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基本命题——劳动的力量和生产财富 的其他手段的力量,借助于将由此所生产的产 品作为继续生产的工具,可以无定限地增加

**生产。**前面已经说明这里使用的财富这个词的意义,对人口理论也已经 提出了一个概要,现在要接下去研究的是生产,也就是生产财富的手段。我们首先应当给动词生产和名词产品下个定义。

**产品。**就政治经济学而论,进行生产是促使现存的一些物质的状态发生变化,由于这一变化的发生,或者是由此造成的结果,可以换取某些事物。这一变化的结果是产品。大家都知道,物质是不增不减的,人类所能做的, 或者是我们所知道的任何其他能因所能做的,只是变更现存物质的状态。由于政治经济学所讨论的只是财富,因此这里所讨论的只限于其结果为财富的那类变化,我们不得不将一切其他的变化从产品的定义内除去。孩子们在海滩上用沙搭成一座高楼,搭成后又把它踢倒,其间每一次动作所发生的效应, 跟工人建成一座宫殿或拆毁一座宫殿的效应,属于同一类型;但后者的努力使他有权利可以获得报酬,应当把他说成是在进行生产,他动作的结果,不管是在空地上建起楼台,还是使原来有屋宇之处成为空地,都应当把它说成是产品。

**产品被分成服务和商品。**产品被分成两类: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或者用不同的字眼来表达的同样区别是商品和服务。亚当·斯密将劳动划分成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两类,这是众所周知的;上述区别似乎就是出于这一暗示。有些人认为亚当·斯密作出的划分原则未尝不方便;但是,如果把那种一切其他劳动非此就不能有效地进行的劳动说成是非生产性,却不免感到困难, 因此创造了服务或非物质产品这个词,用以表示这种劳动的成果。

但是,在我们看来,所有这些区别,不论是生产劳动者和非生产劳动者, 或是物质产品生产者和非物质产品生产者,或是商品和服务,作出时所依据的并不是存在于我们所要考虑的那些事物本身的差别,而是存在于引起我们注意的那些方式上的差别。有时我们所注意的,主要并不是使事物发生变化的动作,而是动作的结果,即变化了的事物;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学家把造成这一变化的那个人叫作生产劳动者,或者是商品或物质产品的生产者。否则,如果我们所注意的主要并不是变化了的事物,而是造成这一变化的动作, 经济学家就把造成这一变化的那个人叫作非生产劳动者,把他的那一番努力叫作服务或非物质产品。制鞋工人将皮革、线和蜡改变成一双鞋。擦皮鞋工人把一双龌龊的鞋子改变成一双干净的鞋子。在前一情况下我们所注意的主要是改变了的事物,因此我们把制鞋工人说成是制造鞋子或生产鞋子的。在后一情况下我们所注意的主要是擦皮鞋工人所完成的动作。我们并不把他说

成是制造或生产了一双干净的鞋子这一商品,而是认为他完成了擦干净了一双鞋子的服务。当然,在上述两种情况下都存在着一种动作和一种结果;但是在一种情况下我们所注意的主要是结果,在另一情况下所注意的主要是动作。

至于那些足以直接促使我们主要注意于动作或主要注意于结果的原因, 似乎首先是所引起的变更的程度,其次是由于这一变更而获得利益的人购买这一利益时的方式。如果变更是轻微的,尤其是如果发生了变更的那一事物仍然保留着原来的名称,那么我们所注意的就主要是动作。我们不说厨师制造了一盆烤牛肉,而是说他烹调了一盆烤牛肉;可是我们却会说他做了一盆布丁,或是做了一些比较精细的拼盆,我们把这些叫作特制菜肴。名称的改变是很重要的;我们说成衣工把一块衣料做成了一件外套,可是我们不说染工把一块未染的衣料做成了一块染好了的衣料。一块衣料经过染工的手所引起的变更也许比经过成衣工的手所引起的变更更大,但是经过成衣工的手之后,这块衣料就改换了名称,经过染工的手时其名称却皮有改换;染工没有使衣料获得一个新名称,因此,在我们的心目中,在他的手里也没有产生一件新事物。

