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可分成三个阶级——劳动者、资本家和自然要素的所有人

按照政治经济学家的惯常说法,劳动、资本和土地是生产的三个手段, 劳动者、资本家和地主是生产者的三个阶级,全部成果披分成工资、利润和地租,工资指的是劳动者所得的部分,利润是资本家所得的部分,地租是地主所得的部分。我们基本上同意这一分类所依据的原则;但是为事理所迫, 对于表达这一原则时所惯于使用的一些术语,我们不得不酌予修改——加入一些新的词,扩大或缩小一些其他的词的涵义。

在我们看来,要完全正确地表达情况中的事实,至少须有包括十二个性质不同的术语的一个命名系统。就各个类别说来,关于所使用或运用的手段, 关于使用或运用这一手段的那个阶级中的人,关于使用或运用时的动作,关于所获得的作为动作报酬的那个成果的份额,应当各有一个名称。如果就各类分别加以检验就会看到,这些名词中我们已经有了的不过是一半多一些。

**适用于第一个阶级——劳动者的命名系统。**关于第一个阶级,我们已 有的一些词是“劳动”、“劳动者”和“工资”。这些词没有一个是表示生产的手段的——不论作为名词或作为动词的“劳动”,所表示的只是一种动作。“劳动者”是动因,工资是结果。那么劳动者所使用或运用的到底是什么?显然是他的智力或体力。加上这个词之后,第一个阶级的命名系统就完全了。劳动是为了生产而使用体力或智力;这样进行工作的是劳动者,而工资乃是他的报酬。

**适用于第二个阶级——资本家的命名系统。**关于第二个阶级,我们已 有的一些词是资本、资本家和利润。这些词所表示的是手段、使用或运用这一手段的人和这个人的报酬。但是,却没有一个惯用的词来表示他的动作; 这一动作的报酬是利润,它与利润的关系跟劳动与工资的关系相同。对于这样的动作我们已经给予一个名称——节制。加上这个词之后,第二个阶级就有了完备的命名系统。资本是一项财富,是在财富生产或财富分配中人类作出的努力的结果。节制所表示的,既是不将资本投于非生产性使用的那种动作,也是将劳动使用于产生遥远结果而不是眼前结果的那种在性质上相同的行为。采取这样行动的人是资本家,这一行动的报酬是利润。

**适用于第三个阶级——自然要素的所有人的命名系统。**就第三个阶级 说,既有的命名系统所存在的缺陷更加显著。工资和利润是人类所创造;前者是牺牲安逸的报酬,后者是牺牲眼前享乐的报酬。但是每个国家总有很大一个部分的产物,并不是出于任何牺牲而得来的报酬;取得这类报酬的人既无所劳动,也无所积储,只是伸出了双手,接受社会中其他人们的贡献。

要使人类的节制和劳动有发挥余地,就得借助于与人类力量有所不同的自然力量。有些自然力量,既极端丰富,使用的方式又尽人皆知,是不能加似占有的。这类力量,既然人人可以取得,所以尽管有效用,但没有价格; 在共协助下所生产的事物,除了所花费的劳动和节制外,别无价值构成因素。因此,这类事物出售的价格相等于、但不超过工资和利润的总和;为了使生产得以继续,这两者是必须付偿的。对上加拿大①的森林和英国的森林中木材的生产说来,自然力量有同样的必要性。但上加拿大森林中木材的供给实际上是无限的。在加拿大造一间棚屋的代价,其中并没有一个部分是用来付偿生产建屋用木料的自然力量的。长在那里的松树并没有价值。买主所付的只

① 加拿大南部奥泰里奥(Ontario)省的旧称。——译者

是砍伐和制作时所必要的劳动和节制的代价。

但是,通过被占有的自然要素的协助,可以使所生产的一种商品,和同样的劳动和节制而没有这一助力所生产的结果相比时,具有较大的价值。这样一种商品出售时的价格,是超过足以付偿从事于这一商品制作的劳动者和资本家的工资和利润的总和的。这一超过额由自然要秦的所有人取得,是他的报酬,这不是由于他曾经有所劳动或有所节制,而只是由于他没有把他可以扣留的东西扣留起来,只是由于他容许人们得以接受自然的赐予。

