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隋前期的政治

隋文帝即位以后,摆在他面前的有两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一是消除北周后期的积弊,维新朝政;二是出兵江南,消灭陈朝,统一中国。

  1. 统一中国

北朝时期,居住在黄河流域的各少数民族基本上与汉族融合,北方的社会经济也由恢复而发展。至隋建国,中国南北方的民族矛盾与经济、文化差别基本上消除了。可是这时南北在政治上的对立和斗争,不仅阻碍了南北经济、文化交流,也给两地人民造成很大的负担和痛苦。因之,结束南北对立, 实现国家的再统一,是当时历史发展的趋势,也是南北方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就南北方的实力而言,陈朝的政治黑暗腐朽,其统治已分崩离析,国力薄弱;而隋朝的政治比较清明,生产发展,国力强盛。因此,由隋灭陈来实现统一是历史的必然。

陈朝是陈霸先建立的。陈朝末年,皇帝陈叔宝荒淫奢侈,大建宫室,日夜与妃嫔群臣纵酒作乐,统治集团内部争权夺利,政治黑暗,边防薄弱。隋开皇八年(588 年),隋文帝杨坚命其子晋王杨广率兵五十余万,分数路大举攻陈。次年初,隋将韩擒虎、贺若弼率军渡江,一举攻下建康,俘虏了陈叔宝,陈朝灭亡。岭南诸郡也在少数民族首领洗(xiǎn 冼)夫人的率领下,归顺隋朝。至此,中国重归统一。

  1. 维新朝政

隋文帝即位以后,即大力革新朝政,废除北周的落后制度,采用了一些汉魏以来实行的符合需要的制度,另外还有所创新,史称“维新朝政”。

三省六部制 隋文帝对中央官制和地方官制都有较大的改革。在中央, 废除了北周实行的“六官制”①,确立了“三省六部制”。三省为内史省①、门下省和尚书省。内史省是决策机构,负责草拟、颁发皇帝的诏令,其长官

① 六官制仿自《周礼》。六官即天官大冢宰,地官大司徒,春官大宗伯,夏官大司马,秋官大司寇,冬官大司空。

① 魏晋时称中书省。隋避文帝父杨忠讳,改称内史省。

为内史令。门下省是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驳正违失,其长官为纳言②。尚书省是执行机构,负责贯彻执行重要政令,其长官为尚书令,副长官为左、右仆射(yè 叶)。三省为中央最高统治机构,三省长官(包括仆射)同为宰相,共同负责中枢政务。六部即尚书省下属的吏、民、礼、兵、刑、工等六部。吏部主官吏的考核任免,民部主户口、赋税等,礼部主礼仪制度,兵部主军政、刑部主法律、刑狱,工部主水陆工程。各部长官为尚书,副长官为侍郎。三省分权改变了以往宰相一人执掌大权的状况,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三省六部职司划分明确,提高了行政效能,加强了中央统治力量。

州县制 在地方上,隋文帝撤销了郡一级建制,改地方行政州、郡、县三级制为州、县两级制③,又合并了一些州县,裁汰冗员,消除了过去层次、机构过多的弊端,改善了吏治,节省了开支。后来还规定,九品以上的地方官吏都由吏部任免,每年进行考核。州县佐吏三年必须更换,不得连任,而且不许用本地人,必须用外地人,这改变了秦汉以来地方官自聘僚属的惯例, 防止了本地豪强地主垄断地方政权,进一步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改革府兵制 开皇十年(590 年),隋文帝对府兵制做了重大改革。府兵制原为西魏、北周的兵制。府兵为职业军人,兵士都由军府统领,不列入州县户籍,家属也随营居住,编为军户。改革后,军人除仍有军籍、隶属军府外,又与其家属一起编为民户,隶属于州县;有了固定的住处,可以按均田令分得土地,从事生产;同则还要按规定轮番到京城宿卫,或执行其它任务。从此,府兵制与均田制结合起来,成为兵农合一,寓兵于农的制度。

