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领域的教育目标

教育目标是在学校教育条件下教育者对学生所期待达到的目标,一般把它分为三个领域,即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动作技能领域三类。其中情感领域的教育目标包括下面五项内容:

接受(注意),唤起学生的注意,准备接受。把学生的思想、情绪带入由刺激引起的情境,使学生从半意识水平产生对客体的意识,发生选择性注意而主动接受。

反应,这个水平是学生从默从的反应、愿意的反应向满意的反应发展, 而且从积极的反应中获得满足感、喜悦、热情和乐趣等情绪。

价值评估,分为两个层次,起初是价值接受,即对某个命题在情绪上加以接受,表达了个人最低信念的确信;其次是价值的参与和追求,在这个水平上信念具有高度的确定性,并以某种方式促进价值的实现,也力图使别人信服,而成为自己事业或信仰的追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