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哲学与因明

佛教产生于公元前 6—前 5 世纪的古代印度。在早期佛教的典籍中,没有关于佛教创始人生平的完整记录。释迦牟尼主要事迹散见于佛教各个部派后来编成的经、律中,而且往往与神话虚构交结在一起,人们透过这些神话虚构,大体可以找出一些较为可信的史实。佛教创始人名悉达多(字意为“目的达到了的人”),姓乔达摩(字意为“最好的牛”),出生于古印度的迦毗罗卫城(约在今印度、尼泊尔边境地区),大约生活在公元前 566—前 486 年。释迦牟尼是佛教徒对他的尊称,意思是“释迦族的贤人”。乔达摩出身于刹帝利种姓,是迦毗罗卫国净饭王太子,其母早逝,由姨母抚养长大。少年时代接受婆罗门教的传统教育,学习吠陀经典和五明(“声明”即音韵训诂之学,“巧明”即工艺技术之学,“医方明”即医药之学,“因明”即逻辑推理之学,“内明”即宗乘大意之学)。后与觉善王女结婚,生一子。20 岁离家,到处寻师访友,探索人生解脱之道。关于乔达摩出家的动机,佛教的传说不完全相同,有说是因为他看到了人体的丑恶;有说是因为他看到了生老病死的痛苦。从当时社会考察,可能与他经历了亡国灭族的惨祸有关。传说佛陀布教,曾得到拘萨罗国王波斯匿的赞赏。但该国大臣利用波斯匿不在国内的机会,发动政变,拥立他的儿子毗琉离为王,不久发兵消灭了释迦的国家。当毗琉离王兴兵方行之日,佛陀曾于路上劝阻,但未成功。被杀“释种”“积尸如莽,流血成池”。佛陀曾听到释氏五百妇女被戮含苦称佛的声音,他无可奈何,唯有遣比丘为他们说法:“羁缠五欲,流转三涂,恩爱别离,生死长远。”阶级关系的剧烈变化和战争,加剧了的社会不幸,当是促使乔达摩产生消极厌世思想的主要原因。

乔达摩离家之后先到王舍城郊外漫游,跟随数论派先驱阿逻逻迦罗摩和郁陀迦罗摩子学习禅定。数月之后,觉得不满足。他不否认禅定的作用,但认为禅定不是目的。接着他尝试通过严格的苦行发现真理,寻求解脱。据说他认为:摩擦湿木不能生火,摩擦干木才能取火;人身亦需经过苦行,清除体液,才能悟出真理。于是他逐渐减少饮食,直到每天只吃一粒,后来七天进一餐。他穿鹿皮、树皮,睡在鹿粪牛粪上,有时卧于荆棘上。六年后,身体消瘦,形同枯木,却依然没有发现什么真理。乔达摩认识到苦行并不能获得解脱,开始净身进食。他渡过尼连禅河,来到伽耶(今菩提伽耶),坐在毕钵罗树(后称菩提树)下,沉思默想。据说,经过七天七夜,终于悟出了“四谛”的真理。这标志他真正觉悟成道了,因而被称为“佛陀”,或简称“佛”,意思是“觉悟者”。这一年他 35 岁。此后他就一心转向传教活动,

历时 45 年直到死去。传说佛陀在成道后,首先赶往婆罗奈城郊的鹿野苑,寻找曾随他一道出家的五个侍从,并向他们讲说“四谛”之理。由于从不同角度讲了三遍,佛史称作“三转法轮”。佛陀还主张要坚持“中道”原则,即既要避免极端苦行,又反对任情纵欲,只有“中道”才是解脱的“正道”。这是佛陀首次宣讲佛法,所以也称为“初转法轮”。五个侍从信仰了佛陀教义,成为他的首批僧侣,号“五比丘”。佛陀一天的活动似乎很有规律,他黎明起床,坐禅静思,近中午时,外出乞食。有时在午饭前访问某些沙门。中午饭后,到聚落外的静寂处坐禅沉思。黄昏为弟子宣法,或到聚落里向俗人传教,一直到晚上。他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是漫游、布道,雨季停止旅行3 个月,称为“伐沙”(坐夏)。佛陀的这种生活方式,当是早期僧侣的生

