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一九九二年八月国家教委颁布了《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课程方案》)。《课程方案》由《课程计划》和小学、初中二十四个学科的教学大纲组成,自 1993 年秋季起在全国逐步试行。

《课程方案》是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体现了义务教育的宗旨,是在小学和初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教言行政部门的干部、教研人员及广大中小学校长、教师都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为帮助各地学习《课程方案》,我们组织了对省级教育行政干部、教研室主任以及学科教研负责人的培训,并通过教育电视台举办了有关讲座。根据大家的要求,现将《课程计划》及各科教学大纲培训的材料分别编辑成册, 以供同志们学习《课程方案》时参考。学习《课程方案》要在提高教育思想、转变教学观念上下功夫,要联系实际、结合工作来进行。各地各校要认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在日常教学和教研工作中努力贯彻《课程方案》的精神, 推动教学改革的深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由于编写的时间仓促,难免有错漏之处。我们诚恳希望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编者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