然而,主要条件是支付报酬时的方式。在某些情况下,生产者所惯于售出和我们所惯于购入的并不是生产者的劳动,而是使用了他的劳动的那一事物;例如,我们买一副假发或一箱药品时情形就是这样。在另一些情况下, 我们所购入的并不是经过了改变的某一事物,而是改变这一事物的劳动;例如,我们求助于理发师或医师时就属于这类情况。在所有这些情况下,我们所专心注意的自然是在于我们所惯于购入的事物;我们所惯于购入的也许是劳动,也许是花费了劳动的事物,实际上就是说,我们所惯于购入的也许是服务,也许是商品,随着情况的不同,我们就把服务或商品看成是所生产的事物。不论是绘画或是演技,其最终目的是从模仿中得来的愉快。画家和演员所采用的手段属于同一类型。两者所运用的都是人身的器官,但画家运用时在于将色彩涂抹在画布上,演员是在于使他自己处于某种姿态,发出某种声调。演员所售出的是他所发挥的力量本身;但画家所售出的不是他所发挥的力量,而是经他使用了那些力量的图画。两者售出他们所发挥的力量的方式,构成了仆役和其他劳动阶级之间的唯一差别。仆 役将煤从地下室搬到客厅,矿工则将煤从矿底搬到矿口,两者所完成的是性质完全相同的工作。但是,煤被采出以后终于运到消费者的地下室时,消费者所支付的是煤本身的代价,他付给仆役的则是把煤搬上来这一动作的代价。因此,把矿工说成是生产物质商品——煤的,把仆役说成是生产非物质产品——服务的。实际上两者所生产的是同样事物,都是改变了一些现有物质的地位;但是我们所专心注意的,在一个情况下是动作,在另一个情况下是动作的结果。

在社会的比较原始状态下,几乎一切制造都是在家庭中进行;英雄时代的王后和王女是惯于从事监督其侍女的劳动的。分工的结果把织机和捻杆从大厅赶到了制造厂;我们在上面的一些说法如果是正确的,那就应当说,分工的结果使纺织工人从非生产劳动者变成了生产劳动者,从非物质服务的生产者变成了物质商品的生产者。

**服务与商品的区别。**我们固然反对这样地使用术语,把生产者因其所生产的产品性质不同而分成服务的生产者和商品的生产者,但是我们并不否认作出服务与商品本身之间的区别的恰当——把服务这个词应用于促使事物

现有状态发生变化的动作,把商品这个词应用于所变他的事物,使产品这个词包括商品和服务两者。

应当看到,在日常语言中并不把某个人说成是生产某一事物,除非他是专为这个目的进行的。假使英国的一个采牡蛎的碰巧在一只牡蛎内发现一粒珍珠,我们不会说他是珍珠的生产者,只说他是珍珠的偶然发现者。但是, 我们却把在锡兰的采牡蛎的——其专业是捞取珍珠贝——称为珍珠的生产者。单就珍珠的存在而论,在两种情况下都是出于自然的作用;珍珠作为一件珍贵物品的存在,在两种情况下都是出于捞取者的作用——把它从无价值的地位发掘出来。在一种情况下他是有意这样做的,在另一情况下只是出于偶然。在一种情况下人们所注意的是捞取者的作用,因此把他叫作珍珠的生产者。在另一情况下人们所注意的是自然的作用,因此只是把他叫作占有者。但是在我们看来,就科学的立场说,比较恰当的分类办法是在两种情况下都把他叫作生产者。

**消费的定义。**经济学家大都把消费和生产摆在对立地位。他们把消费说 成是财富的任一部分的全部毁灭或部分毁灭; 认为这是一切生产的最终目的。

萨依先生说,“一切产品都是耍被消费掉的;因此,所创造的一切价值都是要毁灭的,创造只是为了毁灭。”①

马尔萨斯先生说,“消费是一切生产的巨大目的。”②麦克库洛赫先生说, “消费的意义就是消灭使商品成为有用的或合用的那些特质。消费艺术品或工业品就是夺去构成这些产品的效用的实质,因此也就是夺去劳动所给与这些产品的交换价值。消费实际上是人类努力的目的,如果一种商品处于被使用的适当状态而没有能被及时消费,这就发生了损失。”③

