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史实,把握宗旨
黄宗羲认为,学术研究既应尊重思想家的本来面目,又应提倡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积极主动的创造作用,简言之,就是“尊重史实, 把握宗旨”。正由于黄宗羲坚持了这一治学思想,因而,,他编撰的《明儒学案》、《宋元学案》,才能“以百年阅历取精多而用物宏”,“如山如河”, “炳炳百世”(全祖望语),垂示后人,成为哲学史上的宝贵遗产。
撰写宋、元、明三代哲学史,是黄宗羲多年的心愿。康熙十五年(1676), 黄宗羲 66 岁时完成了《明儒学案》。《明儒学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断代哲学史。虽然在此以前有周海门的《圣学宗传》和孙钟元的《理学宗传》, 但由于周海门满脑子都是禅学,致使他在编写《圣学宗传》时,不顾事实, 从自己的主观愿望出发胡乱批注,把不同的思想流派都混同在禅学中,因此,
《圣学宗传》名为讲圣学诸家之学,其实只是阐述了周海门一人禅学之宗旨, 确切地说,这是一部禅学著作。孙钟元的《理学宗传》,不过是一大堆理学思想材料的堆积。这样的著作当然难以称得上是哲学史著。如果再向前推, 还有庄子的《天下篇》,司马谈的《论六家要旨》,《淮南子》的《要略》等,也是谈论诸子百家之异同,但他们无论是对人物还是对学派的论述都过于简略,篇幅极短,言其为论文则可,若非要说成是什么哲学史著就不妥切了。
因此,黄宗羲的《明儒学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地论述哲学思想发展历史的专门著作。它在未刻印行世之前,就已经在清代思想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许多人互相传抄。但由于种种原因,直到康熙三十一年才由一个叫贾醇庵的人将它刊行于世。黄宗羲听到这个消息后非常高兴,当即口授, 由他儿子黄百家记录,写下了本书的序言。但这时离《明儒学案》成书已经整整 16 年了,黄宗羲也已经 82 岁了。《明儒学案》行世后,倍受清儒推崇。全祖望称此书是明代思想界的巨著,“有明三百年儒林之薮也”。《四库全
书总目提要》称此书为“千古之炯鉴”,认为此书为后人考察明代学术思想的源流得失提供了一面镜子。
黄宗羲在完成《明儒学案》后,就着手编篡《宋元学案》,但中间曾一度因编写《明文海》而稍停。遗憾的是到黄宗羲逝世时,《宋元学案》只完成了 17 卷。后由他的儿子黄百家、玄孙黄漳以及大史学家全祖望等人陆续修完。最后又由学者王梓材把几种底稿合在一起,加以整理校补后,方始刊出, 这时已经是道光十八年(1838)了,离黄宗羲逝世已经 143 年。
在撰写《明儒学案》和《宋元学案》的过程中,黄宗羲坚定地贯彻了自己“尊重史实,把握宗旨”的治学思想。在论及某一哲学家的具体思想时, 黄宗羲认为历史上的哲学思想都是复杂的,“诸儒之言,有的是个人自己创建的新思想,有的是传授他人的思想,有的则是把别人的观点剽窃过来,据为己有。有些言论,表面看上去很肤浅,其实却包含着很深刻的哲理;有些言论,表面看上去很深奥,其实却很肤浅”。黄宗羲认为,对于这各种各样、水平不一的哲学思想,必须如实地加以评价和介绍,反映出它们的真实面貌, 而不能像周海门的《圣学宗传》和孙钟元的《理学宗传》那样,要么根据一个人之宗旨,凭自已的主观愿望胡乱批注,要么兼容杂收,“不复甄别”, 不得哲学家之要领。黄宗羲提出,要想把握不同学派的宗旨和要领,甄别其异同,就必须详细地占有材料。他说:“如果研究某个朝代的学术思想,而又不能全面地了解这个朝代自始至终的盛衰状况,只是根据几本残书和几句墓辞碑文就想扬抑人物,是不可能取得研究工作的成功的。”因此,要想给哲学家下一个正确的断语,把哲学家本来的思想面目呈现在世人面前,就必须具备汉代儒学家“博物考古”的功夫,同时还应吸取近代义理之学的精华, 把他们精于分析、综合、概括和抽象的能力学到手。只有把这两方面的功夫结合起来,才不致囿于传统的偏见,从而在哲学研究中独辟蹊径,走出一条新路子。
黄宗羲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为了编写《明儒学案》和《宋元学案》,他不仅搜集了数百家著述,还参考了人物传记、典章制度、地理水利、天文历法等专门资料。黄宗羲的藏书楼号为“续钞堂”,藏书之多,闻名浙东。尽管如此,他还嫌不足。为了掌握更多的材料,他四处走访。遇到需要的材料,或设法购回,或借阅抄录。东南地区,尤其是浙江一带的藏书处, 他几乎走遍了。康熙十二年,他曾到宁波范氏天一阁藏书处查阅资料,并写下了《天一阉藏书记》。康熙二十二年,黄宗羲已经 73 岁了,还来到江苏昆
