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化学运动的特征
化学对象,从客观上来看主要是指化学科学所研究的物质的化学运动。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们认识自然界,归根结底是认识物质的运动形式及其特征,并以此作为科学分类的根本依据。因此,认识化学运动形式及其特征,对于揭示化学对象的本质,确定化学定义以及化学同其它科学的关系, 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
一、化学运动同其它运动的差别
物质的化学运动,从宏观现象上看,主要表现为是一种或几种物质转变成另外一种或几种物质的运动形式,即产生新物质的运动形式;从微观本质上看,主要表现为是涉及到了多种微观粒子的运动,诸如离子的运动,氢氧爆炸式的自由基链反应,乙酸乙酯水解式的分子间反应,络离子参加的络合反应,胶体粒子参加的聚沉反应,以及制造离子交换树脂式的高聚物分子参与的反应等等,实质上主要是由于分子内部原子间电磁力的相互作用而造成的化学键的改变,从而引起宏观物质的分解或化合或重组,导致物质分子的组成或结构变化而产生新物质的运动形式。或者说,是从原子出发,经过微观分子的质变而引起宏观物质发生质变的运动形式。与此同时,还伴随有热能、电能、磁能或化学能等多种能量形式的变化。
可以看出,化学运动就其微观本质的特征来说,主要表现为是由于原子重新组合而导致的一种或几种分子转变为另一种或几种分子的分子质变运动。或者说是由于分子组成或结构的改变而引起的分子质变运动。依此可以区别于自然界其它的运动形式。例如区别于最低级的机械运动形式,即在保持分子的质不变情况下的物体的位移运动;也区别于较低级的物理运动形式,其中包括热运动——在分子微粒的质不变情况下的无规则运动,电磁运动——不是分子的实物而是场物质形态的运动,基本粒子运动——是原子内部或原子核内部粒子的运动等;还区别于较高级的生命运动形式,即物质能够进行自我更新、自我复制和自我调节等化学运动所不具有的特殊功能的复杂运动形式,从而鲜明地体现了化学运动形式的特殊性。
二、化学运动同其它运动的联系
当然,同时也应当看到,化学运动同其它运动之间既存在着差别,也存在着联系,彼此之间还可以相互转化。机械运动可以转化为热、电、磁等物理运动,而当热、电、磁等物理运动在量上增加到一定程度而达到关节点时, 就可以使分子发生质变,转化为化学运动。因此,化学运动中总包括有较低级的机械运动和物理运动。此外,化学运动在进化到一定程度以后又可转化为更高级的生命运动。例如在自然界的生命起源过程中,原始大气转化为氮、氨、水等小分子,进而转化为氨基酸和核苷酸等单体分子,再缩合成蛋白质和核酸等大分子,直至形成以蛋白质和核酸两大分子为主体的多分子体系而出现生命现象,都是通过一系列化学运动进行的。正如恩格斯所说,“生命的起源必然是通过化学的途径实现的”。①因此,生命运动中总包含有化学运动,以及物理运动和机械运动。化学运动同其它运动间的关系是复杂的。化学运动不同于机械运动和物理运动,然而又总包含或伴随有机械运动和物理运动,但是又不能把化学运动简单地归结为机械运动和物理运动,化学运动
① 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70 年版,第 70 页。
具有它们所不具备的特殊本质;化学运动也不同于生命运动,然而生命运动又总包含或伴随有化学运动,但是又不能把生命运动简单地归结为化学运动,生命运动具有化学运动所不具备的特殊的本质。这样,就使得化学对象既不同于物理对象也不同于生物对象,化学科学既不同于物理科学也不同于生物科学,然而又不可能在它们之间划出一条绝对严格分明的界限。
可以看出,化学运动与其它运动之间存在的对立统一关系,化学对象与其它对象之间存在的相对绝对界限,正是人们认识化学对象和表述化学定义的客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