如果从一棵英国栋树的价格中减去那些必须付给培植幼树者的劳动的代价,和必须付给使这棵树得以经过百年的生长的那些人的节制的代价,那么这时还得忖给的是使这棵树得以滋长的那块土地的使用的代价。最后一项并不是人类力量的代价,而是自然力量的代价。

各种自然要秦中主要的是土地及其河流、港口和矿山。在极其少见的情况下,可用土地的数量是实际上没有限制的,这样的事态只会发生在殖民地开拓的早期阶段,这时土地是大家可以取得的一种生产要素,使用时无须支付任何代价,全部成果属于耕种者,在工资和利润的名义下由劳动者和资本家分享,这是辛勤劳动和实行节制的结果。

但是在一切古老的国家,甚至在建立还只有几年的新殖民地,某些土地, 由于土质或环境上的特殊有利条件,在一定的资本和劳力的花费之下,所得的报酬会高于一般水平。这样一些土地的所有人,如果由他自己进行耕种, 他支付了劳动者的工资,并减去了他资本项下应得的利润之后,还会享有一项剩额。如果他自己不进行耕种,把土地租给别一资本家,他就当然享有同样的剩额。这时承租人取得的是同样的利润,劳动者取得的是同样的工资, 他们所耕种的土地就仿佛是只具有一般的自然有利条件,利润和工资以外的剩额就构成了所何人——也就是我们通常称之为地主——的地租。这就把全部成果不是分成两个部分,而是分成三个部分——地租、利润和工资。如果所有人同时也是资本家或农场主,他就兼得三个部分中的两个——利润和地租。如果他的土地是通过另一个人的资本来进行耕种的,他所取得的就只是地租。但是,不管附有利润还是不附有利润,地租他是必然要取得的。当全国的土地业经分配就绪、分别被占有以后,虽然我们随后可以看到,农产品内的一部分确实是在使用增益资本而不支付增益地租的情况下生产的;然而同样确实的是没有一亩耕地没有地租负担。土地在广袤上既有限度,又具有生产力,地租的发生是必然结果;至于其数额的高低,则以土质及所处环境的优劣为准。前面已经提到,土地虽然是主要的自然要素,但显然不是唯一可以被占有的自然要素。单是自然作用的知识——只要这种知识是可以通过保密或法律来加以限制的——就可以使具有这种知识的人获得收入,这种收入在性质上类似于地租。在不同速度下运动的滚柱对棉花纤维会发生怎样的效应——一个乡村中的理发工人就凭了在这一点上的知识,在短短的几年之间富埒王侯。詹纳(Jenner)医师①所给予人类的利益,如果在传播方式上略加限制,也许还可以获得更多的财富。

如果某一有用事物的发现者由他自己将这一发现付诸实施,那就同地主耕种他自己田地的情形一样;他所获得的产物,除据以付偿一般应负担的劳动的工资和使用资本的利润之外,还可以提供一项收入,这项收入并不是出

① 詹纳(1749—1823),英国人,牛痘接种法的发现者。——译者

于资本或劳动的作用,而是出于发现的作用,所发现的并不是出于人类的创造,而是出于自然的创造。如果他自己不使用这一发现,而把使用这一发现的利益出租给另一人,他就可以获得一项收入,这项收入在性质上和地租极其类似,因此,往往其名称也相仿佛。制造商为了取得使用专利制法的利益向专利人作出的支付,在商业用语中一般称之为租金;所有基因于环境上或关系上的特殊有利条件,以及基因于精神方面和肉体方面的一切特质而取得的收入,当然都应列入这一类。在一般工资和利润以外所得的剩余收入的性质是这样:取得这一收入时没有作出更多的牺牲。这类有利条件的所有人区别于地主的只是在于这一点:他一般是无法把他的有利条件出租给别人使用的,只能由他自己利用,否则就只有任其荒废。因此,他不得不把他自己的劳力,往往还有他自己的资本,花费在他所具有的有利条件上;结果他所得的不仅是租金,还有工资和利润。由此可见,如果我们坚决沿用既有的划分办法,将所生产的一切,分成地租(租金)、利润和工资三类——看来这显然是最合宜的分类——把工资和利润看作特种牺牲的报酬(前者是劳动的报酬,后者是节制、即抛弃眼前享乐的报酬),那就很明显,“租金”这个词所包括的必然是那些在没有作出任何牺牲的情况下所取得的报酬,或者换个其含义仍然相同的说法是,出于牺牲之外的报酬,就是说,所包括的必然是那些出于幸运的赐与或自然的赐与,结果或者是在报酬取得者方面无须作出任何努力,或者是于取得了出于运用劳力或使用资本的一般报酬以外,还可以别有所得。

