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志”、“明鬼”的宗教思想
墨子所说的天,是有意志的天,它能赏善罚暴,能爱人憎人。这个天志实际上是墨子所代表的小生产者阶级的意志。所谓“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天志》上)。更具体地说,天之意,“欲人之有力相营,有道相教,有财相分也”(《天志》中)。墨子通过宗教形式把兼爱互助的思想表达出来。有意志的天就是上帝, 人间的最高统治者是天子。墨子根据“上同”的原则,主张百姓皆上同于天子,天子还须上同于天。他认为君权是神授的,“古者上帝鬼神之建设国都、立正长也”,“将以为万民兴利除害”(《尚同》中)。墨子的上帝是按照小生产者的愿望塑造出来的。墨子所信奉的上帝鬼神是墨子所代表的这一阶层自己的虚幻的化身。他把希望寄托在“上帝”和“鬼神”身上,希望上帝和鬼神能推行他们的理想。
应当指出,墨子的天志和孔子的天命思想根本不同。孔子和他的弟子所谓“畏天命”、“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是在承认有意志的天的前提下的命定论。它是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的。墨子针对着这个思想,认为富与贫、贵与贱、寿与夭,都非命所定,可以人力变更。在理论上,墨子提出“力” 来对抗“命”。譬如处于贫贱的贤者应得富贵,处于富贵的不肖之人应得贫贱,没有命中注定的富贵贫贱,从而提出“非命”的主张。它打击了世卿世禄的旧势力。墨子由于小生产者阶级软弱的本性,始终不能摆脱那幻想出来的强大的靠山:有意志的天。所以他抛弃了命定论,但是接受了尊天、明鬼的宗教思想。墨子把尊天和非命纳入一个思想体系,这就造成思想上的矛盾。
墨子相信有意志的天以外,又相信鬼神。他跟执无鬼论者辩论,曾经运用他的三表,证明鬼神实有。墨子还宣传鬼神有超越常人的能力,他说“鬼神之明智于圣人,犹聪耳明目之与聋瞽也”(《耕柱》)。把鬼神说成这样高明超绝,世间的圣人简直不能跟他相比,这正是热情地崇拜鬼神的宗教思想。墨子崇信鬼神的用意,如同他提倡天志一样,不是为了欺压百姓,恫吓万民。相反,主观上是为了百姓人民的利益。他经常把所谓天和鬼的利益跟百姓的利益相提并论,甚至不加区别。如说:“尚贤者,天鬼百姓之利,而政事之本也。”(《尚贤》下)又说天鬼能够赏善罚暴,“天子为善,天能赏之;天子为暴,天能罚之”(《天志》中)。“鬼神之所赏,无小必赏之; 鬼神之所罚,无大必罚之”(《明鬼》下)。大如夏王桀、商王纣、周朝幽王和厉王,只因他们暴虐百姓,鬼神就来惩罚他们。为善的人就要表扬、奖励,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非攻》下)。由此可见所谓“天之利”、“鬼之利”,不外是加重“人之利”的说明,实际上就是企图证明人间百姓万民的利益与天鬼的利益相一致而得到保障。百
姓万民的利益,统治阶级时时觊觎它,剥夺它,天鬼的利益高于一切,他们就无可奈何、不敢侵犯了。墨子尊天明鬼、主观动机还是为了人民的利益, 和当时的统治阶级利用“天命”、“鬼神”迷信思想作为压迫人民的思想工具,是有区别的。也必须指出,墨子企图假借天志鬼神威吓剥削者当权派, 实际上并不能达到他的主观目的。宗教幻想不会给人民带来实际利益。天志的理论反而被剥削者利用来作为王权神授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