差不多一切生产出来的事物都是要毁灭的,这是事实;但是我们不能说为了要毁灭一件事物而进行生产。生产一件事物的目的是要加以利用。毁灭是随着使用而发生的事态;人们不但不想造成这一事态,而且希望尽可能地避免这一事态。实际上有些事物,除非遭到意外的伤害,似乎是不容易毁灭的。美术馆里的雕象,或者是藏在橱柜里的宝石,或者是一枚勋章,可以保存几个世纪而没有明显地变质。还有些别的事物,例如食品和燃料,在使用的那一动作中即被消灭。由于这些都是最不可缺少的商品,因此,消费这个字眼就被普遍用来表示对任何事物的使用。但是,大多数商品的毁坏是由于多种多样的动因,我们把这些动因概括地叫作时间,由此所起的作用是我们要尽力阻止、尽力推迟的。假使消费果真是一切生产的目的,那么就得把住宅的住户称为住宅的消费者,但是如果把他称为住宅的破坏者是要使人感到非常奇怪的;因为无疑的是,如果把房子空着不住人,就必然会毁坏得更快。如果在政治经济学用语中,用“使用”这个词来代替“消费”,那将是一种改进。然而,要更改一个约定俗成的用语是很困难的,因此,我们将继续使用消费这个词,不过得预先说明,我们用这个词时指的主要是对一件事物的使用,在这样情况下,一件事物的毁灭一般说来是偶然的,但不一定是偶然的。

① 萨依:《政治经济学》,第 3 卷,第 276 页。

② 马尔萨斯:《政治经济学原理》,第 219 页。

③ 麦克库洛赫:《政治经济学原理》,第 2 版,第 511—512 页。

一个国家的财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一点:其人民在消费上所偏重的是毁坏得慢些的物品还是毁坏得快些的物品。

然而,国家的财富还在更大得多的程度上取决于,其人民所偏重的是生产性消费还是非生产性消费。

**生产性消费和非生产性消费。**生产性消费是对商品的这样一种使用, 由此会导成另一种产品。当然,非生产性消费是在不会导成另一种产品的情况下的对商品的使用。非生产性消费的特征是,除消费者本人外,不会增进别人的享受。它对社会中其他人们的唯一效应是,在这个限度上减少了可以供他们使用的那一宗商品。

有些商品是无论如何只能供作非生产性消费的;例如花边、绣货、珠宝和其他个人饰物,这类东西只能供作装饰,既不能用以保暖,也不能用以防身。烟草、鼻烟和其他刺激品也可以列入这一类;这类东西充其量只能说是无害的。还有范围广大得多的一类商品是专门供作生产性使用的;除了出于误用,决不供作非生产性消费。属于这一类的是从最简单到最复杂的一切工具——从木筏和铁锹到蒸汽帆和大商船。但足大多数商品可以随所有人之意,供作生产性或非生产性使用;消费时,其作用可以是借此来代替某一已经毁坏的产品,也可以是除开随其使用而来的即时的愉快之外,别无任何进一步的有利后果。不论什么,凡是可以用来维持人类生存的,都可以用来供养其本人就是生产者的那些人,或其本人不是生产者的那些人。在前一情况下是生产性消费;在后一情况下是非生产性消费。

至于生产性消费者与非生产性消费者之间的区别,却没有生产性消费与非生产性消费之间的区别那样地明显。如果要把人类分成生产性消费者和非生产性消费者两类,实际上是虚假的划分,因为很少人不是在某些方面兼属于两类。某个人的消费,只要对他的生产说来是必要的,这时他就属于第一类,只要对他的生产说来是非必要的,这时他就属于第二类。只有不论消费什么而全然无所返还的那些人,才能称为单纯的非生产性消费者;只有对不论什么都不任意作过多的消费的那些人,才能称为单纯的生产性消费者。

