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是心理活动的组织者

情绪是独立的心理过程,有自己的发生机制和操作规律;作为脑内的一个监测系统,情绪对其他心理活动具有组织的作用(A.Sroufe,1976、1979)。情绪的组织作用包括对活动的瓦解或促进这个两方面,一般说来,正性情绪起协调的、组织的作用;负性情绪起破坏、瓦解或阻断的作用。

有研究证明,情绪能影响认知操作的效果,其影响效应取决于情绪的性质及强度。中等唤醒水平的愉快和兴趣情绪为认知活动提供最佳的情绪背景。愉快强度与操作效果曲线呈倒“U”型,过低或过度的愉快唤醒均不利于认知操作。这些研究结果符合关于不同唤醒水平的情绪对手工操作的不同效应的叶克斯—道森规律(A.Welford,T.,1974)。而对负情绪来说,痛苦、恐惧的强度与操作效果呈直线相关,情绪强度越大,操作效果越差。与痛苦、恐惧不同的是,由于愤怒情绪具有自信度较强的性质和指向于外的倾向,中等强度的愤怒一旦爆发出来,有可能组织个体倾向于面对的任务,导致较好的操作效果(孟昭兰,1984、1987)。这些研究结果则补充了叶克斯—道森曲线。上述结果表明,情绪执行着监测认知活动的功能,不同性质和不同强度的情绪起着不同程度的组织或瓦解认知活动的作用。

情绪的组织功能也体现在对记忆的影响方面。鲍维尔的研究表明,当人处在良好的情绪状态时,更容易回忆那些带有愉快情绪色彩的材料;如果识记材料在某种情绪状态下被记忆,那么在同样的情绪状态下,这些材料更容易被回忆出米(G.Bower,1981)。这说明情绪具有一种干预记忆效果的作用, 使记忆的内容根据情绪性质进行归类。

情绪的组织功能还表现在影响人的行为上。人们的行为常被当时的情绪所支配。当人处在积极、乐观的情绪状态时,倾向于注意事物美好的一面, 态度和善,乐于助人,并勇承重担。而消极情绪状态则使人产生悲观意识, 失去希望与渴求,也更易产生攻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