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基本命题——对财富的共同欲求

我们说,每个人都希望以尽可能少的牺牲取得更多的财富;可是切不可认为我们的意思是说每个人或任何人所想望的都是一切事物的无限数量,更不是说财富确实是或应当是人类欲求的主要目标,虽然它是人类所希求的普通目标。我们的意思是说,没有人会威到他的全部欲望已经获得充分满足,每个人总有些未经满足的欲望,觉得再多得些财富,才可以使他满意。备人的欲望性质不同,迫切的程度不同,正和各人个性不同的情形一样。有些人求的是权势,有些人求的是荣誉,还有些人则求的是闲暇;有的需要身体上的享受,有的则追求精神上的愉快;有些人急于为公众谋重大利益,还有少数人——也许没有这种人——假使可以如他们的愿望,就不会让他们相熟的人或朋友得到好处。金钱似乎是共同期求的唯一目标;这是因为金钱是抽象的财富。一个人只要有了钱,就可以随其所好地满足他的种种奢望或虚荣,就可以使他游情度日,就可以发挥他急公好义的精神,或施行他私人间的恩惠,就可以千方百计地求得肉体上的快乐,避免肉体的劳苦,就可以用更大代价求得精神上的愉快。任何人从事干这些方面的追求时,可以耗尽在他个人所得范围以内数量不论怎样大的资产。上述种种,人人都不免要沾染上其中的若干种,许多人或者样样都不能免,这就使得他们对财富的欲求必然永远不能满足;虽然手里的钱财如何使用,各人所采取的方式是千差万别的。于追求财富时所遭遇的牺牲,不论就量或质的方面说,在各个人之间,

或者甚至在同一个人之间,也同样存在着差别。同样牺牲,而各人作出牺牲时的严重程度不同;有些人不愿意放弃安逸或自修的空闲时间,有些人不愿意放弃新鲜空气和乡村生活,有些人则不愿意放弃娱乐和交际;不但如此, 以对财富的绝对欲求为一方,以追求财富时克服困难的绝对意志为另一方, 两者的坚决程度也因人而异。这些方面的差异构成了个人与民族的性格的某些主要特征。经验证明,而且实际上也可以演绎地推定,凡是在财产最有保障、社会地位升迁的途径最为公开的那些国家,就可以看到,人们会愿意作出最艰巨的、持续得最长久的牺牲。荷兰与英国的居民,和其制度系导源于英国的那些国家的居民,以及迄今为止最高度地享有这些利益的国家,直到现在,对富裕的追求热情最高,成就也最大。但是,即使是墨西哥的印第安人,虽然由于习性懒散,使他们甘受贫困——这在一个英国人看来,将感到生活是个负累——他们也未尝不愿意在无须吃菩耐劳的情况下发财致富。

这里得说明一下,我们为什么对这类彰明较著的事实不厌其详地谈了这许多。首先是由于,我们虽然不能肯定这第一个命题是否有人认为有详述的必要,但这个命题几乎是一切经济学推论过程中的一个基本假设。这是工资理论和利润理论——一般说来也是交换理论的基础。总之,这一命题在政治经济学中的地位,就和万有引力在物理学或“全或无定律”(dictum de omtli et nullo)在论理学中的地位一样;离开了这一基本事实,推理就无法进行,差不多一切其他命题只是对这一基本事实的注解。当我们试图表述作为这门科学的依据的一些迹象时,似乎不应当略去这类迹象的基础;虽然于说明看来没有人会怀疑的一些事实时,显得不免要费去读者一点时间。但是还有个理由:这个命题表面上是显豁呈露的,暗中却未尝不受到怀

疑。有一种理论相当流行,并且受到大名家的支持,却与这个命题完全对立

——这里我们指的是关于生产过剩或普遍的供给过剩的理论。

所谓供给过剩,指的是某种商品的生产丰富,产量或者是绝对地超过了它的预期消费者的欲求,或者是超过了消费者所能够或愿意提供交换的数量

——他们所提供的相等物不足以诱使生产者继续经营。书籍也许是最容易发生过剩的一种商品。如果将印数过于压低,即刷费和广告费就会大大提高, 而作者对于其作品的可能需求的估计又很少会偏低,因此简直没有任何版本是少于二百五十部的,也难得有少于五百部的。但是,按照我们所看到的统计,即本按原定价格全数出清的,在二百个例子里也找不到一个。通常的情况是,第一年销去五十部到一百部,第二年销去三十部或四十部,到了两年之后,便被人置之脑后,未销出的部分只好付之书商间的定期拍卖。这时, 这部书能够得到的最好的遭遇是,在这个时机被购入以后重新向公众出售; 但大多数被认为是不值得当作一本书来买,而是当作废纸处理。这些书在书铺里销不出去,它们的出路是,当作废纸被卖到市场, 用来包装香料、胡椒和零星的这样那样。

我们选择了书籍作为一个例子,说明造成过剩的不是对买主资力估计的错误,而是对买主意愿估计的错误。当开辟了一个新市场时,往往会由于两个方面的误估而发生过剩。大家一定还记得,当我们与巴西和南美各国初次通商时,我们将溜冰鞋、火炉用具和暖床设备运到那些热带地区。直到我们已经知道了那一带的实际贫困情况,我们还是不断地运去种种货物,塞满了那里的仓库,这些货物的确适合其地居民的需要,但远远不是他们的财力所及。很明显,这类估计错误的情况必然会时常发生;足以使我们惊奇的也许

倒不是在于这类情况发生的频繁,而是在于这类情况的时常得以避免。但是, 所以会发生这类情况,显然只能是由于以下两个原因之一:不是由于过剩的那类财富原来是为某些人准备的,而这些人并不需要,就是由于这些人并不具备足以适应上述财富生产者的欲求的其他财富,以便提供交换。由上述原因的这一个或那一个所造成的局部过剩,是商业中极其寻常的现象。但是, 与我们的理论对立的是这样一种理论,它认为有可能的不仅是局部过剩,而且是普遍过剩,认为会有可能同时存在一般的服务和商品的过剩,就是说, 一切的东西部太多了;这不但在关于商业的话题中时常听到,甚至有些名作家也这样说。在普遍过剩这一假设下,一切财物就不仅是丰富,而且是过于丰富,这时相等物的绝对缺乏就不再能成为戊因之一。很难设想,会发生这样普通的商业上的矛盾状态,以致在多数情况下,正常的卖方与正常的买方不能会合。很难设想,A 存有 B 的所需,B 也存有 A 的所需,而在多数情况下, A 与 B 之间不设法互相进行交换,却会各自将其商品向 Y 和 Z 提供,而 Y 与 Z 也有其相互间的需要和供给,他们既无意干向 A 或 B 有所购买,却也会找不到互相交换的手段。如果认为商人之间普遍存在着这样的盲昧状态以致造成普遍过剩这一假设未免不近情理,那么此外足以作为存在普遍过剩的唯一假设的只是欲求的普遍满足——一切所希求的那些物品都已有了充分供应, 因此彼此之间的多余物品再也找不到任何市场。这个论点跟我们所提出的每个人都希望取得更多财富的命题是对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