活缩影,后来就形成了佛教的某些生活规则、戒律的雏型。

传说佛陀悟道,从菩提树下站起来,首先向他奉献食物的是两个商人。佛陀在传教中经常与“外道”沙门辩论。据佛典记载,佛陀总是在辩论中取胜,使他们纷纷皈依佛教。有一次佛陀走在鹿野苑的路上,遇到一位“邪命外道”沙门,佛陀对他说法,表示自己已经成道,这位“邪命外道”摇头离去,走上另一条路。佛陀的道理并没能使一切人信服。佛陀 80 岁逝世。据说他死在拘尸那迦城(印度北方邦境内)附近的希拉尼耶伐底河边的娑罗林中。人们从他一生传说中大体可以看到早期佛教僧侣的一般生活情景,有助于对佛教基本教义的理解。

最早由释迦牟尼及其弟子所传播的教说是原始佛教。原始佛教的基本教义是四谛说、缘起说、五蕴说、无常说、无我说、创世说和种姓说。

关于四谛说。这是佛陀的主要伦理道德观。四谛是苦、集、灭、道四个真理。(1)苦谛告诉人们现实生活中充满着种种痛苦的现象。佛教把苦分为八种,即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和不爱的东西会合的痛苦)、爱别离苦(和可爱的东西别离的痛苦)、求不得苦和五取蕴苦(一切身心的痛苦)。(2)集谛指造成世界种种痛苦的原因和根据。(3)灭谛说佛教的最后理想是无苦境界涅槃。(4)道谛向人们指出实现佛教理想所应遵循的方法和道路。这种道路有八种,即正见、正思或正志(正确的意志)、正语、正业(正确的行为)、正命(正确的生活)、正精进(正确的努力)、正念

(正确的思想意识)、正定(正确的精神集中)。苦谛和集谛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在早期专制主义统治下人民在社会和自然压迫下的痛苦。灭谛和道谛说提出的消灭痛苦的号召和具体途径是想把世俗的问题颠倒为人的主观意识问题,要求人们在自身中而不是在社会中去寻求苦难的原因和解决苦难的办法,表明了佛教的社会作用。

关于缘起说。这是原始佛教的哲学基础。佛教否认婆罗门教的创世说, 同时批判了沙门思潮中其他派别的各种世界观,提出缘起说,指出“诸法从缘生,诸法从缘灭”,认为一切事物或现象的生起都是各种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关系或条件,离开了关系或条件,就没有任何事物的生灭变化。佛经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原始佛教用这个缘起说观察人生,把人生分为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等 12 个彼此互为条件或因果联系的环节,认为“无明”(无知)引起了“行”(意志);由“行”引起了精神统一体的“识”;由“识” 引起了“名”(精神)和“色”(肉体);有了“名色”就有了“六入”, 即眼、耳、鼻、舌、身、意(心)等 6 种感觉器官;有了“六入”也就引起“触”,即对外界事物的接触;由“触”引起“受”(感受);由“受”引起了“爱”(贪爱);有了“爱”就有了“取”,即对外界事物的追求取着; 由“取”引起了“有”,即生存的环境;有了“有”就有了“生”;有了“生” 也就有“老死”。十二因缘的中心内容是:人生的痛苦是由无知所引起的, 只有消除了无知才能获得解脱。后来,小乘佛教把十二因缘与轮回说教结合起来,提出所谓“三世两重因果说”。

关于五蕴说。这是佛教对“法”即宇宙万有所作的说明。原始佛教是一种多元论的实在论,它把世界分成五类,称之为“五蕴”,即色蕴(物质现象)、受蕴(感觉)、想蕴(知觉或表象作用)、行蕴(意志)、识蕴(意识或认识作用)。在色蕴中包括着四大(地、水、风、火)和由四大组成的