山徐乾学家的藏书处“传是楼”,查阅文集 300 多种。尽管如此,黄宗羲还不满足,他认为学术研究不是一个人就能完成的,而是需要几代人的不断努力,他谦虚地说:“《明儒学案》一书虽然搜罗颇广,但一个人的所见所闻毕竟是有限的,因此,还需要后人陆续访求。”这充分表现了黄宗羲尊重事实真相、要求充分占有材料的治学态度。
但是,占有了材料只是研究哲学思想历史发展的第一步。黄宗羲认为, 有了哲学家的许多材料,并不等于我们已经掌握了哲学家的思想。那么,如何从一大堆材料中发现哲学家的思想宗旨呢?对此,黄宗羲谈了两种不同的治学方法。他说:“有的人总喜欢抄录古代圣贤的语句,然后再把抄来的语录拼凑起来,而对语录本身不加分析和综合。这样做的结果是只见语录,不见精神。其人一生之精神未尝透露,如何见其学术?”因此,这种只见语录不见精神的治学方法,是不可能把握哲学家的思想宗旨的。
另一种与此截然不同的治学方法,它是在详细地占有材料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材料进行一番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表及里、篡要钩玄的加工制作功夫。经过这番功夫后,就能够从语录和材料中发现哲学家的基本精神。
那么,为什么研究哲学家的思想必须把握其宗旨、挖掘其精神呢?黄宗羲解释说:这是因为任何一个思想家、任何一个学术流派往往都有其基本宗旨和一贯精神,这一宗旨和精神又是哲学家或哲学流派的思想体系的要领, 因此,它最能体现哲学家或哲学流派的本质特征。所以,黄宗羲认为宗旨和精神是哲学学说创立者的“得力处”,也是哲学研究者的人门处。他说:“一种哲学,其所含有的义理可能是无穷的,思想体系也可能是庞大的。哲学研究者的使命就在于用简单的几句话概括出其精神和宗旨。相反,哲学研究者如果只是把自己所掌握的哲学家的材料不分主次、不论精粗地罗列在一起, 即使其中包含着人类思想的精华,也只是混在一团乱丝之中,无法被整理和挖掘出来。因此,研究一个哲学家的思想而又不注意把握其宗旨,就如同汉代的张骞出使西夏一样,不得月氏之要领。”。
但是,一个哲学家、一个哲学流派的宗旨,并不是随便就可以从一些语录和章句中摘抄出来的,它需要研究者进行艰苦的理论探索工作,进行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制作功夫,如此“功夫积久”, 才能从语录中见精神,从微言中见大义。对此,黄宗羲曾深有感触地说过一句话:“夫圣学之难,不特造之者难,知之者亦难。”意思是说圣学的困难不仅体现在圣人在创造其学说时是困难的,而且还体现在后人去认识和学习圣学时也是困难的。对于“知之”之难,黄宗羲是深知其甘苦的,因为他自己所撰写的宋、元、明三朝学案,就是在详细占有材料的基础上进行艰苦的分析、综合、抽象、概括工作后才把握了哲学家的思想宗旨的。例如,他在研究理学、佛学、心学三家思想的界限时,只用了一个“理”字就把各自的思想宗旨说得明明白白。他指出:程朱理学的特点是“心外寻理”,认为理与人心无关,理在人心之外;佛学的特点则是“外理守心”,即不谈万物之理,甚至不承认还存在着真实的物质世界之理,而只是一味地执着于人心, 认为只有人心才是真实的,除此以外的东西都是虚幻的;心学比理学和佛学都要优越,因为它的特点是既讲心,又讲理,是在心中求理,认为“心即是理”。在作了上述分析后,黄宗羲说;“儒、释界限,只一理字。”
黄宗羲认为,考察哲学思想的历史发展,只有首先把握了哲学家的思想宗旨,然后才能分源别派,从中寻找出前后一贯的逻辑线索。由于他认为心学的本质和宗旨就是把心和物、主观和客观结合起来,从人心出发来把握外物,并认为只有这样的哲学路线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把握宇宙、人生根本之理。因此,从这样的视角出发,黄宗羲对明代哲学的历史发展作出了如下概括:“有明之学,白沙开其端,至姚江而始大明。”意思是说明代哲学的发展是从心学的第一个代表人物陈献章(因陈氏为广东白沙里人,故以白沙代其名)开始的,发展到王阳明(因王氏为浙江余姚人,而余姚境内有姚江, 故以姚江代其名)后,心学的基本思想就都明确提出来了。
当然,黄宗羲以“心学宗旨”来贯穿“明室数百年学脉”,表明他的思想中确实还存在着王阳明思想的“余枝”,也表明他未能跳出封建社会师承门第观念的思想藩篱。这是他作为一个启蒙思想家不彻底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