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凶礼中的相关礼仪
“荒礼”是凶礼中的五礼之一,荒礼的所有内容部包括在凶礼之中。
《周礼》在《舂官·宗伯》里提出荒礼:“以荒礼哀凶札”。荒礼包括“贬损”之礼与“振救”之礼两方面。
贬损之礼,是统治阶级在饥荒期间,对自身的行为进行贬损的礼制与礼仪。君王在“大札”、“大荒”、“大灾”期间,根据礼制,要穿白色的帽子和衣服。
振救之礼,是国家为了减轻灾害与饥荒的程度,所实行的礼制与礼仪。一发生灾荒,君王即命使者持珍圭征召诸侯开府库,以赈恤百姓。
荒礼是固定的礼制,是国家为减轻灾害与饥荒专门制订的礼制,其对象是国家与君王,不仅包括减轻饥荒,还包括减灾。荒礼以贬损之礼告诫统治阶级内省修德,以振救之礼减轻灾害与饥荒,主要从礼制层面对执政者进行规诫。
《礼记·曲礼》记载:“岁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事不县,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意指水旱灾害之年,五谷不成,天子少食减膳,不杀生,天子的御道不除草,以省民力而且可采摘野生植物充饥,凶年不以县钟磬作乐,大夫食黍稷而以粱为餐,士虽饮酒但不作乐,与民同忧。
《逸周书·籴匡》将农业丰歉分为成年、年俭、年饥、大荒等4种情况,灾荒时直接贷给饥民粮食。《国语·鲁语》记载:“国有饥馑,卿出告籴,古之制也。”
公元前544年,郑国发生饥荒,郑子皮“饩国人粟,户一钟”。《孟子》梁惠王说:“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周礼·秋官·司寇》记载:“若国札丧,则令赙补之;若国凶荒,则令赒委之。”
这里所记载的荒还包括疫病流行在内,当邻国出现灾荒或传染病、民众面临生存危机时,应该以一定的方式表示同忧,当有赒补之礼,也属荒礼。
先秦荒礼大致有祷神、变礼、减缮减用以及提供财物赒补等几种形式。《周礼·地官·大司徒》则更加全面和系统地提出了救荒的对策:
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缓刑,四曰弛力,五曰舍禁,六曰去几,七曰省礼,八曰杀哀,九曰蕃乐,十曰多婚,十有一曰索鬼神,十有二曰除盗贼。
灾荒之年举行荒礼,不仅可以安抚民心,维护社会安定,同时也有效地节省了财物,有利于人民的生产生活。故而,先秦以后荒礼仍受到社会各阶层所重视。
“吊礼”,就是邻国遭遇水火之灾,应该派往使者前往吊问。
公元前683年秋,宋国发生大水,鲁君派人前往吊问。《左传》公元前588年2月甲子,新宫灾,“三日哭”。《谷梁传》记载:“三日哭,哀也其哀礼也。”
吊礼,是古代国与国之间表示友善的一种礼仪。
袷礼是会合财货的意思。邻国发生祸难,发生重大物质损失,兄弟之国应该凑集钱财、物品以相救助。《春秋》公元前685年冬,“会(袷)于澶渊,宋灾故”。《谷粱传》记载:“更宋之所丧财也。”意思是说,补充宋国因灾祸而丧失的财物,使之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
除以上这些凶礼之外,古代还有“恤礼”礼仪。恤是忧的意思。春秋时期,诸侯国因外来侵略或内部动乱灾祸,蒙受经济、财产、人员的损失时,周天子或盟国汇合财货予以救助或者派遣使者慰问、存恤,称为“恤礼”。
《周礼·秋官》中“大行人”之职,为“致恤以补诸侯之灾”;“小行人”之职,为“若国师役则令犒恤之”,这些都是“恤礼”。经过历代的发展,成为重要的礼仪之一。
礼在人类文明发展的进程中是不可缺少的,而凶礼则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我国古代的文明与进步。
[旁注]
宗伯 古代官名。西周时期置,位次三公,为六卿之一,掌邦礼。《周礼》谓为春官,设大宗伯,卿一人,以小宗伯为副,所属有肆师、大司乐、大祝、大吏等官。辅佐天子掌管宗室之事,掌对天神祖先的祭礼,并掌宗庙中和宗族内各种礼仪。
《逸周书》 原名《周书》,在性质上与《尚书》类似,是我国古代历史文献汇编。旧说《逸周书》是孔子删定《尚书》后所剩,是为《周书》的逸篇,故得名,历记周文王,周武王,周公,成王,康王,穆王,厉王及景王时事。
《谷梁传》是《谷梁春秋》、《春秋谷梁传》的简称。《春秋谷梁传》为儒家经典之一,与《左传》、《公羊传》同为解说《春秋》的三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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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曾说过“大孝终身慕父母”,“事死如事生”。所以陪伴灵柩的时间越长,丧葬的安排越周到,便越是尽孝。为父母或祖父母丧3年,服丧期间叫做丁忧或丁艰,不许做官,不许应考,不许结婚,不许生育子女,违反者都成为礼教的罪人,要受朝廷惩罚。
大殓以前,守灵要铺草枕土块,丧服期内全要穿另一种衣服,不赴宴,不庆贺,不礼拜,要素食,不许形销骨立,却要做出营养不良状。热丧百天之内,理发剃须也不许。前人形容“以毁卒”,就是居丧以哀毁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