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以及感觉的对象(色、声、香、味、触)。这五蕴在相互集合中构成了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五蕴当中,精神方面的受、想、行、识,称为“名”;“名”加上“色”称为名色。也就是说,五蕴可用“名色”来称呼它。我们的肉体与精神,内外的身心环境,全部都没有实体,是无常的、苦的、无我的,为了说明这些道理,才把五蕴一个个的列举出来。所谓五蕴观、五蕴的无我相,就是指这个。为了祛除我见,为了显示出无常、苦、无我的佛教立场,佛陀才说出五蕴的教法。《般若心经》所说的五蕴皆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这与上述五蕴说的旨趣是相同的。

关于无常说和无我说。佛教主张“诸行无常”和“诸法无我”。诸行是指一切生灭变化的现象,与有为同义。所有的现象都不曾有一瞬间的停止, 无常生灭变化,这就是诸行无常。现象,包括物质与心,这常常是变化的, 关于这点,今天的自然科学也如此说。佛教认为,诸行是无常的,是我们日常经验到的眼前事实,不须要特别证明,它是自明的。故在法印之中,诸行无常被置之于第一位。就如理论上所说的“无常故苦”或“无常故无我”, 这样,无常被说为是苦与我的理由。因为无常的实践(无常观),人遇到近亲死亡等等,就会感到世事之无常,而产生宗教心。因为无常观,而舍弃了骄慢与执着之心;借着正确的认识无常之真相,而能舍弃对我、我所(自己与自己的所有物)的执着与骄慢之心,而怀着谦虚与体谅他人之心;因为无常观,而能爱惜寸阴,不断地精进努力。“诸法无我”的“法”意指“无我性的事物”,也可单指“事物”。但原始佛教中“事物”只限于“无我性的事物”,因此诸法与诸行一样,是指一切现象。无我是“没有我”、“非我”, 在这里当作是永远不会生灭变化的实体或本体。佛教认为此种实体或本体是在经验认识以外的,其存在与否并不明白,被认为是无记,因而禁止探讨这类问题。在此一意义下,佛教不可说那种无实体的“我”。但在我们的世界里,则可以说一切法“非我”。因此,诸法无我即是一切事物非我。无我与空是说诸法处于无我、空的状态。在理论上,无我与空即无自性,即无自己固定本体的性质,亦可说无固定性。诸法并无不生灭的固定实体。所谓“固定”,是与他人无关,孤立而独立自存的意思。但社会人生的一切都是与他人有关系,不是绝对单一孤立存在的。而一切皆与时间、空间,或其他事物有所关连,是相对、相关的存在。社会人生也没有固定的活动。有什么条件就有什么变化。这就是理论上之无自性的“无我”和“空”。

关于创世说和种姓说。佛教以“业”为创世纪的原动力,早就蕴含在业报轮回的宗教思想中了。“业”有“共业”和“不共业”两种,“共业”的果报是众生的共性及其共存的世界;“不共业”决定有情的个性及其特殊的生活条件。据说众生共业感得的国土是这样一种结构:一个日月所照之地, 名“四天世界”;一千个日月所照的世界,名“小千世界”;一千个小千世界,名“中千世界”;一千个中千世界,名“大千世界”;前面总称为“三千大千世界”。此三千世界受众生业力的支配,按成、住、坏,复成复坏的公式循环周转。成、住、坏(空)都是众生的劫难,其中还要经受火、水、风三灾,刀兵、饥馑、疾疫三劫等。这类说法,很容易在多灾多难的民间流行,成为佛教又一个影响较大的宗教观念。据说,在“成劫”之初,众生过着宁静和美的生活,由于人的食欲,引起了生产活动;又有了性欲,产生了两性结合,出现了家庭。家庭是私有财产的根源,私有财产是人际斗争、社

