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是对立统一规律的感性显现

美是美的规律,美的规律就是对立统一规律的感性显现。

我们说,美是对立统一规律的感性显现是什么意思呢?要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还是回到丰富的审美现实之中吧,这样,我们便会发现许多有趣的现象,比如,同样是水,为什么滔滔江河,汨汨流溪,或碧波万倾,或微波荡漾都是美的,而一潭死水却不美?同是树木,为什么人们总以郁郁葱葱, 或绿芽初放,或树枝挺立为美,而枯枝败叶却是不美?同是花儿,蓓蕾初锭, 或含苞待放及至鲜花怒放都是美的,凋谢的花朵却不美,唐代著名人物画家周坊的经典性名作《簪花仕女图》中,贵妇们戴的都是盛开的艳丽夺目的牡丹,而没有人拿了凋谢的花朵装饰自身。人们的居室插花,或素或艳,或雅或华贵,都是选择鲜活的花儿,配衬的枝叶,也是鲜活的。待鲜花谢了,人们便将她抛弃。人造花朵,是绢是塑,是瓷是陶,也都只摹仿鲜花的形、姿、色、状,而绝不以残枝败朵作为摹仿的对象。再如妇女们的化妆,一般来说, 也是以显现健康的青春活力为原则。东施效颦所以不美,除了其矫揉造作的虚假性,还因为她错以病态为美。车尔尼雪夫斯基曾经说及这样一个例子: 红色涂在少女的脸颊是美的,而涂在鼻尖上则是丑的。他用审美定势的理论解释。其实,审美定势是一种社会审美心理积淀的表现,也是一种对美的发现的反应,它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审美活动中逐渐培育出来的。也许人们对自己的美的观念说不出个所以然,但总体来说,则是人们对美的规律的一种感悟的表现。要对这些现象作出科学的。人们常说:“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这是对事物运动与其生命的关系的形象表述。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是宇宙间一切事物赖以变化发展的普遍规律。一如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所说:“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一切事物的发展。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着重号笔者加)同理,无论何种事物, 其对立统一关系完结之日,便是该事物衰亡之时。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发展的根源和动力,这个规律在个别事物的感性显现,便是生命的标志,便是事物蓬勃生机的表现,便是美,便使事物有了美的属性,成为美的事物。其显现得愈充分愈鲜明便愈美。反之则是不美的,甚至是丑的。具体的植物,枝叶茂盛,色彩鲜活,便是植物的对立统一规律的感性显现形式, 它意味着这株植物的生命存在的发展,因而是美的,这便是鲜花之所以美, 残花之所以不美的根源。滔滔江河,浩瀚湖海,乃至明净平湖,涓涓细流, 均以其水流与对自然光的反射出来的千姿百态显示出鲜洁活力,因而是美

的。一潭肮脏死水之所以不美,是因为它所显现的不是发展和生机,而是其

反面。人们把适度的红色作为胭脂涂抹在妇女的脸颊、嘴唇,是人的健康与生命活力的显现,因而是美的。把红色涂在鼻尖上,则使人想起了酒糟鼻以及梅毒、麻疯⋯⋯总之是一种病态,因而是丑的。在社会生活中,在人民内部,人与人之间关系融洽与和谐之所以美,也因为这种关系显现了社会对无序、混乱的克服,是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欣欣向荣的标志。从这个意义说: “和为贵”“家和万事兴”这些民间谚语都是很有道理的。⋯⋯

也许有人会反驳说:哎呀呀,人说美是对立统一规律的感性显现,又承认任何事物都蕴含着对立统一规律,岂不是说凡有生命的未衰亡的事物都是有美了吗?但事实并不是这样。比如毛毛虫也有生命。其生命活动也包含着矛盾运动。为什么毛毛虫不美?朋友,别急呀。我们说的是:“美是对立统一规律的感性显现”。不错,对立统一规律无处不在。而且,任何事物都有其感性形式,但不是所有事物的感性形式都足以显现其矛盾运动。就拿自然事物中的岩石来说吧,太湖石以其姿态万千显现着运动变化。而一块石脉紊乱、色泽灰暗,形状无序的岩石,尽管其质仍坚,未被风化,然因其感性形式未能显现其内在质量而不美。这种现象谓之物的形式与内容的不相适应。一旦经人工雕琢,其形式仍可因显现其质量而美。当代开发的花岗岩建材便是如此。相反,秋天的枫叶红了,本来是叶之将落的表现,但因其鲜艳,而显现了活力,换句话说,因其红叶显现了生命运动的勃勃生机,使之有了美的属性,成为了美的景观。至于说到毛毛虫,则因其生命运动本质的低层次, 加之其外在形状(它的蠕动、体态、色泽)亦不足以显现生命运动之活力。因此,其外在形式没有美的属性。

