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邮驿制度化

秦汉大一统国家形成之后,邮驿体制较为健全。秦汉时期邮驿的主要特点,是制度得以确立,效率有所提高。

驿传系统越来越完备,使臣出行、官员往来、政令颁布和文书传递,安全与效率都得到保证。这一时期有关驿传的法律,比如睡虎地秦简中的相关规定,对后世有深远影响。

秦王朝完善了全国范围的交通和通信网络。秦代的邮驿统一了称呼。秦代把以前的“遽”、“驲”、“置”等不同名目统一称呼为“邮”。从此,“邮”便成为通信系统的专有名词。

秦王朝将通信工作纳入法律范围加以规范。睡虎地秦简《行书律》规定,文书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急行文书;另一类为普通文书。急行文书包括皇帝诏书,必须立即传达,不能有片刻稽留。普通文书也规定当日送出,不许积压。

秦代时邮传事务的传递者,身份更为低下,已经不再由士以上的官吏担任,而转用民间役夫。秦时特别重要的文书,规定由特殊的人员传送,而且所经之处,任何人不得阻拦。

为了保证途中不泄密,秦王朝作出若干法律规定。比如:不同的文件由不同的文字书写,简册用大篆小篆,符传用刻符,印玺用缪篆,幡书用鸟书,公府文书用隶书等。这些规定,有效地防止了文书的伪造。

秦代的通信干线贯通东西南北,朝廷源源不断接到各地的情况通报,秦始皇每天要阅批的奏章竹简就重达60千克。靠此有效的通信系统,巩固中央集权制度。

汉代邮驿制度有了更大的发展。汉高祖刘邦建汉之初,高度重视邮传事业。建国伊始,便抓紧对战争时遭破坏的邮驿设施的进行恢复。

西汉王朝的巩固,也得力于邮传的便利。比如后来英布叛乱时,英布手下将领贲赫“乘传”至长安,及时向汉高祖报告情况,使汉高祖得以及时平定叛乱。

汉代时邮传还用于国防。边防上一些重要紧急文书,都是靠邮传递送的。汉武帝时大将李陵北征,兵达受降城,他马上通过邮传给武帝上书报告。

东汉时,在西北的邮驿十分发达,出现了“列邮置于要害之路,驰命走驿不绝于时月,商胡贩客日款于塞下”的繁华局面。

两汉朝廷都高度重视邮传事业。官职职能设立,有许多是和邮驿制度直接关联的。比如,少府中的尚书令和符节令,专管朝廷公文和符节的分发和管理;大鸿胪,兼管邮使的接待;御史大夫也兼管邮传,对邮传使者的凭证进行监察。

和邮传关系最直接的是九卿中的卫尉,其属下有一官员叫“公车司马令”,负责接待由传车征召来上书的民间贤士,所以又叫“公车上书”。三公中的太尉、府中的法曹也主管邮驿,负责邮驿规章制度的制订和一般管理。

汉代的地方邮驿管理也比前代更加规范。邮驿系统由州、郡、县三级管理。郡太守府里最受重视的一个官吏便是“督邮”。他不仅主管邮书,还兼管督察官员,是个实权官吏。

汉代邮传制度的最大进步是驿和邮的分流。这时,前代盛行的车传已经逐渐被淘汰了,骑传成为长途通信的主要方式。

汉文帝时期,朝廷把原来称为“邮”的邮传设施,改称为“置”。“置”意思是根据测量出来的远近来设置办公机构,实际上是邮传信使的中途休息站。

大约在汉武帝稍后,出现了“驿”,也就是轻便的单骑传递。而这种以马骑为主的信递方式,便以“驿”正式命名。

至于原来的“传”,这时大多表示国家招待所的意思。后来干脆称为“传舍”,变成专门迎送过往官员、提供饮食车马的场所。驿加上传,往往合称为“驿传”或“驿置”。

汉代的紧急和重要公文都由驿置来传运。驿置备有轻车快马,传递快捷。驿与驿之间的距离一般为15千米,又称为“一置”。驿置预先备好车马,随时供兼程来往的驿使使用。

除以马传为主的“驿置”外,汉代时还有一种短途的步行传书方式,称为“邮”,这种短途步行投递书信的机构,称为“邮亭”。亭,也作为步传信使的转运和休息站。当时,邮亭的通信业务是大量的,这种步传通常是接力运递。

汉代的亭并不全是负责邮传任务的。兼管邮务的亭,一般在交通要道沿线,内有专门负责传书的“邮人”。而秦汉时期大部分的亭则是地方基层单位。汉高祖刘邦曾出任过泗上亭长,就属于这种普通的亭。

