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才能够认识世界

开德国古典哲学先河的哲学家康德主张,人类在对客观世界进行认识之前,应当首先考察一下人的认识能力,看看人类究竟能不能认识这个世界, 哪些是属于人类可以认识的,哪些是属于人类不能认识的。这些思想是康德在 18 世纪下半叶提出的。比康德早 100 多年的中国启蒙思想家黄宗羲也提出了类似的看法。黄宗羲认为,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求得关于外部世界的正确的知识,只有具备了一定的认识能力和认识素质的人,才会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求得真理。因此,黄宗羲认为人类要想认识世界,首先就应当培养自己具有认识世界的能力和素质。人的认识能力和认识素质提高了,就有资格和能力去认识世界了,从而形成关于宇宙万物的知识。

我们的祖先很注意这一点,他们认为一个人要想获得知识。就必须首先努力培养自己,使自己具有获得知识的能力和素质,否则对知识的索求就无从谈起。他们把培养人们具备认识能力的过程叫做“养心”或“养气”。这一理论的发明者是战国时期的孟子,把这一理论弘扬光大的则是南宋时期的陆九渊。当然,也有人不同意这种做法,如与陆九渊同时代的大儒朱熹就认为,这种在尚未认识事物之前就先考察人心的认识能力的做法,是极其空洞的。因此,他主张应当直接去认识具体事物,通过对一事一物的具体知识的积累,最后求得关于整个世界的正确认识。对于朱熹的指责,陆九渊并不服气,他反唇相讥,指责朱熹索求真理的方法过于支离破碎,不得要领。在这一点上,黄宗羲继承了从孟子到陆九渊的哲学传统,主张认识世界首先应当解决的是培养人的认识能力和认识素质问题。但是陆九渊有过分强调主体自身内在修养的偏颇,有时甚至把“养心”、把培养主体的认识能力和素质当成了为学的目的,认为人只要具备了一颗善的心(当然是指合乎封建秩序和伦理规范的心),就会成为所谓的君子、圣人,他振振有词地说:“尧舜读何书来?”但不害其为圣人,因此,“即使某不识一字,亦还我堂堂地做个人”。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陆九渊似乎是只强调“红”,而不注意“专”。黄宗羲不是这样,他既讲“红”,又讲“专”,主张通过“养心”而致力于主体认识能力和认识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本身并不是目的,相反,主体认识能力、认识素质的形成,只是为主体的认识活动,为主体获得关于天地万物的知识创造了条件。

但是,主体的认识能力和认识素质如何培养呢?“养心”达到什么程度就可以把握宇宙人生的根本之理呢?对此,黄宗羲的回答是:理想人格,或

者叫豪杰人格。他认为达到了理想人格的人就能够把握宇宙、人生的根本之理了。理想人格培养的过程,也就是一个人成为豪杰之士的过程。黄宗羲认为培养理想人格(或称学做豪杰之士)的第一步就是立志。他说:“学莫先于立志,立志则为豪杰,不立志则为凡民。程朱门下的一些人,由于不立志, 一生碌碌无为,只是仰仗老师的名声,依样画葫芦,去获得功名。这些人只能是凡民,而不可称为豪杰。”因此,黄宗羲所讲的立志,不是照着样子画葫芦的一般的立志,而是立豪杰之志。所谓立豪杰之志,不仅是从思想上立下这种志向,关键是在实践中用豪杰之志来指导自己,从而在行动上不断地实践这种志向。黄宗羲把这一过程叫做“持志”。“持志”说到底,也是“养气”。“志”和“气”,今天我们把它连用,表示一种向上的气概和气节。但在黄宗羲看来,志和气有联系,也有区别,具体地表现为,“志”是“气” 的主宰,“气”是“志”的表现。志带动气,使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严格遵守客观世界的固有秩序和原理、法则,这就是“养气”。其实, 黄宗羲讲的“养气”也就是“养心”。只是讲“养心”叫人感到不好把握, 不易理解。而“养气”则是通过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活动来实践自己的豪杰之志(“持志”),从而达到形成理想人格的目的。“养气”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一种客观的物质活动,它是同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现实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黄宗羲认为,一个人要想形成理想人格,要想成为豪杰之士,仅有“立志”这一步还不行,还应当有第二步,这便是发愤为学。学什么呢?黄宗羲提出,应当学习真正的儒学,而不是被后世小儒曲解了的儒学。他说:“真正的儒学是一门经纬天地、改造世界的科学,但后世小儒只是把先儒的几条语录当做儒学真传,自己则只是为这几条语录写上一两条注释,然后便俨然以儒者自居,假借儒者之名来蒙骗世人。这些人只知道谈玄论道,鄙视经世致用的实际学问。他们把理财视为聚敛,把读书作文视为玩物丧志,把留心政事的人视为俗吏,把从事具体工作的人视为粗人。他们平日里高谈为生民立极、为天地立心、为万世升太平的宏论,而一旦国家处于危难之际,真正需要他们出来报国的时候,就都蒙然张口,如坐云雾。”因此,黄宗羲所讲的具备理想人格的豪杰之士,是一些能够“经纬天地,建功立业”的实用人才,是一些既谙熟经济、政治、军事,又善于读书、写文章的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不是像朱熹所说的那种所谓的“醇儒”,不是那些只知背诵语录,空言“为生民立极、为天地立心”之类大话,而没有一点真才实学的道学家。黄宗羲认为,一个人达到了理想人格,成为豪杰之士以后,就可以在认

识、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获得宇宙、人生的根本之理。豪杰之士在获得宇宙、人生根本之理的同时,也就表现出了豪杰所特有的精神,这两者是一致的。所以,黄宗羲说:“古往今来,凡是豪杰之士,其精神总是有所寄寓、有所表现的。如老子和庄子的道德,申不害和韩非的刑名,左丘明、司马迁的史学,郑玄、服虔的经学,韩愈、欧阳修的文章,李白、杜甫的诗,王实甫、关汉卿的戏曲,师旷的音乐,郭守敬的律历,等等,都是豪杰精神的具体表现,也是豪杰之士认识宇宙。人生根本之理的结果。”黄宗羲还进一步认为, 凡是达到理想人格的人,其豪杰精神必定要在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表现出来。如果豪杰之士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精神在现实的社会实践中表现不出来,那就如同“龙挛虎跛,壮士囚缚”一样,就必定会爆发激烈的冲突,从而使“天地动色”。

可见,黄宗羲心目中的豪杰是充满着反抗精神的斗士,而豪杰精神则是在反抗“囚缚”和“郁遏”中表现出来。黄宗羲认为,只有这样的人,只有经过立志和为学达到这种境界的人,才能真正担负起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伟大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