脱从事商业活动。斡脱(突厥语,意为“同伙”)原是西域回回商人的一种商业组织的名称,因西域回回商人善于把持商业营利,元朝政府就向他们提供本钱,用他们代为经商,称作斡脱。以后斡脱即指一种官商而言,也不限于西域回回商人,凡是领取官本到处做买卖的人, 均称之为斡脱。不过斡脱大都是西域回回商人。元朝政府既要利用斡脱为之经商,便给予了种种特权。如斡脱们都持有政府颁给的制书和驿券,可以往来国内外自由贸易,既不服差役;也不纳商税,行船不依开闸时刻,旅行住宿要受到特别的保护,甚至有时诈称财物被劫,还要由政府勒令州县民户代偿。斡脱除去替政府经商以外,又替政府及王公们举放高利贷。他们领了政府及王公的钱,或出贷给官吏,或出贷给人民,叫作斡脱钱。斡脱钱的利息极高,当年本利相等,第二年又把本和利息加一倍,称为“羊羔利”或“羊羔息”。凡借贷斡脱钱者因不易偿还,往往倾家荡产,以至以妻子为质。

城市商业 元朝国内的商业繁荣,商业发达的城市很多。当时著名的城

市,在北方有开封、济南、奉元(今陕西西安)、大同、太原等,在蒙古地区有上都、和林等,在西南地区有成都、昆明等,在运何、长江沿岸有杭州、平江(苏州)、镇江、集庆(南京)、扬州等,在沿海一带有广州、泉州、福州、温州、庆元(宁波)、上海等,其中最大的城市,则是大都与杭州。大都不仅是全国的政治中心,也是闻名于世界的大商业都市。《马可波罗游记》把大都叫作汗八里(即汗城),称道此城为商业繁盛之城,赞叹这里货物之多为世界诸城所不能比。杭州原是南宋的都城,其商业繁荣情形又出大都之上。马可·波罗称赞杭州是世界上最繁华最富有的城市,摩洛哥旅行家伊本·拔图塔也说杭州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大城市。

海外贸易 元朝的海外贸易也很发达。元朝政府在消灭南宋后,原在南宋任泉州市舶使多年的阿拉伯商人蒲寿庚降元,元即任他为福建行省左丞, 管理泉州一带的海外贸易。当时管理海外贸易的机构叫作市舶提举司,简称市舶司。元朝先后在泉州、庆元(今浙江宁波)、上海、澉浦(今海盐县南)、温州、广州、杭州设立了七个市舶司。泉州是对外贸易的最大商港,由此出口的商品有瓷器、丝绸等,由此进口的商品有丁香、豆蔻、胡椒、钻石、珠宝等。

  1. 运河与海运

元代的水陆交通都相当发达,陆上交通有遍布全国各地的驿道,水上交通有联系南北的大运河和海道,这对巩固国家的统一和促进全国的经济文化交流及商业繁荣,起了重要的作用。

元朝建都在大都,大都的粮食要仰给于江南,为了解决南粮北运问题, 元朝不仅凿通大运河,而且开辟了海道。

开通大运河 元代以前的南北大运河,还是隋炀帝时修通的大运河,这条运河久已不能贯通了。元朝灭宋以后,从南向北运粮,必须采用水陆两运的办法,先是水运自浙西入江入淮,再由黄河逆水至中滦(今河南封丘), 然后改为陆运至淇门(今河南汲县),由淇门入御河(即隋朝的旧运河), 北上抵大都。另外,自通州至大都,也是一段陆运。水陆两运极不方便。因此,元朝政府在至元十七年(1280 年),开济州河,自今山东的济宁到东平。从济州河以南,便可经由隋朝的运河到达扬州和杭州。在至元二十六年(1289 年),又开会通河,自今山东东平至临清,入于隋朝的运河即御河(由临清至天津),全长二百五十余里。又根据郭守敬的建议,在至元二十九年(1292 年),开通惠河,自大都至通州,入于白河,总长一百六十余里,由通州即可沿白河到天津。这样,大运河便完全贯通起来了,北起大都,南迄杭州。隋朝的运河以洛阳为中心,南北运输则迂回曲折;而现在的运河则以大都为终点,南北运输以山东和苏北为要道,不再绕道河南,全程大为缩短了。南北大运河的凿通,主要是为了漕运,但也便于商旅往来,富商大贾多乘船由江南集于京师,南北商品得以流通。

海运 海道是元朝在灭亡南宋以后开辟的。最初伯颜平定江南时,曾把南宋库藏图籍,从海道运至京师。到至元十九年(1282 年),伯颜又请命于朝,造平底海船六十艘,载粮四万六千余石,由海道运至京师。此后,忽必烈用朱清、张瑄二人主持海 运,将东南粮食不断输送京师,海运事业日益兴盛。海道自平江(今江苏苏州市)刘家港入海,北上绕过山东半岛,抵达

直沽(今天津)。海船循此道行走,若取最近的路,最快时十日可至京师。元朝开辟海道,也主要是为了南粮北运,其由海道运粮的总数,最初不过四万六千石,以后增至一百万石,最多时达到三百三十余万石。海运要比陆运及河运省费很多,所以有元一代,海运始终不废,直到元末顺帝初年,每年海运粮食入京之数,尚多至二百八十万石或二百六十万石左右,最后只因农民大起义爆发,元朝海运粮食才告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