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封建领主制经济

① 《史记》卷三十三《鲁周公世家》。

② 《周礼·秋官·大司寇》:“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诘四方。一曰刑新国,用轻典;二曰刑平国,用中典;三曰刑乱国,用重典。”注:“典,法也。”

③ 墨,在脸上刺字涂黑;劓(y ì 义),割鼻子;剕(fèi 费),断足;宫,阉割男子生殖器;大辟(p ì 譬), 死刑。

井田制度 “井田制度”一词是自战国以来,人们对西周时期所行土地制度的通用名称,历代各家学者的解释不尽相同。我们认为它的含义有二: 一、“井”字像田地的形状。田地中有阡、陌、沟、渠,划分田地为若干方块,来源于夏商以前。如甲骨文之“■”、“■”等即象形文字。二、西周的封建领主制剥削方式。这种剥削方式的基础,即土地所有权的分配,是天子有所有权,诸侯、卿大夫、士等各级贵族有占有权和使用权,庶人(农奴) 无土地权利,只有耕作和提供剥削的义务。具体剥削方式,是贵族们将田地分为两类,一类为贵族自留田,名“公田”,由所属农奴们集体无偿代耕, 就是劳役地租。另一类大致以百亩为单位分给农奴各家耕种,收获物归农奴所有。孟子对这一剥削形式设想为:“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 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①当然各贵族对公田、私田的划分或分布,因地因人而异,不一定绝对如此整齐划一,孟子也说“此其大略。”古人把这种劳动产品再分配的方式“雅化”为“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②公即诸侯。在井田制度下,土地不许买卖。③

农业 西周的农业有进一步的发展。当时的主要农具是木制的耒耜。此外,还有骨铲、石铲、石犁、石刀、蚌镰等。耒耜是用青铜斧、锛制作的硬木工具,很便于掘土耕地之用。刀、镰用于收割庄稼。此外,在考古发掘中还有少量铜铲、铜镈、铜镐、铜锄出土,可能不是普遍使用之物。农奴们已积累了较丰富的农业知识,很注意选育良种、施肥、除草、防治病虫害及灌田或排水等。一般田地多修有排灌系统。农作物的种类不断增多,主要的有黍、稷,此外还有稻、粱、麦、菽(shū叔,豆)及蔬菜、瓜果等。用作手工业的桑、麻和染料作物,种植的也较普遍。

手工业 西周实行“工商食官”制度,就是工匠和商贾都是官家(贵族) 的奴仆,主要为封建领主贵族的政治或生活需要而从事工商活动。由于商品经济不发展,独立经营的手工业者和商人极少。

西周的官府有“百工”。百工就是具有各种技艺的工匠。当时的主要手工业有青铜铸造、制陶、制骨、制玉器、制革,还有木工、竹工、漆工、丝织等等。

青铜铸造业是西周时期的主要手工业,其技术继承了商代而有所发展。器形和数量都比商代增多。主要青铜器有礼器、兵器、手工工具、生活用具和车马饰等。在考古工作中发现有西周青铜器出土的省份很多,如陕西、河南、山东、山西、河北、辽宁、江苏、安徽、湖北、湖南等省,都有发现, 不少铜器铸有铭文。西周前期的大盂鼎高约一公尺,重 153.5 公斤,有铭文

291 字,记载了周康王二十三年策命其臣盂、并赏赐给他奴隶和其他财物的情况。西周后期,铜器的数量大增,带铭文的铜器更多。周宣王时的毛公鼎有铭文 497 字,记载了宣王诰诫和赏赐其臣毛公的情况。有些铜器的铭文, 记载着封建贵族赏赐、赠送、交换、赔偿土地、奴隶或其他财物的情况,也有记载战争的。这些铭文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当时的政治和社会的一些重要情况。

① 《孟子·滕文公》(上)。

② 《国语·晋语》(四)。

③ 《礼记》卷十二《王制》曰:“田里不粥(yù 鬻)”。

制陶业也有发展,除制作一般陶器之外,原始瓷的制作也有进步。在考古工作中,先后在陕西西安、河南洛阳、安徽屯溪、江苏丹徒,都有发现。纺织业有家庭副业,也有专为贵族们的生活需要而生产的。所用原料有

丝、麻、葛和羊毛等。丝织业的发展较快,大约在西周后期,出现了锦,锦是一种用复杂技术织成的比较名贵的丝织物。用麻、葛织成的布,其种类也很多。有些织物染成各种颜色。

商业 为贵族服务的商业,是以交换奴隶、牛马、兵器和珍宝异物为主。奴隶的价格很低,五名奴隶才换得“匹马束丝”,就是换得一匹马十把丝。民间也存在着商品交换关系。如《诗·卫风·氓》曰:“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就是描写一个农奴以货币买丝的情况。

西周的主要货币仍然是贝,以朋为单位。还有金(铜),以鋝(lüè 锊) 为单位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