属于第一类的是这样一些人,他们由于自己过去的努力,或者是偶然地出于捐赠或继承,手里有着足够的生活费,并且情愿将他们的收入和空闲时间单纯地用于享乐。在社会的任何状态下,这样一类人为数是决不会多的。在愚昧、因此也就是贫困的社会中,拥有足够的生活费,可以不依靠劳动而安闲度日的人,为数必然很少。在文明国家中,由于爱居积,爱权势,爱荣誉,爱劳动,或者是由于要使自己多少成为一个有用的人的崇高愿望,对懒散度日、安享余年的上述情况,都会起有力的反抗作用。由于财产有了进一步安全的保障,由于要想扶摇而上时前进的道路是开放的,由于民众所格外重视的已经是个人的特长和财富而不是他的出身贵贱,由于轻视劳动的那种未开化时代的偏见已经渐渐过去,由于正确的宗教教异,人们已经懂得他们生在世上并不是为了追求一己的享乐或无谓的苦修禁欲,其间还有更加崇高的目的——总之一句话,由于文化的提高,关于自觉努力的一切动机就获得了力量。虽然懒散度日的那些人为数也许会有所增加,但是,行使这样的特权的极其不幸的人们在比例上却有所降低。

还有一类人,他们的生活完全来源子掠夺或别人的施舍。随着文化的发展,靠巧取豪夺为生的人为数显然在减少。至于靠行乞生活的人,其人数的为增为减,也许有些疑问,因为对这类人的存在说来,社会上存有若干过剩

财富似乎是必要的;当供养他们的这类过剩财富有所增加时,也许可以认为其人数将有所增加。我们从自己的经验中知道,在立法上或法律的执行上如果有欠缺,就会使行乞的人数增加。但是,似乎无可怀疑的是,如果有一套完善的商法和国内法,则体格健全的贫民可以减少到几乎微不足道的限度。构成最后一类非生产性消费者的是,由于年老或衰弱而永远丧失生产能

力的那些人。这里所以说永远,是将儿童和暂时丧失劳动力的那些人除外的。儿童和病弱者当时虽然没有收入,但是为了使他们将来能进行工作,对他们的抚养是个必要条件。这类人在各类非生产性消费者中占到绝大部分,而且任人数上不大会发生相对的减退,因为同样的原因,足以消除疾病和损伤的, 也足以使病痛无法根治的那些人延长寿命。但是根据 1825 年 7 月 5 日关于互助会的众议院报告第四卷所收集的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一类人不会占到这个国家总人口的四十分之一、即百分之二点五左右。

绝对的生产性消费者,即,只是为了再生产才进行消费的那类人,为数还要少得多。在没有奴隶或没有类似于奴役的规定的国家,实际上是否有这样一类人,也许还是个问题。即使是最末级的劳动者,也总有些对他的健康和体力说来非必要的花费。我们对待家畜,除了对其生存所绝对必要者外, 往往别无所给,在那些把人当作畜类看待的国家里,奴隶的消费也许受到同样的限制。但即使是奴隶,一般也可以取得一些私产,这就意味着,他的日常给养是略为超过他的最低需要的。

从这里的分析可以看出,社会中的大多数既不是生产性消费者,也不是非生产性消费者,只是以所考虑的某一时间、某一部分的消费为依据时,才能把他们说成是属于这一类或那一类。一个农民,如果他所吃的是刚刚够饱的最低贱食品,穿的是最朴素的衣服,住的是仅仅足以容膝、足以御寒暑、蔽风雨的房子,单就这一情况说,他是个生产性消费者。但是,他总不免还备有烟斗和社松烧酒,一般说来还有啤酒,他本人和他的住房总还有些粗陋的装饰品,这就构成了他的非生产性消费。

当然,我们并不是说可以由此得出这样的推断,认为除纯粹的必需品之外,一切个人支出就必然是非生产性的。社会中居于较高职位的那些人不能不讲究点排场,否则就往往难以很好地完成他的任务。一位法官或一位大使, 如果为了他的身分关系,其家庭开支一年需要两千镑而花费了四千镑,那么其中的一半就是生产性消费,另一半才是非生产性消费。那个坐在马车后面的第三个马夫,虽然一无用处,徒然加重了那几匹马的负担;可是,如果把他看成非生产性消费者却是完全错误的。马夫所消费的是他的工资,至少就他消费了他的工资是为了使他能够完成作为一个马夫的服务这一点来说,他是个生产性消费者。被非生产地消费的是他的服务,而消费这类服务的却是他的主人。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把其本人就是生产者的那类人的一切消费

——即使是必需品消费——都看成是生产性消费。那些处于半就业状态的贫民,其一年 的劳动计值十镑,而其一年的消费则为二十镑,其间的差额就是被非生产地消费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