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运动的产生与发展
篮球运动的产生
篮球运动是美国的詹姆士·奈史密斯博士于 1891 年发明的。当时詹姆士·奈史密斯博士正在美国的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旧译者田)市的基督教青年会训练学校任体育教师。那是在 1891 年冬季,天气很冷,许多室外的活动因为天气原因而停止。所以,大家认为迫切需要一项适合在室内进行的体育运动项目。詹姆士·奈史密斯博士试图把橄榄球、足球和曲棍球等项目移植到室内进行,但由于场地的限制,结果都不理想,他终于意识到,要把某种成熟的运动项目搬到室内,是很难收到理想效果的,只有重新设计才行。
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为了使新的体育运动项目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他提出三点原则:1、为了消除人们对当时的体育运动由于粗野行为而产生的恐惧心理的误解(指橄榄球),新的运动项目必须是“文明”的,严禁粗野行为。2、为了弥补足球、棒球季节之间,特别是在冬季期间不受气候影响而能在室内及晚上进行的体育活动。3、必须改变过去采用那种瑞典、法国、德国式的枯燥的体操训练方法。这项运动使不同年龄、性别都能参加,特别是最容易吸引青年们参加。
根据以上三条基本原则,詹姆士·奈史密斯博士借鉴了儿童时代“岩石上的鸭子”的游戏。这种游戏,是用放在岩石上的一块石头做鸭子,用手中的石块去把它打掉。这种游戏使奈史密斯设定新的游戏是以掷准为主,而且球门应该是水平而且放置在高处的。于是,他用两只装桃子的篮子分别悬挂在离地 10 英尺(3.048 米)高的墙壁上,让学生用足球作比赛工具向篮内投掷,投球入篮得 1 分,最后按得分多少决定胜负。因为装桃子的篮子是树的枝条编成的,易于损坏,1893 年才将桃篮改成铁质的球篮,在铁篮下沿挂了线网。由于每次投球入篮后需爬上梯子将球取出来,显得很麻烦,为了简化比赛程序,节省时间,1906 年人们制成了拉线式空心球筐。篮底用铁网制成, 用线绳牵住它能活动的底部,这样,球进筐后,只要将绳子一拉,球就会掉下来。由于比赛中铁制的筐底容易碰伤运动员的手,随后即有人设计了相同结构的线制篮网。到 1913 年才将网底打开,形成了近似现代的篮圈和篮网。篮球运动诞生后,詹姆士·奈史密斯的学生为感谢他们的老师,向他建议将这项运动取名为“奈史密斯球”,史密斯博士婉言谢绝了。因为此项运动投篮的目标是桃篮,使用的是球,于是给这项运动取名为篮球。
篮球运动发明的时候只是一项冬季室内娱乐活动,在美国的大学校园里也只有很少的学生参加这项运动,篮球运动的发明者詹姆斯·奈史密斯绝未想到这项活动后来得到了世界的公认,而且如今有数以百万计的人在从事这项运动。
篮球运动遍及美国各个角落,它作为一种娱乐活动在邻居里、教堂里、青年团体中、校园里,以及职业(专业)场所里广泛流行。也就是说,在美国的室内体育馆和室外的大型体育场到处都能看到篮球的影子。
在美国,令人着迷的篮球比赛主要有 3 次:每年 3 月末到 4 月初的大学
男子、女子锦标赛和 11 月至第 2 年 6 月的职业篮球比赛。
篮球运动要求运动员各有所长,并溶为一个整体,因此训练的风格也是不尽一致的。有些教练员擅长对每个运动员进行严格的训练,而且使得每一
个运动员都有一技之长。
篮球运动在美国迅速普及的原因很容易解释。这项运动简单易学,不需要很多的器械,尤其是对年轻人来说无论以前是否玩过都无所谓。这项运动的组织者还对那些擅长篮球运动的人予以奖励。许多大学还为中学优秀篮球运动员提供上大学的奖学金,大学运动员还可以转为职业运动员,并领取薪水。
1892 年 1 月 20 日,世界上第一次篮球比赛正式举行,每方 9 名队员,
因为当时奈史密斯的体育班中只有 18 名学生。奈史密斯的学生十分喜爱这项运动,没出两个月,第一次公开赛(学生队和教工队)便列入了日程。结果, 学生队以 5 比 1 的比分击败了教工队,当时的观众仅有 200 多人。同月,进行了首次女子篮球比赛,这场比赛是女教师队对当地的女孩队。
这项运动很快越出斯普林菲尔德学院的围墙,学生们带着篮球遍布全国各地,而且远涉他国比赛。以后的十五年里,篮球规则又有了很大的改进。1897 年决定每队每次只上场五名队员。在这以前,上场参赛的人数不限,甚