汉代的邮传与前期一样,也主要是官邮。汉代没有合法的私邮制度,私人之间通信联系相当困难。官员互相之间的通信联系,往往借助自己的权势,通过官邮系统来进行。

至于那时的普通百姓,通信就更为困难。他们即使要用书信向朝廷反映情况,也不可能通过官邮进行,只有当事人通过“公车上书”,专程到京。汉武帝时名臣朱买臣就是通过这一途径晋见汉武帝的。

汉代只有一种人拥有私邮设置,那就是一些有权有势的“诸侯王”。西汉初年,有不少同姓王曾设立自己的私人通信网。淮南王刘安手下便有不少宾客,为他收集各地情报,自组一套通信系统。

不过私邮的情况不是普遍的,一旦割据局面结束,皇权加强,这些临时性的私驿也就销声匿迹了。

两汉的官邮制度很严格。邮亭的来往文书要登记造册,称为“邮书簿”。来往邮路上的驿使或邮差有一定的服色,他们要头戴红头巾,臂着红色套袖,身背赤白囊,在驿路上奔驰起来十分醒目,有利于对专职邮使的识别。

汉代通信关禁制度很严,沿驿路出入关口,都要符信。在汉代又叫“过所”,是驿者和行人的身份证明和通行许可证。在秦代时本为木制,《古今注》说:“长5寸,书符信于上”,用板封上,再盖以御史的印章。

汉代还有另一种以缯帛制成的符传,用两条书帛,过所驿者和检查者各持其一,对合后方可过关。

汉代的军事通信,通常是烽火通信和邮驿通信并举。两汉时期有着发达的烽火通信设施。这些设施分布长达两万多里,形成一道坚固的北境城防。

汉代烽火通信比较成熟,已有比较明确的规则,当时称为“品约”。品约通常由郡一级的地方机关制订。

品约规定,按敌情不同,把情报分为五品,即5个等级:敌人在10人以下者称为“一品”,情况不十分紧急;敌人10人以上约500人以下者称为“二品”,情况稍急;敌人有千人以上而且入塞者称为“三品”,情况更为紧急;敌人千人以上而且攻打亭障者称为“四品”、“五品”,情况至为紧急。敌情的不同级别,有不同的举报烽火的信号。

除上述规定外,尚有一些其他规定。如规定,敌人入塞,举放烽火时,所有边亭负责尉吏都必须到位,并及时将敌人进攻人数和到达部位,报告上级都尉府。

若遇大风大雨,施放烟火不成,则必须及时派出快马“亟传檄台,人走马驰”,报告上级。若敌情万分危急,或敌已攻下烽火亭障,该亭不能按时举火,则应由相邻亭台点火,依次通报下面的烽火台。

军事机构之间的通信使者,一般由戍卒担任。他们有时作为烽火通信的补充:当天阴雨湿烽火一时不能燃起时,军方便立即派出飞骑或快跑步递向兄弟堡垒传递情报。

邮驿制度根据轻重缓急的不同情况,规定信件的投递方式。“以邮行”就是步递,“驰行”是快马急传的文件。这些规定都在邮件的封面上明白写清。可以看出,汉代的邮递制度已经有了严格的程式。

汉时对公文信件的收发规定是很严格的,若投递转送中有失误,要负法律责任。如果限制书到的日期,假如按期不到,则应受到法律的处罚。

综上所述,秦汉时期的各种通信,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它保证了公文发放的及时,从而维护了朝廷政策的有效施行。

[旁注]

睡虎地秦简 即睡虎地秦墓竹简,又称云梦秦简,是指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竹简。其内容主要是秦朝时的法律制度、行政文书、医学著作以及关于吉凶时日的占书,为研究秦帝国发展历史提供了翔实的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

汉高祖刘邦(公元前256~公元前195年)。汉代开国皇帝,谥号“高皇帝”。我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战略家。汉民族和汉文化伟大的开拓者,对汉民族的发展,对中国的统一和强大,以及汉文化的保护发扬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汉文帝(公元前202年~公元前157年),汉代第五位皇帝,谥号“孝文皇帝”,庙号太宗。在位期间励精图治,使汉朝进入强盛安定的时期。汉文帝与其子汉景帝时期被合称为“文景之治”,开创我国历史上著名的盛世。

公车上书 公车,汉代负责接待臣民上书和征召的官署名,后也代指举人进京应试。原指入京请愿或上书言事,也特指入京会试的人上书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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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邮驿通信的速度是比较快的。在正常情况下,马传一天可行一两百千米,车传则可行35千米左右,步行较慢,一天约可走二三十千米。

据史载,东汉著名科学家张衡,制造出世界上最早的测示地震的候风地动仪。

有一天,地动仪西边的一个龙头的含珠掉落在蛤蟆嘴中。过了几天,陇西就有驿传飞马来报,证实了那里确实发生了地震。

这一事例,足以证明当时邮驿制度的完善,传达信息迅速而且准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