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市金台中学教师 朱建敏

看到《中国初中生报》二版,“突遇坏人应该怎么办”一文后,既为文中周贲、马千里、李鹏等同学见义勇为,勇斗歹徒的壮举所感动,又为他们未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和捍卫正常的教学秩序与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而痛心。

“突遇坏人应该怎么办?”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因为这既有案发时间、地域的问题,又有案发时周围有无群众的问题,更有案发地距执法机关远近等问题⋯⋯但不论在哪一种情况下,只要当国家、集体或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逆来顺受,忍气吞声都是不对的;采用非法手段进行报复也是错误的。因为报复对方会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如以弱碰强,显然是对己不利。唯一正确的办法是运用法律手段,采用各种方法及时向执法机关报案,才能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

当“突遇坏人应该怎么办”一文中的陌生男人,在繁华的京城大街调戏周贲邻家女孩时,倘若周贲、马千里法纪意识强,善于利用当时当地单位林立、人多地利等优势,即向周围单位或往来叔叔阿姨求援呼救,再或者两人稳住坏人,一个速到附近执法机关报案等等,这样就不仅保护了女孩,也保护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