至一方就有五十人上场的纪录。另外对记分也做了规定,每进一个球得 2 分。
罚篮要在 4.5 米线外进行,每罚一个球得 1 分。当时也规定罚篮只限在一次到两次。所谓“犯规”是指一方队员“打、拌、抓”另一方队员。
1896 年举行了第一届五人制的大学篮球比赛,芝加哥大学队以 15 比 12 胜依阿华大学队。同年第一支职业篮球队在新泽西州的特连顿成立。第一支享有盛誉的篮球队是日尔曼公牛队,它成立于纽约州的巴法罗城。1892 年, 篮球运动进入加拿大。1893 年 11 月篮球运动由凡梅尔·里都特介绍到法国, 并于 1894 年传播到英国。
第一次大型国际篮球比赛于 1917 年 11 月在法国巴黎举行。1932 年国际业余篮球联合会成立。1936 男子篮球运动成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之一。
20 世纪的二三十年代,篮球运动在美国得到广泛的传播,但其普及性仍
不如棒球和橄榄球运动。篮球运动在美国盛行于 20 世纪三十年代中期,这期间主要有一位体育专栏作家和一位加州大学运动员的积极宣传和倡导。
体育作家奈德·易里斯认为篮球运动场地需要大一些,况且优秀球队的比赛适合吸引大量的球迷。1934 年 12 月起,他作为一名篮球运动倡导者, 当时在纽约市麦迪逊花园广场上组织了两场表演赛。1934—1935 年的比赛球票被抢购一空,但直到 1936 年易里斯才大获成功,当时举行的比赛是在长岛大学队(当时最佳球队)与加州大学斯丹福队之间进行的。
长岛大学队获胜四十三场并享誉海内处,斯丹福队是由身高 1.88 米的汉克·鲁赛堤率领,他以战术变幻莫测而闻名。当时篮球运动已经被人们广泛接受了,平均每队每场得分在 35 分左右,队员们通常用双手投篮。而鲁赛堤却打破了这种模式,他善于护球和防球,尤其是他与其他队员截然不同的跑动中举手投篮。
校园篮球运动逐步受到国内的承认。在三年内,主要有两种比赛:全国大学体育运动员协会锦标赛和全国邀请赛。这两种比赛是由路易塞蒂倡导发起的,比赛规则有所更改。例如,犯规后不在中场跳起争球,比赛不停顿。得分后,球便给对方发球。
拉塞尔和张伯伦使篮球运动与橄榄球和棒球运动在美国并驾齐驱。到了六十年代,他们俩人在美国篮坛中声名显赫,吸引了成千上万的球迷。拉赛尔被认为是美国篮球史上最佳防守队员之一。张伯伦则以突破能手而闻名,
他带球上篮时,几乎所向披靡,就连拉赛尔也很难阻挡他。
拉赛尔身高 2.08 米,为当时身高第一,他曾是旧金山大学篮球队的队
长。后来成为职业队员,于 1956 年在波士顿赛尔蒂克斯队效力,在他十三年的篮球运动生涯中,他带领赛尔蒂克斯赢得了十一场锦标赛,获得“八连冠” 的美称。拉赛尔以其卓著的功绩,一度成为身高 2.18 米、体重 119 公斤的张伯伦的劲敌。六十年代里,赛尔蒂克斯队和洛杉矶湖人队相遇六次,每次都是拉赛尔所在的波士顿队获胜。
1959 年,张伯伦转为职业选手,1962 年他打破了两项记录:在一次比赛
中他独得了 100 分,而且在整个赛季平均每场投入 30.4 分。
拉塞尔、张伯伦和赛尔蒂克斯队将职业篮球运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美国篮球运动的第二个时代是以洛杉矶的加州大学队水平为标志的。从
1964 年到 1975 年 12 年的赛季中,洛杉矶加州大学队和该队的教练约翰·伍登十次荣获全国冠军。伍登是美国篮球运动史上最具有特色的人物,因为他不但作为一名篮球运动员(二十年代里坡杜大学队的球星),而且作为篮球教师而被选入美国篮球名人俱乐部中。
在业余篮球比赛中,每场分数在今天的年代里令人难以置信。大学队, 象堪萨斯大学、杜克大学、路易斯安娜大学和得克萨斯大学平均每场几乎达到 100 分,俄克拉荷马大学则每场高出 110 分。但这些队远不能与洛杉矶
荣耀拉玛丽蒙特学院的公牛队相媲美,因为这个队每场则超出 123 分。这说明,现在篮球比赛的分数越来越向高分数发展,也表明这是人的心理愿望。奈史密斯于 1939 年去逝,他做梦也未想到会有这多少人玩他所发明的这
个游戏。如果他有在天之灵,他会为今天的水平尤其是运动员所取得的精湛技艺而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