再说,事物的属性是多层次的,大致可分为本质属性与非本质属性。美只是事物的一种非本质属性,它并不决定事物的根本性质,更不等同于该事物。具体事物的对立统一规律的感性显现,即事物的属性,也并不仅仅由其外在的形与色等因素来决定,而往往是该事物多层次属性的综合体现。比如花的美,就不仅仅根源于花的颜色和花的形状。只有当花的颜色因充盈着汁液而显得鲜嫩,花瓣因其挺技而显现生命的活力的时候,花才是美的。换句话说,具体的花朵的美是其植物株多层次属性的综合体现。人的美就更丰富了。人的属性,亦即通常所说“人性”,也是多层次的。如与植物相比,人有动物性。这是人自然属性。与其它运动相区别,人又有类本质的属性,这就是马克思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的“人是有意识的存动物”,因此,人的活动是有目的性的。但这两个层次都只是人性中的浅表层次,只有作为“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人的现实的社会性才是最具体的高层次属性。因此,人的外貌姣好,固然是人的自然属性中生命运动的感性显现, 是美的外在形式。但这只是人的一种自然层次的美,亦是浅表层次的美。这种美,如不同人的社会属性的美结合起来,是没有生命力的。雨果小说《巴黎圣母院》中那个道貌岸然的副主教克洛德·孚罗格和相貌堂堂的弓箭队长弗比斯之所以随着其丑恶的社会属性的暴露而显得丑恶非常,就是这一缘

故。相反,即使自然属性方面有某些缺陷,但因其社会属性的善的显现,使他具有了内在美的属性,这种属性通过言行显现便美。而且,其善显现愈充分,便愈美。因此,为捍卫祖国而双目失明的史光柱美,身残志不残的张海迪也美,英雄的奥斯特洛夫基和吴运铎①更美。而且他们的美具有永恒的魅力,因而比容貌的美更有生命属性之中,又以其带根本性的,即决定事物性质的那种属性,对事物美丑具有决定性作用。这就是为什么毛毛虫不美的原因。众所周知,就其本质而言,毛毛虫是一种带有毒素的软体爬行动物。它的这种本质,不仅有害于植物,而且有害于人类。它本身就是损害生命运动的因素,如果借用控制论的熵增加原理来表述,那么,毛毛虫在自然界(我把人的身体部分也归入自然界)的大系统中,是熵加的物质原因,是有害于 世界有序发展而要克服的无序因素。从本质上看,毛毛虫没有显现对立统一规律,其显现的恰是对立统一的规律的反面,因此,毛毛虫不可能有美的属性。毛毛虫不仅无美可言,而且其丑至极。

我们肯定美是对立统一规律的感性显现,有三重意义。第一,这是美的规律。事物有了它,就有了美的属性,就美。第二,它是美的事物之所以美的根源,是美的事物的一种属性,但不是该事物本身。换句话说,事物中的美不等同于该事物。如前所述,物的属性是多层次的,总的可区分为本质属性与非本质属性。而美,属于事物的非本质属性。如花,鲜花具有美的属性, 但当花残了,其美的属性已经失去。而它仍不失为花。因为其本质属性依然存在。有的美学家曾用物甲与物乙来区分事物本身与事物的美。如果将“物乙”的涵义中去掉主观的因素,即不是所谓“物的形象”的代用词,而是取其区别于物本身的涵义,亦未尝不可。如桂林山水的美不等于桂林山水本身。桂林山水的美是桂林山水多层次属性的综合体现,是桂林山水的对立统一规律的感性显现。它与人的关系是一种精神的关系,即供人美感享受的对象。而且,作为审美的对象,对其美学价值的发现则因人而异。而桂林山水本身, 却是科学研究,科学开发的对象,地质学家说它是一种喀斯特地貌。漓江水则含有一种特殊的物质,用之酿酒,则香醇浓郁,这就是著名的三花酒,用之于造米粉,则爽滑可口,这就是著名的桂林米粉⋯⋯还有利用漓江发电的。一句话,桂林山水本身与人的关系是一种物质的关系,其价值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第三,它说明美是美的事物的一种客观属性。不管人们是否发现它认识它,它都客观地存在于美的事物之中。它不同于审美对象。审美对象(这里从欣赏美的涵义使用“审美”这个概念)则离不开作为审美主体的人而存在,这就要求人们区别美的事物与审美对象这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前者涵盖一切有美的属性的事物,即涵盖一切美的事物,和未作为审美对象的美的事物。后者,则指已与人建立起审美关系,

① 奥斯特洛夫斯基是苏联作家《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作者,他就是书中保尔·柯察金的原型。吴运铎著有《把一切献给党》一书,素有中国保尔之誉。

其美已被人发现并鉴赏的美的事物。分清这两个概念,在美学研究上十分重要。它可以避免逻辑上的混乱,更可与唯心主义的美学观划清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