会不定的根源。为了调和人际的争讼,出现了刹帝利和国家,有人厌世出家, “入山行道”,于是产生了婆罗门。此类创世说在佛教不同典籍中,说法并不一致,但最终归结为“业”,则是一条贯彻始终的主线。因此,在宇宙生成论和种姓起源上,佛教同婆罗门教的天帝创始说,完全对立。早期佛教充满着悲悯和同情受苦者的情绪,但对阶级矛盾则采取调和的态度,对种姓制度主张适当调整。在早期经典中提到四种姓时,往往把刹帝利排在婆罗门之前,认为唯有刹帝利才是“天人中最胜”。至于种姓制度本身,没有本质的变化。但是在宗教信仰方面,早期佛教却向一切阶级、一切种姓开放。社会上的种姓不平等,可以在佛教中得到解决,在佛法面前,佛徒一律平等,没有种姓差别。佛陀宣布:“今我弟子,种姓不同,所出各异,于我法中出家修道。若如人问:姓谁种谁?当答彼言:我是沙门释种。”沙门释种是指依照佛教戒律出家修道的人。种姓平等被认为是“出世间法”的“施设”,在早期的僧团组织中,看来是贯彻了的。

关于因明。因明(也有称作因明学)即佛家逻辑。当然,佛教产生以前, 印度古代就早已有因明的逻辑思想。在古代印度,各宗教哲学派别之间的斗争十分激烈,经常展开辩论,辩论的胜负往往决定一个人荣辱乃至生死。7 世纪曾游历印度的玄奘在《大唐西域记》中记叙道:“时集讲论,考其优劣, 彰别善恶,黜陟幽明。其有商榷微言,抑扬妙理,雅辞赡美,妙辩敏捷,于是驭乘宝象,导从如林。至乃义门虚辞,辞锋挫锐,理寡而辞繁,义乘而言顺,遂即面涂赭垩,身坌尘土,斥于旷野,弃之沟壑。”《大唐西域记》中还记载了世亲的老师如意法师因与外道辩论受挫而被迫截舌自杀的事。这就造成一种重视辩论技巧的社会要求。印度在佛教兴起前便沉浸在哲学思索中,大量的不同观点和体系正在涌现,并进行着激烈的争辩。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哲学派别或教派内部也是观点纷呈,派系丛生。各派在论战中竭力稳固自己的观点,完善自己的体系,建立自己的权威。这样的辩驳,一方面促进了哲学的发展,另方面也促使各派着力研究总结出论辩的技艺,并逐渐提炼出充满“立破正邪”、“咸陈轨式”推理论证规则的逻辑体系。

“因明”的“因”指推理的依据,“明”指通常说的学术。因明大约产生于公元前 6 世纪,传说它的创始人是乔达摩(也有译作“足目”)。最早关于因明的著作是《正理经》。后来佛教哲学家又推动了因明的发展。因明有古、新之分。佛教大师陈那以前的因明主要取五支作法,属古因明系统; 自陈那创立三支作法以后,便产生了新因明系统。古因明和新因明有很多不同之处,其中最主要的区别是由五支作法变为三支作法。所谓五支作法,就是其论式由宗、因、喻、合、结五个部分组成;所谓三支作法,就是其论式简化为宗、因、喻三个部分。其中。“宗”是对论点的陈说,“因”是根据和理由,“喻”是比喻和例证(“同喻”是同类比喻,“异喻”是异类比喻), “合”是在前三者基础上的具体应用,“结”就是结论。五支当中以“宗、因、喻”三部分最为重要,因为“结”只是“宗”的重复,而“合”也已包含在“喻”之中了。所以陈那把五支改为三支,创立了新因明的论式。陈那的三支作法除了删去“合、结”二支外,还对“喻”作了改造。在五支作法里,喻只起比喻和例证的作用,意义不大;但在陈那的三支作法里,喻在例证之上还说出它的普遍意义,这就提高了喻的地位,使喻变成因果关系的带例说明。从五支改为三支,这是因明史上的一项意义重大的变革,它使因明的论式趋向完善成熟,更切合人类思维的逻辑过程。因明作为佛家逻辑,是

随着佛教的兴盛而发展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