虽然租金这个词经这样引伸以后不会引起异议,但是土地和地主这些词的含义过于明确,不容许我们作同样的引伸。如果把一切可以占有的自然要素都包括在土地这个词之内,或者是把这类要素的一切所有人都包括在地主这个词之内,那就未免是过甚的创新。关于这些词,必须用自然要素或自然要素的所有人来代替。关于第三个阶级这就有了一系列名词,用以分别表示第三种生产手段、这个手段的所有人和他所取得的那部分成果,分别对应于第一个阶级所用的那些词——体力与智力、劳动者和工资,以及第二个阶级所用的那些词——资本、资本家和利润。到此为止,我们还缺少一个与劳动和节制对应的词,用以表示使自然要素的所有人能够取得租金的行为。但是这种行为并不含有牺牲的意味,只是在于,就拥有这个手段的所有人说来, 没有听任这个手段被废弃不用,因此,也许不需要有一个特有名称。如果某人有一项田产,那就侭可断定,他决不会任其荒芜,不是由他自己使用,便是把它租给佃户。按照通常的说法,租金的收取是包括在所有权这个词的含义之内的。因此,将“占有”这个词应用于自然要素的所有人时,如果认为这个词也意味着这个要素所提供的有利条件——也就是租金——的取得,当不致发生词义含糊费解的弊病。诚然,才能往往会任其埋没;但是从经济学的立场说,可以认为在这种情形下才能并不存在。实际上如果不同时存在着使用才能的愿望,才能就有等于无。

虽然可以把整个成果认为被分成三个部分,分别由资本家、劳动者和协助生产的自然要素的所有人取得;但是,实际上将任一商品或任一生产努力的结果作这样划分的情况是很少见的。比较最近似于实际的情况是这样:属于不同阶级的生产者成为合伙人,彼此同意,将他们共同努力下的产物出售以后,所得报酬由大家分派。有些事业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劳动者的热情,资本家对这一点不容漠视,这就往往会构成资本家与其劳动者之间的

合伙关系。格陵兰的渔业就是属于这样情况。人们很少接受预定的工资,大都是在航程结束、鲸油售出以后,将所得报酬由所有人和船员们分派。私掠船巡逻活动,可能还有许多类型的海上冒险事业,实行的也是这个办法。同这个有些相象的是出租田地的一种方式,叫作对分佃耕制( métayer system)。这个制度在欧洲大陆现在仍然通行,在某种社会形态下大概到处可以见到;办法是由地主供给土地和资本,享有收成的一半,其余作为佃户或为首的劳动者以及他所雇用的低级工作者的工资。但这些都只是农业经营中的特殊情况,或者是由不健全文化下的贫困或愚昧所酿成。通常的作法是, 认为生产参与者之一拥有对全部成果的权利,至于其他参与者应得的报酬则由他付偿。拥有这样权利的人必然是资本家,他所付出的工资和地租是劳动者的服务和使用自然要素的代价。

在多数情况下,从开始租用自然要素和雇用劳动者起直到产品完成,中间须经过一段很长的期间。就这里的气候而论,播种以后须经过将近一年才能得到收获,牛的成熟需要经过的期间更长,马的成长期还要长,至于人造林,从开始种植直到成材可以出售,也许要经过六七十年。很明显,就最后一类情况说,不论是地主或劳动者,关于他们的报酬决不能静候到那么长的时间。这样的举动实际上是一种节制行为。这种行为的含义是为了取得遥远的成果而使用土地和劳动。作出这一牺牲的是资本家;他所得到的补偿相当于他所作出的牺牲的报酬——利润。他把地主和劳动者——在多数情况下还有先前的资本家——提供协助后各自应得的报酬预付给他们;也就是说,以土地和资本为一方、以智力和体力为另一方所应得的报酬已经取得,他就成为全部成果唯一应享有的人。他的业务是否顺利,取决于这一成果的价值(按照商业用语,即报酬的价值)对他的预付额的比例——这时得考虑到的是他作出这类预付的期间。如果报酬值低于预付值,他显然要遭受损失;如果两者仅仅相等,他仍然不免于损失,因为他实行节制而没有得到利润,按照通常的说法是,他损失了资本的利息。即使报酬值超过了预付值,如果其超过额就作出预付的那个期间说来,不能相等于当时的利润率,他还是有所损失的。不论处于上述哪一情况,就资本家的立场说,出售产物的所得是低干生产成本的。由此可见,资本的使用总不免是一种投机;这是对某一定量的生产力的购入,购入以后也许可以获利,也许要亏本。