创立科举制 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主要按门第高低选拔官吏,庶族出身的士人很难有仕进的机会。隋文帝即位后,废除九品中正制,选官不问门第。令各州每年向中央选送三人,参加秀才、明经等科的考试,合格者录用为官。隋炀帝即位后,创立进士科,这标志着科举制的产生。“科举” 即分科取士之意。这一制度产生后,把读书、应考和做官三者联系起来,成为以后士人仕进的必由之路。科举制的产生,打破了数百年来世族门阀垄断仕途的局面,一般地主子弟甚至贫寒子弟也可能由此走上仕途。从此,选拔官吏之权从世家大族手中收归中央政府,从制度上限制了世家大族把持政治大权,为庶族地主参与政权开辟了道路。

编制《开皇律》 北周时期,法律时宽时严,刑罚混乱。隋文帝即位后, 制定了《开皇律》。该律分为十二卷,共五百条,将刑罚分为死刑、流刑、徒刑、杖刑、笞刑五种二十等。还规定对犯“十恶”①者要严惩不贷。《开皇律》废除了前代的一些酷刑,简化了律文,是唐及其以后各代法典的基础。

  1. 发展经济的措施

实行均田制 开皇二年(582 年),隋文帝下令实行均田制。隋代均田制规定每丁(十八岁以上)受露田八十亩,桑田或麻田二十亩,妇人受露田四十亩。露田在受田人死后要归还国家,桑田或麻田为永业田,可以传给子

② 隋避杨忠讳,将侍中改称纳言。

③ 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又改州为郡。

① 十恶:隋《开皇律》始有十恶,为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唐以后历代王朝的刑律相承沿用。

孙,可以买卖。奴婢受田与平民相同,但对受田人数有限制,亲王之家限三百人,平民之家限六十人。丁牛(壮牛)一头受田六十亩,一家限四牛。亲王至都督皆给永业田,从百顷递减至四十亩(一说三十顷)。京官皆给职分田,一品为五顷,每低一品,减少五十亩。至九品递减至一顷。外官除职分田外,还有一定数量的公廨田。职分田的收入是官吏俸禄的一部分。公廨田的收入则为官署的办公费用。这两种田在新旧任官吏交接时,要随之交接, 不得出卖。

虽然农民受田往往不足定额,但继续实行均田制毕竟使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到一些土地,提高了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土地兼并, 因而对当时农业生产的恢复、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租调力役制 隋文帝实行“轻徭薄赋”政策。开皇二年规定:十八岁以上为丁,要负担租调力役;六十岁为老,免除租调力役。租为田租,调为户调,力役即劳役。一夫一妇为一床,每年交租粟三石:受桑田者交调绢一匹

(四丈)、绵三两,受麻田者交调布一端(六丈)、麻三斤。无妻室的单丁及奴婢纳一半租调。丁男每年服力役一个月。开皇三年,减轻租调力役,规定成丁年龄由十八岁提高到二十一岁,受田年龄仍为十八岁。受田者前三年不纳租调不服力役。调绢由每年一匹减为二丈,力役由每年一个月减为二十天。开皇十年(590 年),又规定五十岁以上者,可“免役输庸”,即纳布帛以代替力役。租调力役的减轻和输庸代役制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提高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大索貌阅”与“输籍之法” 南北朝时期人民脱离户籍或佃客为豪强隐瞒户口的很多。开皇五年(585 年),隋文帝下令清查户口,依照户籍簿上登记的年龄体貌进行核对,此即所谓“大索貌阅”。如有不实,三长要发配远方。清查的结果,使国家户籍增加了四十四万余丁,一百六十四万余口。另外还根据宰相高颎(jiǒng 窘)的建议,实行了“输籍之法”。即由国家制定“输籍定样”(划分户等的标准),发到各州县,每年正月五日, 县令派人到农村,依定样划分户等,作为征调赋税、力役的依据。由于国家规定的赋税、力役数量低于豪强地主对佃农的剥削量,许多原来依附豪强地主的农民纷纷脱离地主,向官府申报户口,纳税服役,成为国家的编户。

