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 年
3 月 12 日江西省委给会、寻、安三县发出指示信,指责三县党和团组织犯了“罗明路线错误”和“单纯防御的错误”。
3 月下旬被派往万太、公略、永丰县调查处理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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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底苏区中央局在会昌县筠门岭召开会、寻、安三县党的积极分子会议,错误地对会昌中心县委进行批判。31 日,会议通过了《会寻安三县党的积极分子会议决议》,决定改组会昌中心县委,由罗屏汉接任中心县委书记。邓小平被撤销中心县委书记职务,调任江西省委宣传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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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中旬中共江西省委召开工作总结会议。在苏区中央局代表的压力下,以总结工作为名,把邓小平、毛泽覃、谢唯俊、古柏等打成“罗明路线在江西的制造者”、“反党的派别和小组的领袖”,进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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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5 日苏区中央局作出对邓小平、毛泽覃、谢唯俊、古柏等四同志的处理决议,撤销邓小平的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长职务,给予“最后严重警告” 处分,派徒乐安县南村区委当巡视员。到南村不久又奉命回到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任秘书长,后主编《红星》报,直至长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