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 年

  1. 月 3

    日周恩来总理办公室电话通知,中共中央决定邓小平和夫人卓琳到江西劳动,要求江西省革委安排落实地方。

10 月 20 日偕夫人卓琳和继母三人乘飞机到达南昌。

  1. 月 26 日偕夫人卓琳和继母被送到福州军区南昌步兵学校(今南昌陆军学院)一号楼居住。

  2. 月 9 日偕夫人开始到新建县拖拉机修配厂劳动,直至 1973 年 2 月 19 日离厂回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