由于“大索貌阅”与“输籍之法”的推行,政府增加了所辖户口和财政收入,扩大了力役来源;豪强地主势力受到很大削弱。

  1. 加强对东南地区的控制

营建东都 隋在统一全国后,为了加强中央对东方和南方的控制,决定修建洛阳以为东都。隋炀帝大业元年(605 年),开始营建东都,历时十个月,每月征调民夫二百万人。东都在旧洛阳城之西,规模宏大,周长五十余里,分为宫城、皇城、外郭城等三部分。宫城是宫殿所在地,皇城是官衙所在地,外郭城是官吏私宅和百姓居处所在地。外郭城有居民区一百余坊,另有丰都市、大同市、通远市等三大市场。隋炀帝常住洛阳,将其作为东方的政治、军事、经济中心。

开凿运河 隋炀帝在营建东都的同时,又下令开凿大运河。大运河以洛阳为中心,分为三大段。中段包括通济渠与邗沟。通济渠北起洛阳,东南入淮水。邗沟北起淮水南岸之山阳(今江苏淮安),南达江都(今扬州)入长

江。南段名江南河,北起长江南岸之京口(今镇江),南通余杭(今浙江杭州)。北段名永济渠,南起洛阳,北通涿郡(今北京城西南)。大运河分段开凿,前后历时五年,全长两千余公里,是世界著名的伟大工程之一。

开凿大运河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中央对东方和南方的统治,同时也是为了从南方漕运粮食和便利对东北用兵。大运河对中国南北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巩固国家的统一都起了巨大的作用。

  1. 经略边疆

隋朝对边疆的少数民族采取积极的政策,既有军事对抗,也有和平交往。民族关系的主流是友好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当时主要的少数民族有突厥、吐谷浑以及流求人等。

突厥 突厥原居今西伯利亚叶尼塞河上游,以狩猎、游牧为生。五世纪中叶,被柔然征服,迁于金山(今阿尔泰山)南麓为柔然做铁工。六世纪中叶,突厥逐渐强大,打败柔然,其首领土门(姓阿史那氏)自称伊利可汗, 建立突厥汗国。其子木杆可汗时,全部占据柔然的疆土,又西破嚈哒,东败契丹,北并契骨①,其疆域东至辽河上游,西至里海(一说咸海),南至大漠, 北至贝加尔湖。这时突厥已有文字、官制、刑法和税法等。

隋初,突厥强大,有战士四十万,不断入侵内地。隋朝被迫修长城,驻重兵,加强防守。开皇三年(583 年),隋军大败突厥。不久,突厥分裂为东、西两部,东、西突厥互相对立,两部内部各派也互相攻战。开皇十九年

(599 年),东突厥突利可汗战败降隋。隋封他为启民可汗,并以宗女义成公主嫁之。大业七年(611 年),西突厥处罗可汗亦降隋。突厥与隋的政治、经济关系日益密切。

吐谷浑 吐谷浑(tūyù hún 秃浴魂),原是鲜卑族慕容部一支的首领的名字。该部原居今辽宁一带,西晋末,吐谷浑率部西迁至今甘肃,青海之间。后来以吐谷浑为姓氏,建立国家,都伏俟城(青海湖西十五里)。其官制、衣服、器用都仿效中原王朝,并使用汉文。隋初经常入侵。开皇十六年

(596 年),隋文帝以光化公主嫁于吐谷浑可汗。大业四年(608 年),隋炀帝派军大败吐谷浑。在其地设河源(今青海兴海东南)、西海(今青海湖西)、鄯善(今新疆若羌),且末(今且末西南)四郡。

流求 隋代之流求是指今台湾。当时岛上的居民是今高山族的先民,其文化与中国大陆东南沿海的文化有密切关系。隋炀帝曾于大业三年(607 年),派朱宽、何蛮前往流求。次年,复命朱宽前往。大业六年,又派陈稜、张镇州率兵万人前往。“流求人初见船舰,以为商旅,往往诣军中贸易”。② 可见台湾与大陆之间在此之前已有贸易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