这就表明,经济学家把地主、资本家和劳动者说成是成果的共享者的那种通常说法,只是出于杜撰。差不多一切所生产的,首先是资本家的所有物; 他预先支付了在其生产中所必要的地租和工资,付偿了在生产中所必要的节制行为,他是在这个方式下购入的。他购入以后,自己所消费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一般只是其中的一个极小部分,然后将其余的部分售出。如果他自己认为恰当的话,他尽可把售得的价款全部用于他自己欲望的满足;但是他不能继续成为一个资本家,除非他以价款的一部分租入土地并雇用劳动,使生产程序得以继续下去或重新开始。一般说来,他作为一个资本家的地位是不能充分保持的,除非他所使用的那部分价款,足以租入同以前一样多的土地并雇用同以前一样多的劳动。如果他想在社会上求发展,那么仅仅保持原状还是不够的,还得增加他用以购买生产力的金额。举一个例,假定他以一千镑租用田地一年,以二千镑作为工资,付给他所雇用的劳动者,以一千镑向别的资本家购入农具,于一年结束时将产物售出,获得价款四千四百镑。如果他喜欢的话,他尽可把这四千四百镑全部用于他自己欲望的满足;否则,

他也可以只消耗四百镑,将余款用于下一年度的租用田地、雇用劳动者和购买农具;再不然,他也未尝不可只消耗二百镑,这时他使用于生产的将不是四千镑而是四千二百镑,他将租用较多的田地,或雇用较多的劳动者,或购买较多的农具,从而增加责本和利润。但是,不管他怎样使用这四千四百镑, 他总得把它付给地主(用这个词来概括一切自然要素的所有人)、资本家和劳动者。

可是有些人表示反对,认为这个命名系统并不完备。据说地租、利润和工资所指的只是一年产值中生产者为满足其自己的欲望所消费的那个部分。那个部分所构成的是一国的收入。还有一个部分,很大的一个部分,必然不是用来作为收入,而是用来作为资本的;不是用来直接供应地主、劳动者或资本家的需要或直接适应他们的享乐,而只是用来维持生产手段的。就上面的例子而论,我们曾经假定,农场主所获得的总报酬为四千四百镑,现在可以进一步假定,构成这一报酬的一部分的是谷物,计值二百镑,他用来作为种子,仍然投入士中,还有一部分是饲料,其价值相同,他用来喂养他的耕牛。据说这项种子和这项饲料都不是地租、利润或工资。

对这一反对意见的回答是这样:上述的谷种和饲料是土地、劳动和节制的产物,因此,于生产出来之后,有资格被称为地租、工资或利润;至于没有用它们来满足眼前的需要而是用以满足将来的需要这一事实,并不改变它们的性质。它们当生产出来的时候是收入;至于转变为资本是随后的偶发事件。看来没有人会反对这样的说法:某某劳动者节省了他工资的一部分,用以购置他菜园中需用的农具。如果收入和支出这两个词的含义同样广阔,那么量人为出这句俗语就在语辞上有了矛盾。

我们如果回顾一下资本的来历,这一点也许可以显得更加清楚些。

原始的生产手段是劳动,和由大自然自发提供的那些生产要素。地球上最初的居民所知道的只是地租和工资。未开化的蛮人没有把捕获的一部分野兽当时吞吃掉而把它们留下来,从而形成了驯化动物的起源,他还将所采集的谷物的一部分用来作为种子;这就打下了资本的基础。这类驯化动物和这类种子所产生的成果,部分是地租,部分是工资,部分是利润。虽然他没有用全部成果来满足他眼前的需要,这类成果的性质依然不失为地租、工资和利润。

但是无可否认,用以生产或支持无生资本的那部分一年产物,通常并不把它叫做地租、工资或利润。实际上它并没有任何专门名称。但是在我们看来,最合理的办法是根据其所有人的性质,把它看成地租、工资或利润,而不必顾到它以后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