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士──兰格理论

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W.James)和丹麦生理学家卡尔—兰格

(C.Lange)各自分别于 1884 和 1885 年提出了观点基本相同的理论。该理论的重要功绩在于,提出了情绪与机体生理变化的直接联系,强调了外周生理活动在情绪产生中的作用。

詹姆士认为,情绪是内脏器官和骨骼肌活动在脑内引起的感觉。

詹姆士在《心理学》(1890)一书中写道:“我以为,我们一知觉到激动我们的对象,立刻就引起身体上的变化;在这些变化出现之时,我们对这些变化的感觉,就是情绪。”“合理的说法乃是:因为我们哭,所以愁;因为动手打,所以生气;因为发抖,所以伯。并不是愁了才哭;生气了才打; 怕了才抖。”“假如知觉了之后,没有身体变化紧跟着发生,那么,这种知觉就只是纯粹知识的性质;它是惨淡、无色的心态,缺乏情绪应有的‘温热’”。“情绪,只是一种身体状态的感觉,它的原因纯乎是身体的”。

兰格在情绪的发生上强调血液系统的作用。他以酒精和药物为例,认为, 血管扩张产生愉快,自主系统活动减弱,血管收缩、器官痉挛,就产生恐怖。他甚至说,冷水浇身能使愤怒减弱,溴化钾能使恐怖、忧虑和不愉快受到抑制。这些都是由于血管收缩功能的改变所致。

詹姆士—兰格的外周论在今天也许已经算不上真正的理论了。但是它推动了关于情绪机制的大量研究,因而在情绪心理学发展史上居于不可抹煞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