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 的商业特征
NBA 是美国三大职业运动协会之一,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商业特征越来越浓,任何一支球队的比赛都是为金钱而努力。在美国 NBA 走红的球员,都是名利双收居多。这对篮球在美国的发展起了很大的刺激作用,不少人都看上了职业队,其年薪收入至少是 20—30 万美元,各队主力球员的年
薪收入可达 60—70 万美元,而超级巨星的年薪收入则高达数百万美元。1990
—1991 年赛季,年薪所得收入最高的是克利夫兰骑士队的约翰·威廉姆斯,
为 500 万美元,前十位球员的平均收入也高达 362 万美元,这些都创造了历史的最高纪录。而这些明星的收入还未算巨额广告费。
1992 年在 NBA 中,个人广告收入最多的首推迈克尔·乔丹。与乔丹签约的厂商不下六七家,有耐克、雪佛莱汽车、麦当劳⋯⋯总值约 500 万美元,
再加上他的年薪 400 万美元,这些巨星的总收入远远超出了美国总统年薪的数十倍。
NBA 选手是美国乃至世界上知明度最高的运动员,NBA 球队的巡回表演赛受到东西部球迷热烈的欢迎。电视转播 NBA 的比赛使 90 多个国家的球迷大饱眼福,NBA 比赛的门票每场都能售出 90%,赞助单位络绎不绝,NBA 的商品销往世界各地,在家庭录像带市场上,NBA 比赛的录像最受欢迎。广播电视网、有线电视和地方台节目也经常播放 NBA 的比赛,二十世纪九十年代,NBA 的观众的收视率,录像销售赞助和指定商品都显示出上升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